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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愛讀書,喜愛詩,更喜歡哪個? [大家不用困惑,我關注和拍手都是很隨性的,不用一定回拍,也不用一定回關。因為我是把追蹤作為一個個人閲讀器,不定期梳理,隨着自己的關注變化,關注再取關,取關又關注。所以不要困擾,都好,都好,大家一切都好。^_^]

地下詩人

詩是一種經驗。

但喜歡詩不是。前者是里爾克說的,後者是我說的。前者我沒有把握,後者我可以為自己證明。

詩歌是一種非常直接了當的抒發方式,「母也天只,不諒人只」,這樣指天呼娘,直接就把心裏的情感訴說出來。如果你見過那種山歌對答,也就能明白這種詩歌,原本就是一種當面對答的歌謡。喜歡你,我唱出來,怨恨你,我唱出來,心裏快活要唱,心裏憋悶更要唱。這時候的高墻還不高,這時候的人們,還可以彼此聽見,更何況還有一種很有趣的采風制度。每過上一段時間,就有使者走在路上,去聽去記,然後再整理,唱給高高在上者去聽。

那時候的歌,就是詩。

里爾克對於戲劇並不關注于自己想說的,也很煩悶。他敏感地覺察到,明明一個作者,只想寫兩個人,但卻不得不引入第三個人。戲劇、小說等等更複雜的結構,不得不如此編撰,也不得不將本來想說的話,娓娓道來。作者費心創造這個世界的房屋和花花草草,男女和老爺、僕人,打更的,看門的,乃至裝瘋賣傻,嘻嘻哈哈的小醜,也要在幕與幕之間,給演員一些更換服裝的機會。

如果你不快樂,還有那麽多時間去等嗎?

那些長篇小說,動輒幾十章,可他要說的內容,其實只需要一張紙就可以寫完。一本完整的戲劇,可以唱上三天三夜,但它的故事也一樣沒那麽複雜。比如說,我們去看莎士比亞的戲劇,大概都是在等着那幾幕最精彩的部分出現,而散場後,乃至幾天幾年,再回頭想想,我們記住的是每一個細節嗎?

恐怕不是。大部分作者細心打造的內容,我們都忘了,儘管它們都不可或缺,稍微一點瑕疵都可以破壞我們的觀賞心境,但它們確實不重要,從作者和讀者對話的角度說,它們並非需要傳達的部分。

所以寫長篇的人,要有很好的耐心,而能寫出精彩長篇的作者,也很少。

但詩歌就很容易嗎?只要想寫,隨隨便便都可以幾千首,幾萬首,這還是因為有了格律的結果,若只是不押韻,無結構,那豈不是可以隨便寫寫,隨便就多少多少首了。

這樣不行。里爾克非常坦率地在自己隨筆中寫道:

啊,說到詩: 是不會有什麽成績的,如果寫得太早了。我們應該一生之久,盡可能那樣久地去等待,采集真意與精華,最後或許能寫出十行好詩

越好的詩人越是苛刻,正如越是高明的手藝人,也可以挑出一件精心打造的木家具上的細微問題。

我需要引用大段的文字,希望這位真正的詩人不要介意——

為了一首詩我們必須觀看許多城市, 觀看人和物,我們必須認識動物,我們必須去感覺鳥怎樣飛翔,知道小小的花朵在 早晨開放時的姿態。我們必須能夠回想:異鄉的路途,不期的相遇,逐漸臨近的別離;——回想那還不清楚的童年的歲月;想到父母,如果他們給我們一種歡樂,我 們並不理解他們,不得不使他們苦惱(那是一種對於另外一個人的快樂);想到兒 童的疾病,病狀離奇地發作,這麽多深沈的變化想到寂靜、沈悶的小屋內的白晝和 海濱的早晨,想到海的一般,想到許多的海,想到旅途之夜,在這些夜裏萬籟齊鳴, 群星飛舞,——可是這還不夠,如果這一切都能想得到。我們必須回憶許多愛情的 夜,一夜與一夜不同,要記住分娩者痛苦的呼喊和輕輕睡眠著、翕止了的白衣產婦。
但是我們還要陪伴過臨死的人,坐在死者的身邊,在窗子開著的小屋裏有些突如其 來的聲息。我們有回憶,也還不夠。如果回憶很多,我們必須能夠忘記,我們要有 大的忍耐力穿著它們再來。因為只是回憶還不算數。等到它們成為我們身內的血、 我們的目光和姿態,無名地和我們自己再也不能區分,那才能以實現,在一個很稀有的時刻有一行詩的第一個字在它們的中心形成,脫穎而出。

當一個可愛的少女,因為一個人,喊出了天,也喊到了娘,她是不會想到多少年,一位異國詩人會這樣看重,詩的意義。自然,雖然他們都是詩人——我不認為需要比較,來貶斥任何一方——但他們並不是有着同樣的態度,面對詩。

杜甫說自己老了,才能漸漸錘煉詩的節律,「晚節漸於詩律細,誰家數去酒杯寬。惟吾最愛清狂客,百遍相看意未闌。」而那些苦吟詩人,還是被母親擔憂地查看詩囊的少年,都嘔心瀝血,讓詩變成了一種可遇不可求的珍寶。

金子的珍貴在於稀缺,而又被需要。對於一個只有金礦的原始部落來說,金子的意義,并沒有超出審美的需要。

詩歌的稀缺,在於我們已經讓很多很多東西,都分道揚鑣,各自疏離,於是每一條道路都有了自己的不可求。道術為天下裂。混沌被日鑿一竅,終於讓這個世界,多了機巧和博大,於是詩人也就艱難起來,而寫詩便成了一种自不量力,或是反復系之,卻不可求的雲中樓臺。這大概就是乾隆君成為萬首詩歌的擁有者,卻又因為這擁有,一直受到嘲笑的原因所在吧。因為他既不是在喊「母也天只」,也不是一生只寫十行詩。

所以,寫詩是越來越難——如果我們只是要成為另一個乾隆君的話。

但詩並非僅僅如此,即使里爾克說的,也未必就對。但你需要明白,這樣做的前提,是你的詩是寫給自己的。正如暢銷小說家Stephen Edwin King所說,既然你不打算按照經紀人的建議去寫,也不為了那些可能掏錢包的讀者去寫,為什麽不只是將寫作當作自己的消遣,只在自己的小屋子里,用打字機打出來,作為一種自娛自樂的方式呢?

對於要換取生活費的小說撰寫,最糟糕的一種的寫作態度,卻是我們寫詩時,最好的一種態度。

對吧?這不是一個依靠寫詩,還能賺錢的年代,如果能寫賺錢的詩,為什麽不去謝謝文案,也許還能依靠這天才的靈感,得到最大的回報。既然如此,那從我所好,也未嘗不可,寫寫,但不要隨便分享,讀讀,但不要埋怨讀者逃走。你要明白,好的詩歌——里爾克認可的——原本就像里爾克所說的那樣,大概只有十行。對於這一點,簡直無需證明,只要你去書店翻翻那些得到諾貝爾奬的作家,他們那厚厚的詩集,就能發現,真正讓他們功成名就的,總是一首,最多幾首。能夠讓所有的詩都很好的,只有古典詩人,但這也許只是因為,它們留下來的,都是被時間淘洗過的。

所以,這個年代,你去吹捧某位天才,是個真正的詩人,正如你去吹捧某位大人物,是真正的書法家、繪畫家、歌唱家……一樣,即使我們心懷善意,也不得不為這個稱號感到羞愧——如果我們還沒有被權勢金錢衝昏頭腦。當然,我沒有這種擔憂,畢竟拍馬屁也需要精力,高帽總是要送給真正需要的人。

這樣的話,詩人難免成為一種地下生物,正如都市中的天地,那些高飛的,不慌不忙,還心安理得的,一定是喜鵲,或者貓咪;而夾着尾巴疾走的,必定是被丟棄的流浪狗,或者某種早被趕來趕去的鳥兒。詩人白天是不會出現的,如果在白天出現,一定是某些古代的幽靈。雖然可怕,但說說也無妨,正如恐怖電影可以換錢,但沒人想要置身於一部恐怖電影之中。因此,詩人可以繼續生活在地底,并依靠那一點點的水,一點點的食物,生存下去。

說到這裏,我覺得倒不妨回憶一下那位有名的海德先生。那個惡的人,或是善的人,反正就是彼此嘲諷對立,但卻又共處一「人」的著名故事。

你想起來了嗎?抱歉,我自己已經忘記大部分內容了,但毫無疑問,這位小說家聰明地讓自己的主要內容,留給了讀者,而那些只為了主要內容而構建的一切,忘掉的越乾淨越好。正如張無忌學習太極拳劍,不妨忘之又忘。而我今天所說的詩人和詩,也希望不要打擾那些真正的詩人,畢竟,地下的生活,未必就可以被日光下的生物所理解。創作,有需要你記住的,自然就有需要你忘記的,如果你不忘記,又怎麽能真正記住那些該記住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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