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ly Chen
Lily Chen

我用文字理解自己和這個世界給我的種種感受,唯有靜下來好好寫些什麼的時候,我覺得自己最像自己,已經不必再有任何心理狀態的偽裝。 也歡迎來追蹤我的方格子帳號:https://vocus.cc/user/5be04756fd89780001719c13

「快樂」是一種選擇,這種選擇則和所有追求一樣需要練習和努力

新的一年想來和大家聊聊「快樂」這回事。「善良是一種選擇,不是一種天性」這句話,許多人肯定不陌生,而「快樂」呢?快樂也是一種選擇嗎?

我認為「快樂」是種選擇無誤,有些人會說:「我不快樂」,其實我覺得更貼切的說法是:「他並不想真正快樂起來」。有些人會懷疑自己到底有沒有獲得快樂的權利,於是就把快樂推遠了。

好些日子前,我寫了一篇關於我母親其實並不想真正變快樂的文章,內容大概是在說—我的母親可能因為害怕自己忘記受過的傷、吃過的虧,所以她逼迫自己要很用力記得那些不愉快的經歷,甚至有時她還會情緒勒索地提醒我們「不可以過得太快樂,別忘了我們都是受害者啊」!

坦白說,我並不喜歡那樣,我不想要一時受傷害,而一世受傷害。被害者心態是我覺得很恐怖的一種想法,那種思考模式會不斷地啃食健康的心靈,漸漸對周圍的人不滿,對社會不滿,甚至對整個世界都不喜歡。當我想到如果活著將會變成這麼累人的事,真的活著很無趣。

我曾看過楊定一的一篇專欄文章—《選擇快樂,一生最大的決定》,深有同感,如下分享文章部分內容:

事實上,我們每一個人其實都接觸過神聖的快樂,是內在生命寧靜帶來的溫暖的快樂。正因為有過經驗、難以忘懷,才會想去追求,想一再地找回來。只可惜,我們忘了這是從內心的全部生命所流露出來的,忘了是我們本來就有的,而情不自禁地在人間去找種種經驗來替代,想再回到或至少接近神聖的快樂。

一個人輕鬆活在「在」、活在「心」,不可能不快樂。生命隨時帶來更深層面的快樂。這種快樂是寧靜的快樂、不分別的快樂、不激動的快樂、平等的快樂。我們每個人本來都有,不可能失去,跟生命任何內容-人、事、物都不相關。

這種快樂為我們帶來一個定錨點,讓我們在變化無常的形相世界中,有一個永遠不會失去的落腳處。

這種快樂,不是透過任何經驗才能得到。這種快樂和經驗的關係,其實是-在種種苦樂經驗、悲歡離合的人生情節、甚至風波轉折中,我們一再自由而清醒的選擇。


說起那種神聖而內在的快樂讓您想起了什麼呢?我想起了昨天自己煮的那頓晚餐;幾天前醒來,發現自己還躺在溫暖的被窩;還有與愛人的相擁;爸爸打來的那通電話.....,那些時刻令我會心一笑,我很感恩我能感受到那些這麼平凡的幸福,我沒有忙到忘記感謝,我至少沒有自私到無法感受他人,而且我還活著能笑出聲來,這些令我感覺自己正活在現在。

只要有心,人人可以是食神過得很快樂!這種快樂是一種思想上的選擇,而非一昧地外求可以獲得滿足,快樂有時是放棄執著,亦或堅持夢想;快樂有時是獨處一杯咖啡的時光;亦或慢下來為別人說些精彩的故事,快樂沒有一定該長成的模樣,只要您認為自己配得快樂,烤焦的蘋果派不見得意味全然的失敗,只要您認為自己可以快樂,快樂就與您同在,願意快樂,才能擁有快樂!這就像是要先有想要吃芝麻餅的想法,才會去想辦法獲得芝麻餅,去追求芝麻餅。

雖然說得輕描淡寫,但我認為快樂的確需要練習,需要去感受,不妨可以先試試一些生活中的快樂儀式,例如:翻翻舊相片、打場羽毛球、練習寫感恩小卡,或者去睡覺也都可以。我相信總有一天一定可以發現那個「不做什麼也很快樂」的秘訣

真心誠意地祝大家快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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