peng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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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型事物爱好者

他们回家了


岳父退租了房子,准备带着岳母回老家修养一段时间。其实也没有多长时间可以休息,再过不到两个礼拜,他们又得大包小包的过来,重新再找一遍出租房。但是,另一方面,原本的出租房一天一百块,两个星期,就能节省一千多块,再加上吃饭的开销,可能就要逼近两千块左右。因此,算经济帐的话,回老家呆着当然是最好的选择。而且,老家还有很多上海没有的东西。门前的小河,屋外的菜园,以及充裕的阳光,不受阻碍的晚风。那也是我喜欢的,我有时候告诉自己说,等我一天不用上班养活自己,就去乡村呆着。我不喜欢夜生活,不喜欢城市里无处不在的嘈杂和灯光。熄灭床头灯, 然后万籁俱寂,这样的夜晚才叫做夜晚。


岳母曾经告诉我说,出租房的隔壁,有个烦人的“老奶奶”。在岳母的语境里,”老奶奶“不一定就是她的”老奶奶“,有可能只是她的同龄人。岳母时常用晚辈,通常是最小的晚辈,比如,当我的孩子出生以后,她就用我孩子的身份来称呼其他人。比如与她同龄的妇人,她就叫称呼人家老奶奶。岳母说,隔壁的”老奶奶“,成日里盯着他们出租屋这边的一举一动。因为出租屋里都是病人,老奶奶就不让他们开门,说是会传染。其实屋里面都是肿瘤医院的病人,肿瘤,怎么可能会传染呢。但是老奶奶才不管这些,岳母他们打开门透透气,出租屋里空气总是很浑浊。不消一刻钟,就听见砰一声,门被人重重的关上了。不用说,肯定是老奶奶做的。


为了不再亵渎“老奶奶”这个名词,毕竟,很多老奶奶还是很善良的。请允许接下来我将称呼换成“老妖婆”。


我听岳母说这些的时候,心里的怒火只是一个小火苗,有些不爽,但也无可奈何。谁都知道跟一个老妖婆是没法讲道理的。但是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情让我迫不得已”口吐芬芳“。那是一个月前,我们带着孩子们去探望他们的外婆,孩子们在出租屋里开心的玩乐,丝毫不觉得这里狭窄沉闷。凭心而路,孩子们的声音真的不大,毕竟,整个屋子里还有另外两间房子,里面各住着病人,我们也要考虑病人的身体。可是,老妖婆忍不住了。她平时就坐在楼道里,谁家的动静听的一清二楚。只见她假惺惺的推开门,装作斯文的样子,将门内的岳父和孩子一顿数落。说是,孩子声音太大,吵着她了,巴拉巴拉。我看岳父那么客气,岳母马上就准备去回话,一时气不打一处来。直接冲到门口,对着老妖婆一顿“臭骂”。老妖婆看讲道理说不过,就开始攻击侮辱,说我没本事,长得丑。你说,我有没有本事,丑不丑,跟这些有什么关系?说白了就是恶心我罢了。但我毕竟不是小白,原封不动还给她,你玩下流的,我不会吗?我比你还会。最终结果就是我被岳母劝回去了,看老妖婆,也没说几句就走了,应该是生闷气去了。


这件事情的后果,我倒是不怎么担心。事后,我对岳母说,你要是担心,下次见了可以主动示好,说,“我那女婿就是个浑人,别跟他一般见识“。岳母没说什么,看起来也不怎么担心。可能她也觉得,这种平日里bb太多的,除了恶心人,也就那样了,成不了大祸害。


后来,岳母倒是跟我讲了好几次,说,老妖婆现在变友好了,还主动打招呼,说话也和气。这是挨骂的原因吗?我不知道。我只是做了我想做的事情罢了,对那些讨厌鬼,不用太客气。


据我妻子后来说,其实老妖婆是出租房的原房东。她把房子租赁给二房东,二房东负责租赁给普通租客。也就是说,岳父其实租赁的是老妖婆的房子。如果说“顾客就是上帝”这句话没有错的话,在上海的租房市场,这句话就是大错特错的。因为合同约束(租赁合同利于房东而不利于租客,见很多租赁纠纷最后房客退押金无门),房客面对房东只能谨小慎微尽量讨好,以求不随便涨价或者克扣押金。在上海经历长达5年租客生涯的我深有体会。对无理取闹的老妖婆保持克制,也是是岳父岳母的无奈之举罢了。无论一个人性格如何张扬,面对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困境,除了讨好,别无办法。


了解到这些情况,我对岳父母他们毅然选择暂时离开上海,又多了一层自己的理解。如果换做我,有机会享受长达两个星期不用曲意逢迎的生活,我也很难说“不”。哪怕这段惬意的生活,开头和结尾都不会太轻松惬意。但是至少中间那段时光,岁月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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