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hoho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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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就讀政治大學財政系的學生,雙主修教育系,因此這學期修習了詹志禹老師的教育心理學。 這裡會不定期發布各週課程預讀心得以及課程討論反思,歡迎各位瀏覽我的文章甚至給我一些回饋,和我一起討論討論!

教育心理學公開發表|第四週:人格、性別、社會及道德發展|

從網路上找到一篇具有道德批判的文章,分析該篇文章觀點所處的道德發展

“博愛座爭議上演全武行!大媽惡狠扯髮叫囂:起來、滾”

新聞頁面https://udn.com/news/story/7934/4076713

博愛座不能坐嗎?

我將利用此柯伯格的三期六段道德發展階段解釋在不同階段中,對博愛座與讓座的看法有何異同。

首先,在前習俗道德期第一階段中,懲罰以及服從是主要的重點,因此會認為博愛座不可以坐,就是這篇文章中大媽的看法。就算年輕人腳受傷或者是太累想休息,但是因為外表看不出來,況且睡著的話,有可能會遇到比自己更需要坐博愛座的人,而被其他乘客責罵,所以不應該坐博愛座。

在習俗道德期第四階段中,個體注重社會系統,包括守法以及履行義務,會認為有購票就有使用權,沒有人有任何理由要求你讓座,因此不需要讓座,也就是新聞中被拉扯頭髮的女子,屬於法律與秩序導向。

TA討論與課後反思

我會選擇讓座議題相關的文章來分析,是因為我自己也有因為坐博愛座而被他人責備的經驗。當時國中二年級坐公車回家時,因為車上很空,就隨便找了個座位坐,但是沒有意識到那是博愛座,直到一位大媽一上車,就往我的座位靠近開始大罵:「年輕人坐什麼博愛座」、「現在年輕人都那麼沒禮貌嗎?」、「好手好腳的不會起來嗎?」當時我被大媽突如其來的破罵嚇傻了,雖然當時公車還有很多座位,我還是把座位讓出來了。運用這次所學的柯伯格道德發展理論來分析的話,當時的我應該是屬於習俗道德期的第三階段,遵從人際和諧導向,避免他人不悅而讓座。

剛好我們組內一名同學也選擇了一則關於北一女學生不讓座而被大媽公審,甚至寫道「誰家女兒該做雞吧」的文章。(參考網址:https://www.google.com.tw/amp/s/www.ettoday.net/amp/amp_news.php%3fnews_id=762375

我們討論後認為讓座與否應在社會規範以及個體權益的重要性之間愛尋求平衡,屬於第三期:後習俗道德期的第五階段--民約法理導向。這顯示了現在大二的我與國中二年級時的我,已處於柯伯格道德發展理論裡的不同階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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