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尖椒部落」用工情況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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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以前為什麼給我安排超職權以外的工作? 尖椒部落:你自己沒長嘴啊?! ⋯⋯⋯⋯⋯⋯⋯⋯⋯⋯⋯⋯⋯⋯⋯⋯⋯ 如有類似情況可發郵件聯繫我們,一起監察。 onlinesupervision@protonmail.com

@尖椒部落,请停止消费劳工和女权 | 以不胜任工作为由非法解雇是黑心老板的惯用伎俩

近两年来解雇的事情越来越多,解雇的理由也五花八门,其中以不胜任工作为由的解雇则是企业hr的管用伎俩。有过离职经历的朋友都知道,劳动法有规定,在员工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可以得到一笔补偿。但是这笔补偿不是一个确定的数额,也不是工资的一个确定的倍数,其金额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变化。而正因为离职补偿可以变化,可多可少,甚至没有,所以恰好成为劳资纠纷的焦点之一。

按照劳动法,离职补偿有无补偿,N+1和2N三种情况,(其中N指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2N则指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的赔偿)

  1. 员工自己要离职或者员工存在过失的情况,不用提供离职补偿。
  2. 员工因为身体或者能力的原因不能胜任工作,或者单位存在重大变化等,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离职,此时单位需要提供(N+1)乘月工资的离职补偿。加1是因为单位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但很多公司直接选择提供多一个月工资。
  3. 如果是资方单方面想裁掉员工,而员工不存在能力不足且愿意继续工作的,则需要提供2N乘以月工资的离职补偿。

具体到某个劳动者到底是属于情况1、情况2,还是情况3,则往往不是由事实,而是由力量决定的。劳动者本人对离职补偿的争取,企业的黑心程度,都不同程度地在发挥作用。

在前不久十分轰动的某为「二5yi事件」中,当事人被「合法」羁押长达半年多的原因,也正是因为离职补偿的事情。对于某为这样收入达到千亿美金大公司而言,单个员工补充N+1也好,2N也好,其实算不了什么。但是,一旦有被离职的员工成功争取2N的离职补偿,就很可能成为其他员工模仿的对象,对于动不动就裁员上万人的公司,当然不敢允许这种现象出现。因此,某为必须杀鸡儆猴。后续也的确有人爆料,因为争取2N补偿而被羁押过的某为员工,并不只是李洪元一人。大企业借助权力部门的力量,用牢狱之灾恫吓员工,在我国当前的国情之下,效果自然非常的好。

当然,一般公司没有办法直接搬出权力机关的本事,所以他们往往会利用劳动法里的一条规定,偷梁换柱,达到自己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里规定,除了身体不行之外,如下两种情况也可以只提供N+1的赔偿而不同提供2N:

  1.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这两种情况本身存在无数种解释的可能。而现在的资本主义企业裁员,特别喜欢用员工不能胜任作为理由,以此规避2N的补偿金。比如,去年闹得沸沸扬扬的网易女员工维权事件,就是非常典型的一例。当事人因「绩效原因」而被解除劳动合同,被这种开除人还把人羞辱一番的做法彻底激怒,最终通过网络上曝光的方式,让网易低头认错。网易不是某为,还是比较在乎公众形象的,所以最后还能得到一个相对较好的结果。

非常不幸的是,很多企业以为劳动合同法这一条是为他们规避2N补偿而定制的,所以在裁员时经常性的随意滥用。但实际上,人大立法时就考虑到这种资本家钻空子的情况,明确限定了符合这一条的条件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所以,某些崇尚「狼性文化」的企业推行的所谓「末位淘汰制」,其实是违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之前就有案例,中兴公司用「末位淘汰」为由来接触劳动合同被员工起诉,最后判决还是考评末位不等于不能胜任工作,结果是员工胜诉。

当然,我们不能低估资本家的狡猾。如果他们说自己对员工培训之后员工还不合格怎么办?在被员工起诉或者申请仲裁时,很多企业就是这么操作的。但是,出乎意料的是,中国的法律体系又一次站在了劳动者这边。此前的一个判例表明,法律规定的培训不是随便指点两句,不是私下指导,而是正儿八经的培训。而任何用过社会经验的人都指导,能逼到员工去维权的企业,哪有心思去给你认真做培训呢?人家的目的本来就不是为了让你胜任工作,而是为了把你干掉,且用最低的代价干掉你!因此,培训是不会有的,违法是肯定的。对于这种无良企业,中国法律体系对他的态度是,要么继续雇佣员工,否则2N的赔偿是必须的。

关心时事的人在2019年已经看到很多关于裁员的新闻了,这些新闻里,有几个企业给过员工2N的补偿呢?资本家们就是用这些手段,照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随意解释法律条文,并且恫吓劳动者让他们不敢走法律途径维权。而劳动者们,又往往害怕可能的后果,在生活的压力下,被迫接受被欺压的命运,尽快找工作养家。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没有最邪恶,最有更邪恶。逃避2N补偿的公司已然可恨,那连N+1的赔偿都不愿意给的企业,就更是毫无良心了。可悲的是,这种不良的企业在中国遍地都是。这里是随手搜到的一篇报道,而没有报道的案例,更是数不胜数。

所以,这些现象就更加要求了我们去捍卫劳动法。

我写这篇文章也并不是为了去科普什么法条,而是因为我在晚上看到了朋友圈有一篇文章《被践踏的理想:我被尖椒部落非法开除》,我一直是尖椒的粉丝,也一直关注劳工和女权,万万没有想到尖椒用这么恶臭的方法对待自家员工,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还记得自己发过的文章。还记不记得他们的初心,我现在的急切的盼望着尖椒回复,希望尖椒给出一个可以信得过的说法。如果尖椒已经忘记了为什么为了劳工和女性而战,那么请你们不要再消费劳工和女权。


版权©️原文:拜生活教https://mp.weixin.qq.com/s/xhxAYhliXpeQ8DKnj6rAo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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