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瑞德 | Fred Jame
傅瑞德 | Fred Jame

曾任某電動車系統公司行銷長。主業是數位行銷與媒體管理顧問。長年的寫作者、譯者、編輯、重機騎士、雪茄和艾雷島威士忌愛好者。 我也是養兩隻貓的犬派潛水員、健身教練、書法家。 關於我/https://fred.mba

談被抄襲

這不是一篇炫耀文,炫耀自己文章因為寫得多好而被抄;只是想透過今天一篇很多回應的貼文、以及幾個月前的「前情提要」,認真的來講講「抄襲」這件事情,以及用抄襲來堆疊個人品牌有多危險。

一年多以前,我發現網路上一位小有名氣的年輕人抄襲我的文章,甚至連我當時放在文章後面的「喜歡我的文章嗎?不妨請我喝杯咖啡」等等乞討文,也整段照樣搬走。

於是我寫了以下這段話,希望用比較委婉的方式,來提醒一下這位仁兄(以下姑且稱他為「X」):

對於「稍微專業一點」的作者來說,「寫作規律」和「寫作紀律」是很重要的,但不是要「多」。

而且道理很簡單,除非是可以自己生出很多東西的天才(這多半會出現在理工和文學領域,商管方面很少見),否則基本上就是「吸收多少 + 實作多少 + 個人原創多少 =(最多)吐出多少」。

如果某個人「吐出」的量明顯多於前兩個因素、或是「原創」方面可疑,多半就有問題。這是我個人的偏見,不過用來觀察的準度還蠻高的。

也就是說,如果想透過發表作品來建立個人品牌,最好能留意這幾點:

  • 文章的重點是質精、而且有自己的洞見(這一點最重要),多不是重點。
  • 雖說多不是重點,但一定頻率的曝光還是需要的;而品質和頻率都維持一定水準的寫作,除了天分之外(這一點不是人人都有),最重要的就是「寫作紀律」(只要有心,人人都做得到)。
  • 而除了品質和頻率之外,「寫作紀律」的另外一個重點是「原創」;關於原創,我們稍後再談。

一年多之後的今(2021)年五月,我發現X繼續變本加厲,拿著到處拼湊來的東西到處遊走;於是我繼續寫道

寫這則的緣由,是在社群媒體興起之後,有些本質還算優秀的年輕人或許是因為資訊焦慮、或是急著想證明自己,所以透過到處消化轉貼別人的作品片段據為己有,而且還洋洋得意自己的「多產」。

但這種手法是很容易被看破手腳的(因為社群媒體上眼睛很多啊, 「資訊來得容易」是兩面刃),而且只要被我抓到一次,無論你多優秀,我對你的評價就不會高。

消化引用別人的作品或創見是日常,但標註一下出處、尊重一下原作,並不會減損你的智慧和價值;給別人越多的credit,遲早都會變成迴向自己的功德。

如果看不清這一點,你就只是個對岸所謂的搬運工而已,沒什麼了不起的,你的人生也不會變得了不起。

說到「原創」的觀念,往往會落入兩種極端:

  • 只要是用我名字發表的,不管我文章中抄錄、致敬了多少別人的東西,都算是原創;
  • 每一個字都必須是自己刻出來的,否則就不是原創。

其實以我這樣資質平庸的人、又是在這個資訊流通自由到氾濫的時代,寫文章很難完全不引用他的人作品、或是以他人的研究結果為基礎。

所以在「合理引用、標註出處」的前提之下,其實不會有太大問題;甚至在個人非營利使用的前提下(例如社群媒體閒聊),標準或許還可以再稍微寬鬆一點。

然而回到「個人品牌」這件事情來說,不管目的是「名」或「利」,使用別人的作品多少是在「佔便宜」,更應該將功勞分一些給原作者;除非原作者已經依照CC創用規則標示「無須標明出處」(No attribution)。

所以我在上面的引文中提到兩點:

  • 資訊的自由傳播是兩面刃:它讓你「參考」別人作品更方便,但也更容易讓你原形畢露;
  • 不要怕揭露參考來源:它可以讓你的作品和洞見更可信,把一些功勞歸給別人不會減損你的成就,甚至未來可能帶給你更多好處。

在過去資訊不流通的時代,有些外文能力佳、有機會接觸國外資訊的人士(往往是學校教授)會以「譯介國外文章」作為自己的作品,甚至當作進身之階;有些人會標註內容來源,但有些則是對原文加頭加尾(或是去頭去尾)之後,完全當作自己的著作。

例如我在2009年的〈「天下文章為我用」的藝術〉和2011年的〈那老師還是錯了〉這篇文章中,就談到過這類「據為己有」、但又錯誤百出的案例。

不過對於個人作者來說,這種壞習慣應該已經是過去的事了(但在新聞媒體還是很常見,翻譯外電不標來源,往往還翻錯)。在合理借用他人觀點或作品、再加上個人創見或分析,寫出不錯的文章應該不是太難的事情。

不過今天X又讓我失望了:舊性不改,而且竟然還可以開課講包括「寫作紀律」的東西。

於是有了今天的貼文

有件事情很久以來不想提,不過這兩天真的踩到我了。

有個年輕的傢伙長年抄我的東西,所謂「論述」也多半是東拼西湊抄來的(特別是從對岸抄),在不知道的人之間倒也累積了一點小名氣,以為真有點什麼本事。

不過以這年頭的風氣,這種搬運工可能還真以為自己博學多聞強記,拷貝過的東西都已經海納百川變成自家的,所以認真覺得自己有學問就是了。

最近發現這傢伙要出道當講師、談寫作。雖然寫作誰都可以談、拷貝仔也不見得不能談,但基本的職業道德是人家的是人家的、自己的是自己的、合理引用而且要標出處,這一點並不難。

何況連我這種三流作者的東西都要抄,恐怕你也高明不到哪去。

有趣的是,貼文下方竟然出現了幾位同樣是「疑似受害者」的人。

好吧,話已說到盡頭,以後除非有明顯侵害到我權益的行為,希望可以不必再談這件事了。

還是回到「累積個人品牌」這件事:我相信X有這種聰明才智去收集、整理、重新產出這些抄來的內容,聰明才智多少還是有的;與其用這種方式讓自己顯得多產有學問,其實空洞貧乏,還不如好好消化吸收,原創出令人讚賞的原創作品。

天下能人異士這麼多,你抄不完;只有真正的你自己,才是獨一無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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