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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愛讀書,喜愛詩,更喜歡哪個? [大家不用困惑,我關注和拍手都是很隨性的,不用一定回拍,也不用一定回關。因為我是把追蹤作為一個個人閲讀器,不定期梳理,隨着自己的關注變化,關注再取關,取關又關注。所以不要困擾,都好,都好,大家一切都好。^_^]

一星如月看多時

每一個斷語定言,都是等待意外到來。但意外本身並不恐怖,因為它的另一個名字叫作:希望。

詩的美好在於直抒性情。好的詩裏面總有一個真實的人存在。不好的詩,就不會。但詩歌本身又具有一定的約束,也就是所謂的「枷鎖」,正因為這一特徵,才能讓人輕易分辨出什麽是或什麽不是。

據說希伯來文的古代經書,也是一種詩散並行的體裁,但我們今天去翻閲摩西五經或是智慧書,卻很難察覺其中的「詩」。這不光是翻譯的問題,還在於希伯來文本身就有一種不同的詩歌理解。它既不追求押韻,也沒有一種固定節奏的輕重變化。所以,在基督教不斷擴展傳佈的過程中,不同語言進行了自己的翻譯,而原本就不是很容易覺察的外民族詩歌形式,就越發難以識別了。

在清代末年,基督教傳入後,同樣需要將其他語言的經文轉譯成漢語。

這時候,有一版本的聖經,就採用了文言和詩體的方式,這與佛經翻譯類似。我們可以引用兩段,看看它是一種什麽樣的感覺。

長樂唯君子,為善百祥集。不偕無道行,恥與群小立。
避彼輕慢徒,不屑與同席。優游聖道中,涵泳徹朝夕。
譬如溪畔樹,及時結嘉實。歲寒葉不枯,條鬯永無極。
哀哉不肖徒!與斯天淵別。悠悠逐風轉,飄飄如糠屑。
天心所不容,群賢所棄絕。
我主識善人,無道終淪滅。(吴经熊《圣咏译义》)

這是不是很像佛經中的偈子。

馮象先生就專門在自己文中比較了相關譯文:

兹以和合本、吴经熊《圣咏译义》(一九四六)分别代表白话同文言旧译,参较钦定本和拙译(按照原文句式与短句顺序),如下:
和合本:
 (1a) 不从恶人的计谋,(1b) 不站罪人的道路,(1c) 不坐亵慢人的座位,
 (2a) 唯喜爱耶和华的律法,(2b) 昼夜思想,(1a) 这人便为有福。
吴译:
 (1a) 长乐唯君子,为善百祥集。不偕无道行,(1b) 耻与群小立。
 (1c) 避彼轻慢徒,不屑与同席。(2a) 优游圣道中,(2b) 涵咏彻朝夕。
钦定本(原文无括号内的系词):
 (1a) Blessed (is) the man that walketh not in the counsel of the ungodly,
 (1b) nor standeth in the way of sinners,
 (1c) nor sitteth in the seat of the scornful;
 (2a) But his delight (is) in the law of the Lord,
 (2b) and in his law doth he meditate day and night.
拙译:
 福哉!人若不依从恶人诡计,
 不踏足罪人的路,
 不和讥诮中伤的同席,
 而把欢愉交给耶和华之法——
 那法啊,他日夜诵习!

事實上,我分辨不出哪一個更好或更糟,但對於一個從無接觸過基督教的人來說,吳氏的版本雖然有「囿于五言诗的传统句法,无力表现其底本(英语和法语天主教译本)的复杂句式,只能大意译之」的問題,但在喜聞樂見,容易理解的方面,卻肯定是勝出其他版本的。只是這屬於原本文化積澱下的社群空間,在白話文興起後,原本是極為通俗的文字體裁,就變得不合時宜了。

詩歌也是如此。

古體詩歌,即使在現在也有人寫,而且同樣講求音韻。我記得有一段時間,還有人提倡過以「普通話」為正韻來作詩,並且編纂了相關韻書。這件事不稀奇,但這件事確實沒有流行起來。為什麽呢?可能有諸多解釋,但我個人認為,最大的問題還在於作詩已經不是一件社會需要,而是轉變為一種類似於「收藏」的愛好。

就像那些被擺在各種櫃子里的青銅器,那些收藏者是絶不會把斑斑銹跡給擦除乾淨的。因為他們不是買來「用」,而是「賞」。同樣,詩歌最開始興起,比如說《詩經》為代表的風雅頌,更近似於今天所說的歌謡,自然愛慾情仇,乃至隨口詛咒,都可以成詩。而詩人也就不限於「詩人」本身。即使到了東漢年間,古詩十九首自然也是觀民風而得來,又經過專業修飾,可如三曹父子的詩歌,便早已有了更高的藝術追求,但也還在「興觀群怨」的範圍之內。只有到了,將詩歌變為一種考試題目,而在官員的交流範圍內,又變為一種社交禮儀,則詩確乎無法再成為詩了。

但無法成為「詩」,卻並不意味着詩歌本身寂寞了。恰恰相反,詩成為附庸風雅的產物時,恰恰是社會認同「詩」本身的高潮。人人皆詩人,自然也就詩本人人所出。但這時候的詩,就不能直抒性情了,最壞的典型就是「應制詩」,而最糟糕的詩人便是一生十萬首,堪輿其祖的射熊射兔相媲美了。

這也是我為什麽說,詩成為了「收藏」一般的愛好,也就無法提倡新韻,也不需要新韻的原因所在。因為,此刻做古詩,一是真心喜歡,則浸淫於真跡,豈不遠好於當代仿製品?二是若只是附庸,那還是青銅器上的銹跡最好、最貴、最高古,誰要擦掉了,就跟誰急。

但詩本身的需要依然存在,也不會因為這些紛紛攘攘而有損它過去的價值和現在的需要。

這就像一位演技拙劣的明星,無論身處于什麽樣的劇情之中,都只會看到他本人,扮成了蔡鍔的明星,扮成了唐伯虎的明星,扮成了詹姆斯邦德的明星……詩歌也是如此,它源於人的需要,也定義着人本身的追求。

辩驳带来争论,而沉默则消融冰雪;善意如同光明的火焰,越传递分享,越让世间得到温暖和文明。

诗歌是一种希望,但不需要更深入的解释,正像我们照镜子所见,不需要更有谁来描摹刻画,进而再用定义的影像,去除真实的自我。

我们所吟唱的不是咒语,更非祛魔;我们吟唱的是我们自己。

所以妄言的人,总喜欢呶呶不休,发表自己的看法。却不知道这正如伊索寓言中的故事,越是鼓起寒风,便越让人裹紧衣衫;春天到了,人们自然会换上轻衣,脸也会笑,眼如春水。

黄仲则有一首诗,读过的人,都很难忘却:

千家笑語漏遲遲,憂患潛從物外知。 悄立市橋人不識,一星如月看多時。 

其实这首詩若和杜甫的名句相对看,更有感慨。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以此为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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