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ng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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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型事物爱好者

我爱土狗

“通知”里看到某位作者关联了我很久以前写的一篇文章,那篇文章讲了一只不太会过马路的小狗,一只随时都有可能丧生在车轮之下的小狗。在文章的最后,我没有提到自己是否做过什么事情尝试挽救这条“野狗”的狗命,事实上我确实没有。没什么特别的理由,只是单纯不喜欢在城市里养狗罢了。

我家里养过狗,一条小型土狗,土黄色毛,尾巴梢带点黑色。土狗很好养,剩饭剩菜烂馒头,不用特别准备什么所谓的“狗饭”。吃的粗鄙,睡的简陋,夏天就随便找个阴凉的角落,冬天就窝在厨房的柴火堆里。家里做饭,灶膛里生火的时候,就巴巴的看着火焰发呆。用我奶奶的话说,它的生活已经很好了。隔壁家的黑狗每顿饭只有猪饲料吃。

就是这样粗养的土狗,长到2岁左右的时候,膘肥体键,后颈鬃毛硬如钢针,虽然只有半米长,站在自己大门口,恍然有君临天下的威风。这,或许就是常说的狗仗人势吧。

来到城市里生活以后,我才发现,除了土狗以外,还有另外一种狗:宠物狗。他们吃狗粮,穿衣服,天天洗澡。个头小的,整天赖在主人怀里。个头大的,整天被一根链子拴着。外观当然精致美好,但却少了土狗的彪悍。

我对宠物狗感冒不起来,虽然他们白净,得体,但我觉得还是土狗更好。虽然他们有时候真的很臭,但是他们真的会跑,跑起来带风,西北的农村里尘土飞扬。抚摸它的鬃毛,凛然有钢针的感觉,嗅嗅,有草莽之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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