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西敏寺模式民主
各位朋友好
今天是健民講堂的第四講
這幾天可能很多人都沒心情
因為看到立法會四位民主派的議員被取消資格
然後其他的民主派議員總辭
同一時間社會裡面如果你有很多不滿的話
也不能夠上街遊行
議會內你又不能夠表達你的聲音
街頭又不能夠表達你的聲音
我想很多人都會覺得很鬱悶
在目前這段時間裡面
我們只能夠靜觀其變
等待黎明
再看看有什麼可以做
在等待的過程裡面
很重要是先利用這些機會來進行學習
所以希望大家可以繼續
聽健民講堂
有關民主與社會這個課程
第四講是說什麼呢?
第四講是說有關民主的模式
就是有多少種不同的民主形態的表現
我們可能一講是講不完的
我估計大概要兩至三講才會講完這個民主模式
這個問題
我跟以往一樣
也是會有Power Point跟大家講課
我們說民主的模式
Models of Democracy
第一個問題要處理
就是說由直接民主
就是Direct democracy
去說變成代議民主
Representative democracy
我們說直接民主的時候
就要追溯到公元前
到公元前六世紀
當時希臘的一些城邦
當時是沒有一個所謂完整統一的國家希臘
只不過有很多不同的城邦
其中一個城邦就是雅典
雅典就是最早實行民主的一個城邦
除了雅典之外
周邊仍然是有一部分的城邦
也是實行這種民主制度的
不過雅典可以說是當時最大的其中一個城邦
所以他們對民主的實踐
就成為了歷史上一個很標誌性的實驗
當時的這種直接民主
雖然叫做民主
可是不是我們現代這種觀念的民主
可以去參與這種直接民主
一定要是當時雅典的公民
這些公民是如何定義呢?
很嚴格的
例如你要父母都是雅典的公民
你才能夠成為公民
如果你是外來的人口
或者你是跟外來人口通婚也好
你也不會成為雅典的公民
這些公民才有資格去參與
進到去這些民主決策裡面
可是
也不是所有的公民都可以
女性是不可以的
成年的男人
服過兵役
這樣才可以參與進到民主的決策機制裡面
你記得我上次說
Inclusiveness
包容性
當時的包容性是相當有限的
有什麼人不可以呢?
外來的人口不可以
奴隸不可以
就算你已經是自由身的奴隸
因為你曾經做過奴隸
也不可以
女性不可以
未成年的人不可以
未服過兵役不可以等等
剩下剛剛所說的這些公民
大概是6萬人左右
可是你不要小看
就是在那個時代裡面
6萬人去參與一個民主決策
已經是很不簡單
你想想這麼多萬人
要去討論問題
就是首先要找地方容納所有人也很頭痛
在這樣的城邦裡面
往往你也會看到一些很大的圓形廣場
因為你在說話的時候回音會比較好
其他的人都可以聽到
當然不是說每次出席這些集會的
都有6萬人
可是它真的可以大到一個地步有6萬人
這些直接民主有不同的層次
我不在這裡詳細說
就是最基本上它要做的事
是可以一起共同去進行立法
也扮演法院的角色
就是有一些案件
是可以在那裡審理的
例如刑事案這樣
民事案也可以的
可是一定要是那些比較重大一些的民事案
才會在那裡審理
而審理的話
就是那些參與者就變成陪審團
你就舉手
去決定那些有罪還是沒罪
還有如果你是民事案的話
雙方來說A跟B
到底誰是得直這樣
這些民眾大會
Assembly
每年會召開很多次
除了這些民眾直接去參與他們城邦的重大決策之外
在日常的管理裡面怎麼辦呢?
他們就要選一些人出來去進行城邦的管理
當時的規模要選出1,100人
其中的1千人是怎麼來的呢?
是抽籤
就不是說你是要用選舉產生的
它可以避免賄選
完全是看看今年抽到誰
你就盡公民責任
幫忙去管理
我們上次也有說過
如果我們說Political competence
政治能力
對於他們來說,他覺得我排除了這麼多其他的人
剩下這些男性
服過兵役的公民
他們有足夠的能力去幫忙管理社會
可是另外還有100人就不是這樣的
是要選舉產生的
這100人是什麼呢?
一般就是處理兩方面的事務而已
一方面就是財政的事務
Treasurer(財務主管)
這些Treasurer通常在這個城邦裡面比較有錢的人
就會做這些位置去管理財務的
他有這樣的能力去管錢
另一件事就是如果這些財政被人虧空公款等等
這些Treasurer
這些管財政的人要賠
所以普通人都不會做的
就是只有一些有錢的人
是一種社會的定位
可以做當時這些管財政的人
另外就是一些將軍
這些將軍就是管軍事的
因為當時的城邦之間是有很多戰爭的
所以將軍是很重要的
他管理這些軍事的問題
這些都是選舉而產生的
(不好意思)
這些直接民主當然有一個好處
就是讓某一部分人
至少覺得他們可以平等的參與政治
到了一個地步大家會覺得在希臘
或者是在雅典的民主裡面
產生一種公共的倫理
或者是公民的美德
就覺得是每個人都應該要負責
處理這些城邦的事務
例如當時的作品裡面有一句話可以引用給大家聽
就是說
"We do not say that a man who takes no interest in politics
is a man who minds his own business
we say that
he has no business here at all"
就是說如果大家完全對政治不關心的話
我們不會說這些人只是顧著自己的事情
我們說這些人在這個社會裡面根本就是沒有份的
就是說他們是很不接受這些人只是顧著自己
而作為一個公民你根本必須是要參與政治
這個你可以說是當時這種直接民主
造就出來的一種政治文化
就是一種公共參與的政治文化
可是這個直接民主也有很多問題
例如說那些富人就很擔心
因為大部分的人都是窮人
讓這麼多人去參與制定法律
他們會想一些辦法出來
就是會分一些有錢人的家產
所以往往對這些富人來說
他覺得這些是暴民政治
是Mob politics
他是非常沒有安全感的
這是第一個問題
就是對於那些富人來說覺得這樣不是好的
第二對城邦的發展也不好
要對付那些富人
那有什麼好處呢?
第二件事就是民粹主義
這個民粹主義其中你看看這張圖片就知道
這個是蘇格拉底臨死之前要喝毒酒
他的門生每個都哭著勸他不要這麼做
就是要去接受政府賜毒酒給他
發生什麼事呢?
當時大家覺得蘇格拉底是妖言惑眾
就控告他
大家就在這個直接民主裡面
在法院裡面投票
舉手
結果就是說他妖言惑眾這個罪名成立
賜他毒酒要他死
因為哲學家之死就是由於這種民眾的一時衝動
反感等等
很多人就覺得這個就是民粹主義
就是你讓人這樣
以千計的人在一個集會裡面
不是每個人都能夠很冷靜去思考的
往往是那些很有意見
或者是情緒很激動的人
他就會爭取這些機會大聲發言
就會影響到其他人的情緒
而不是真的可以很冷靜的
慢慢的去考究到底這件事情是對或錯
所以這個直接民主是會帶出這些民粹主義
是很清楚用這個作為一個例子
所以你想想蘇格拉底的門生
柏拉圖
柏拉圖的門生亞里士多德
他們這些人對民主都是持有非常大的質疑
就是覺得有什麼好呢?
這種Rule by the people
你看到他們一位這麼有智慧的老師
就這樣死了
他們認為一個城邦
應該要有一些有才能
以及有德行
就是所謂才德兼備的人來管治才對
而用民主是做不到的
因為民主根本是大部分的人
做決策的人都是一些很普通與平庸的人
怎麼能夠產出一種好的政治呢?
所以他們的思考都是在想如何使用一些方法
能夠選擇一些有才能和德行的人去管治
柏拉圖甚至在他那本《Republic》
《理想國》裡面
他說到要有Philosopher king
所謂哲學之王
我們上次介紹Karl Popper的時候已經反駁過他就說
這種基本上是幻想
我們用什麼方法都無法選出來
就是就算香港什麼選舉委員會
能否選出有才德兼備的人
我們看到董建華
看到梁振英
就是今天的林鄭月娥你就知道
就是你們想也想不到這些方法的
算了吧
還有一些問題就是如何呢?
就是他覺得這種直接民主的制度
可以做得到只不過是當時這些城邦是比較小
當現代國家的出現
規模這麼大的話
你怎麼可以直接去參與
所以也是不實際的
希臘這種直接的民主
也是慢慢的崩潰
就算你看看在羅馬帝國的時期裡面
反而比較多是變成一種所謂的代議制
當時也有長老院的出現
所以在現代社會裡面
這種直接民主好像已經是不實際
可是近這十幾年裡面
因為我們很多新的通訊工具發展
例如互聯網的工具發展
我們突然會發現
也不是呢 !
這種直接民主是有可能的
就是每個人下班回家
對著電腦或者你是在手機那裡
如果是直接民主的話
你叫大家按一下按鈕
去決定一些法律的話
現在不是這麼難的
你真的可以這樣按按鈕就可以了
甚至你可以去進行討論
是不是現代的社會裡面已經能夠解決這些技術問題
我們應該回頭
就是民主的制度
有些人就覺得是的
應該就要這樣做
有些人就覺得
不行的
仍然很容易有民粹主義的
因為如果你真的想這些決策是有素質的話
你需要這些人是很細心
去考慮一個決策的背景進行辯論
反而就是說
其後發展出來的一種所謂代議民主
Representative democracy
它是滿足了一種
就是說主權在民
不過由你們去選代表出來
這些代表是精英
他可能在你眼中是有德行或有能力
而代表一些民眾去審議一些法案
去想清楚政策
經過辯論之後
他們通過之後才出台
這樣反而能夠平衡了所謂的政治平等
以及我們要求有能力的人去管治社會
這種矛盾
現在我們說到一種所謂代議政制民主的時候
我們發現原來在我們看到的代議政制民主也有很多種
不同的模式
不僅是議會制、總統制
將來我們再討論這個問題
就算你說議會制也好
也會有不同類型的議會制
我們現在就用Lijphart的一本書
《Patterns of Democracy》去介紹
這個世界上面來說
他認為有兩個最主要的民主模式
代議政制民主的模式
一種叫做西敏寺模式
另一種叫做共識型的模式
而在這兩者模式之間又出現一個折衷中和的第三種模式
我們今天只能夠說到一個模式
也不知道夠不夠時間
就是西敏寺模式
Westminster Model
這種Westminster Model是源於英國的一套這樣的模式
這個模式最重要的精神
就是說Majority rule
我在上兩堂課都有說過
什麼叫做少數服從多數
它很強調就是要少數服從多數的一個制度
就是說有另外一些模式
例如我們之後會說的共識型民主模式
它不是以這個為主的
為什麼有一些模式竟然不是以少數服從多數呢?
你要繼續聽課
今天我們介紹這個英國作為起源的國的西敏寺模式
它就是著重少數服從多數的
這個模式後來會傳遞到其他的國家
特別就是那些所謂的Commonwealth countries
就是所謂的英聯邦國家
例如紐西蘭
進行起來還比原來英國是更純粹的一個西敏寺模式
這種模式不是什麼社會都適合的
我們經過研究之後發現
一個政治模式好或不好
不能夠只看這個模式
而是說它是否能夠
配合當地的一個社會狀況的需要
它適合哪一種社會狀況呢?
它比較適合一種單一的社會
所謂的單一社會
Homogenous society
是說種族上面相對來說比較單一
不是有很多民族
宗教、語言上面比較單一的
就不是說很紛紜的一種宗教或語言的一種社會
是比較適合的
為什麼呢?
我們將來慢慢解釋下去
這個西敏寺模式是有10點特色
第一個特色是如何呢?
是一個單一的執政黨
這些單一執政黨就是說他們這個執政黨
或者是最後成為政府是如何產生的呢?
首先是選國會裡面的議員
就是說每一個政府的官員
我在說那些問責的官員
他們全部都是議員
首先是當議員
他們在議會裡面選舉
選舉出來之後議會裡面超過半數議席的政黨
它就可以組織一個內閣
而成為一個執政的政黨
就產生了政府
它怎麼做呢?
不管它是險勝
就是說如果我們當100%的議席
它剛剛好贏了51%的議席也好
它就是一個執政黨了
它是往往不會跟其他的政黨
合作組成什麼所謂的聯合政府
它也不會管你少數政黨
你只輸我一點點也好
我不會邀請你加入我的政府
所以第一
它的特色
它是喜歡做單一的執政黨
不喜歡混合不同的政黨
第二就是
你可以說它是行政主導
或者是內閣的主導
我們香港會爭論
香港是不是三權分立等等這些
有一些人誤會了
西方的民主一定是三權分立
真的不是這樣的
英國就不是三權分立的
英國的行政主導很厲害
你說怎麼會呢?
英國是議會制
當然是議會主導
怎麼會是政府行政主導呢?
你聽我慢慢說
理論上面來說
政府的產生是通過議會產生的
英國的議會裡面分成兩部分
上議院和下議院
它的權力集中在下議院
House of commons
理論上面來說就是說
下議院
就會選出一個政府
因為剛剛說過
它只要剛剛超過半數的話
它就可以產生一個政府
這個下議院產生了一個內閣
理論上面好像應該是政府的權力是比較大一點
可是實際上並不是這樣
實際上面就是因為在議會裡面這個超過半數
都是來自單一的政黨
這個單一的政黨裡面有什麼人會組成內閣呢?
當然是這個政黨裡面比較資深的人
那些黨魁等等這些人
這些人既然在黨裡面是有領導地位的話
在議會裡面他是完全可以控制議會的
因為議會裡面一半是他自己黨的黨員
所以當然他可以控制這個黨
就是說控制這個議會
所以表面上是議會制
是由議會產生政府
可是實際上這個政府完全是可以控制議會的
最表現的形式是什麼
如何能夠控制議會呢?
就是差不多這個政府丟什麼議案
法案下來國會裡面
都會通過
因為在議會裡面超過半數的人
是你自己黨內的人
也是資歷比你低的一些黨員
他們聽話就通過
不通過,你找黨看著誰不通過,你把他趕出黨
所以
政府變成有很大的權力
它差不多是很順利的一定獲得議會的支持
反而你想想美國
議會和總統可以是不同政黨的
結果可以互相制衡
香港特區的設計,其實政制都是可以制衡的
可是英國是不會制衡的
就是因為這個政黨
是已經控制議會
它是同時間控制了內閣
就是政府
在英國裡面來說
它是實行兩黨制的
這個兩黨制
主要的兩個政黨在今天的英國就是保守黨
Conservative party
以及工黨
Labour party
這兩個黨在戰後都是輪流執政的
而這兩個黨的差別在哪裡呢?
往往只是源自一條線
所以有些人說它是一個一維空間的差異
源自一條什麼線呢?
就是社會經濟政策
就是說
有些會傾向、偏向就是說
覺得是要用一些比較自由的經濟政策
例如低稅
鼓勵投資
這樣的一種做法
希望能夠支持多一些資本家
讓他們能夠創造更多就業
激活經濟
這個就是保守黨
工黨就會覺得不可以完全靠自由的經濟
能夠照顧到每個人的需要
在社會低層的人
是需要一些特別的措施
讓他有一個平等的機會
在社會上面去爬升
第一個著重就是說要說社會福利
扶助一些很弱勢的人
讓他們有一個平等的起點
跟一些中產或以上的人去競爭
所以很著重這些教育的平等
社會的福利
也覺得要對資本要進行某一些方面的控制
不讓它過度的壟斷
也要多抽一些富人的錢
這樣才能夠通過稅收之後讓社會比較平等
所以他們的差別主要是源自這條
這樣的社會經濟政策
你可以這麼說
一個是比較著重一種自由經濟
另一個是會著重一些要說平等
要說比較公平的分配
這樣的一條線
可是這兩黨不是真的很極端到一個地步
是一種就是說
共產主義對著一些絕對自由的經濟體制
其實不是的
在選舉的過程裡面他們慢慢拉近
將來我會去解釋這個方面
他們主要的區別就在這裡
在別的社會裡面可以有其他的主要區別
例如說宗教
有些社會裡面可能是天主教和基督教
就是好像北愛爾蘭出現的問題
又或者是種族的問題
你們是法裔的
我是荷蘭裔
就是另一種的種族
可以是一個很大的政治上面的分歧
是源自這條種族
或者宗教甚至是語言的線
可是在英國裡面基本上面他們覺得
他們絕大多數人都是很單一的
比較接近的宗教
比較接近的種族
以及大家都是說英語的
所以只是源自這個社會經濟政策是兩個差別而已
第四點是什麼呢?
這種兩黨制也是很故意用某種方法創造出來
因為他覺得既然社會裡面只是源自一條線有差別的話
就不需要把政制弄得這麼複雜
兩個黨就夠了
一個代表某一種意見
另一個黨代表另一個意見
它制造這種兩黨的效應
往往是通過一個選舉的方法產生出來
這種選舉的方法
在英國裡面來說
就是用一種所謂的單議席
單票制這種選舉方法
這種單議制的選舉方法
我們常常會看到結果出來就是會把成敗效果放大
就是說
勝出的人的政黨會贏過多
輸的政黨又會輸過多
這樣的做法就是保證能夠產生出一個所謂的多數派
就不會把票均分之後
結果無法產生出一個多數政黨
這種單議席單票制
它選舉的過程是如何的呢?
就是說把全國分成很多的選區
每個選區只是選出一個議員而已
這個議員只是一個區裡面的候選人
或者是你獲得超過半數的選票就會當選
如果有超過兩個人參選
可能是三個人參選
把票拉散了
沒有人過半數沒關係
誰的票比較多就當選
這種選舉方法有時候我們叫做Plurality
有時候叫做First-past-the-post
英語就是這兩個詞
都是說這種多票就當選的制度
為什麼說贏的就會贏過多
輸的也會輸過多
我舉一個極端例子給你看看就會知道
假設我們現在只有兩個黨
A和B兩個黨
他們在全國的每一個選區裡面
A黨和B黨都進行競爭
我推一個很極端的情況是如何呢?
A黨在每一個選區
它都贏得51%的選票
B黨在每個選區都贏得49%的選票
全國計算起來的總數就是A黨贏51%的選票
B黨就贏49%
可是議席是如何呢?
議席出現一個情況就是因為每一席
你贏他2%你就取得這一席
因為他只有一個席位而已
結果就是A黨會取得全國100%的議席
而B黨是取得0議席
這樣就贏過多了
你51%就取得100%議席
你取得49%成績不錯
取得0議席
這個就是我們上一次區議會選舉出現的情況
就是說民主派當時相對於建制派來說
它取得的票數只有50%-60%而已
可是它取得的議席到了百分之80幾
就是因為這種放大效應
我贏你一點點就取得你的議席
這種選舉的方式
香港在回歸之前
立法會也是這樣選的
後來就是民建聯很慘
就是覺得我也不錯
取得不少票可是很少議席
就改了
就是為了遷就民建聯這些建制派
就改了這個比例代表制
讓他們取回差不多的選票
或者應該取回差不多的議席
你又不可以說這個不民主
只不過它放棄這套制度的原因
其實當時為了保護建制派
我們將來再說第二種制度
為什麼要用比例代表制
在英國的制度裡面
就是用這個單議席單票制
它這種First-past-the-post的制度
結果就會把效應放大
當然這個很極端
就是說他們100%
往往就不是這樣
往往可能就是剛剛我所說
你可能是取得60%的選票
50%-60%的選票
可是結果你可能取得70%-80%的議席
你超過半數你就可以執政
就是這樣
在這些情況之下
有一些小的政黨很難生存
就是A、B政黨的B政黨取得49%都可以取得0席的
如果你作為一個很小的政黨
你就是關心某些事情
例如說我關心環保的
我是一個綠黨
如果每個選區裡面
你的支持者都分得很均勻
都是大概可能只有10%的人會支持你的話
差不多可能每一個選區你都選不到
所以那些第三黨、小黨在英國這個制度裡面
就很難存在的
除非你把自己發展到相當的大
在近年裡面我們看到有一個自由民主黨
曾經作為第三黨殺出來
這些往往都是原來那些工黨和保守黨
它自己的基礎出現了一些問題
就讓別人趁機跑出來
自由民主黨基本上是一個中間
或者是中間偏左一點的一些政黨
它有時候就會覺得這兩黨都沒辦法滿足他們的看法
有些選民就覺得是啊
我不喜歡左又不喜歡右
有時候就會選這些政黨
它在其他這兩黨都沒有辦法
可以有足夠過半數的情況之下
它有時候會跟它組合
就是聯合政府
例如2010年至2015年
就是自由民主黨
與保守黨的組成聯合政府
可是它作為一個中間偏左一點的政黨
跟偏右的共和黨都有一點差距
例如最簡單Brexit
對於脫歐的問題
自由民主黨就不贊成脫歐的
保守黨是力摧脫歐
所以很難配合下去
有一些學者就說
這種民主制度
所說的大多數有時候也是製造出來的
它不是真正的一個大多數
如何製造出來呢?
你要想一想全國裡面
好像香港這樣
可能一半的人登記當選民
投票的時候可能剩下一半人投
已經可能佔你合資格的投票人剩下25%
就是一半的人願意去登記當選民
再一半的人願意投票
一半的人投票裡面來說
你能夠剛剛好贏了一半
你就可以執政
25%裡面再一半就是百分之17.多而已
沒有17%
百分之12.幾
12.5%或13%
你就變成這次選舉裡面的超過半數
可是佔全國實際上面來說的人
你只是佔了百分之10幾而已
所以我們就算說這個政府是一個大多數人選出來的
你用我剛剛這樣計算就是說
合格選民裡面如果他不登記當選民
他不去投票
然後在這樣的情況再七除八扣之後
可能10幾個%已經說自己代表著全國的大多數
這些是製造出來
人為的多數
所以民主有時候你要很小心去質疑
到底是否真的是這個政府代表著大多數人的意見呢?
如果它不是真的能夠代表著大多數人的意見
我們如何讓民主能夠實踐真正的民主精神呢?
這些我們就要將來慢慢說下去
我們繼續下去
第五點就是如何呢?
在這種西敏寺模式裡面
利益團體
就是那些工會
或者是商會
都是可以自由搏擊向政府施壓
就是說有其他模式就不是這樣自由施壓的
將來我們說第二個模式再詳細說這一點
第六點
單一制政府
單一制政府譚惠珠常常都說
中國實行單一制政府
Unitary government
意思就是說這個中央的政府或中央議會
國會的權力
是一直伸展到全國不同的地方
(各位天氣很乾燥)
(所以你們現在這段時間裡面也要多喝水)
這個單一制的意思是說
這個政府在全國裡面
它的權力都可以實施的
就不是說有些地方裡面
它有自己地方裡面的
有一個很大的自主權
是要阻礙你不讓你進來
這些就是在聯邦制裡面會出現的
單一制基本上面就不是這樣
中央裡面立下一些法律
全國就要實行
中國自從秦朝之後
實行郡縣制差不多就是這個所謂的單一制模式
在中間曾經有一些辯論過
要不要設立一些好像今天香港的特區
這樣的安排
可是中國的文化傳統最後都是吞噬了它,實行單一制的
今天的香港一國兩制你看到如何被中央吞噬
你就知道原來這個真的是一個很長的中國歷史傳統
就是到底是要走一種單一的制度
還是要分權給地方
結果都是單一制勝出
再下去
一院制
Unicameral system或Unicameral legislature
怎麼樣呢?
就是說
他們不喜歡有兩院互相制衡的
你說不是啊
英國國會就有兩個院
一個是上議院
一個是下議院
你實際看起來
在經過多年的改革之後
英國真正的立法權力是放在下議院
House of Commons
上議院
House of Lords基本上只是會辯論一下
或者是延遲一下你的法案
就只有這些權力
它不是真正去制訂法律的
這些就是讓那些貴族的人在那裡說說話而已
紐西蘭簡直就已經
作為當年英國的殖民地
它完全是放棄了這個所謂的兩院制
只是單一院制
只有一個院而已
好了
再下去了
第八點就是憲法的彈性
Constitutional flexibility
不像好像美國這些地方
英國是沒有一個成文的憲法
沒有一個成文憲法的特別地方是如何呢?
不可以說它完全沒有憲法的精神
它仍然對人的基本權利
通過法律去進行保護
例如一些人權法等等
可是這些這麼基本的權利
你要修改的時候
不像一些國家因為有成文的憲法
例如美國這樣
是要用一些很複雜的程序
特別就是要用Supermajority
一種所謂的絕大多數
才能夠修改
它沒有這種限制
所以它要修改這些法律
也是比較容易
就是給了他們一個彈性
去修改一些法律的條文
第九
是說
也不能夠對於立法進行司法覆核
Judicial review
JR
我們常常聽說司法覆核
在英國裡面來說當然你也是有司法覆核的
這個是English law
是很重要的一個部分
可是它是對行政部門
公營部門做了一些決定你不服氣
你可以去法院裡面挑戰
去進行司法覆核
可是你不可以挑戰國會的立法權
你不可以說國會立了一條法律之後
你去法院說
這個法律是違憲
這種做法
在美國這些三權分立的國家
就是可以這麼做的
在英國是不可以這麼做的
不過因為英國是歐洲人權宣言的
或者是協議的一個簽署國
European Convention of Human Rights的簽署國
所以歐洲人權法庭是可以覆核英國政府的行為
這一點上面來說
就是說在國家以上因為還有這個歐洲人權法
法庭
有些權力是會超越英國的政府
現在已經脫歐
這個不是完全等同的
到底會如何調整這個歐洲人權法庭對於英國
那種管轄權
這個我們慢慢再觀察下去
可是它不是完全是一個跟歐洲
歐盟結合的一個體制
第十點
英國政府一直以來是對中央銀行有很大的控制
直到1997年才容許英國的中央銀行
可以獨立的決定它的利息
你看起來如果你看完這十點,你看到就是如何呢?
它的特色就是它假設社會是比較單一的
所以這個制度設計就不需要太多關卡
互相去制衡來保護那些很少數的群體
所以它的制度設計以簡單多數決
Simple majority rule
作為它的精神
它是一方面可以兼顧到那種民主審議
我們現在不要這種所謂的直接民主
選一個精英出來進行辯論
審議一些法案制訂政策
可是另一方面它又可以在辯論
不是說好像以前直接民主這樣很費時失時
它也講求效率的
它不會說是阻擋著政府
就是給它很多制衡
所以我說它是一個行政主導的機制
可是這個行政主導也不是一個獨裁的行政主導
因為它每一個議員都是民選出來的
只不過議會不會隨便去阻礙政府
去運作的
它不著重少數人的制衡就是它的特色
在我結束今天這個講座的時候
現在還有幾分鐘
我就會說一點給你聽
大家留意一下英國國會的建築設計
原來也是反映出很多很有趣的事
首先你看看他們的坐法
英國的議會是喜歡坐長椅的
Bench
長椅
好像公園裡面那些長椅
Bench
這些Bench你看看中間那張圖片
就是美國
這個是香港的立法會
美國也是這樣
他們是每個議員都有一個固定的位置
可是在英國不是這樣的
英國是怎麼樣呢?
它不是確定每個人一定要坐什麼位置
大家就坐在長椅
而且有一個很特別的地方就是
位置是不夠的
如果有重大的法案要辯論的時候
議員全部回來你看到這張圖片
最左邊這張圖片
它會爆滿的
大家就會肩膀碰肩膀這樣
好像什麼呢?
好像是很有一種辯論的氣氛
就是說英國是很著重這種要進行就某一些政策
就某一些法律
是要進行一種佷劇烈的辯論
他們就覺得
去反對政府、去挑戰你
這個也是一種忠誠反對派
他是為了社會的公共利益
所以我要去反對你
所以有一種說法就是英皇
英國女皇陛下的忠誠反對者
我反對你也是一種效忠國家的做法
所以你的坐法是如何呢?
是對坐
一邊就是執政黨
另一邊就是反對黨
和你看到的例如立法會
或者是美國國會這種圓形的方式是很不相同的
它真的很強調要Oppositional politics
一種所謂對立式的政治
是互相辯論的
所以它要這樣用Bench
大家坐到很擠迫
很有一個辯論的氣氛
他們會站起來
說話的時候有人會噓你
會拍一下桌子支持你說話
這些長椅也不是說完全沒有坐的規則
通常坐在前排那些叫做Frontbench
就是在黨裡面最資深的人
如果你是在執政黨那邊坐在前排那些
全部都是那些內閣大臣
可能是教育的內閣大臣
就是香港所謂的局長
可能是財政大臣等等
他們就會全部坐在前排
後排那些就是資歷比較淺的議員
我們叫做Backbencher
所以他們的坐法也反映出他們黨內資歷的排序
有一些小小故事可以在這裡說
他們在
我剛剛說過
在英國的國會裡面
差不多政府丟下來的議案都會通過
因為這些就是你自己的政黨
這些大哥丟下來的
你怎麼敢不通過呢?
如果出現有一天
政府竟然有一個議案丟給議會
議會竟然不通過
就是反映什麼呢?
就是你黨裡面籠裡雞作反
連你黨裡面資深的黨魁議員提出來的
你也敢反對
這些時候往往就是那些Backbencher
後排議員在作反
在這個傳統裡面
發生這些事情
這個就已經當作是一個Vote of no confidence
就是一種所謂的不信任投票
政府就應該要下台
因為你自己的黨都管不好
曾經真的有發生過這些事的
例如戴卓爾夫人
她曾經是連任過三屆
英國裡面是沒有任期的限制
因為一個民主的議會
它覺得如果人民選這個政黨超過半數的
你就執政
如果你仍然是當黨魁
你就當首相
戴卓爾夫人是帶領保守黨三次當選
她本來也成為了首相的第三次
可是做到差不多
她後面那些後排議員就作反
作反的那些議員裡面就一大堆
就是Backbencher
帶頭那個人現在不在這張圖片裡面
你看到右邊
可是也有一些Backbencher就好像John Major
馬卓安
或者是Chris Patten
彭定康
就是當時後面牽動比較年輕的
資歷比較淺的議員作反
結果就是推翻了戴卓爾夫人
對戴卓爾夫人某一些經濟政策不滿意
結果就拉下來
不讓她當黨魁
結果馬卓安就成為了新的黨魁
在支持馬卓安進行選舉的時候
當時Chris Patten是成為了保守黨的黨主席
把所有精力去支持馬卓安
他自己的選區當時是在Bath
他自己也沒有時間去管自己的選舉
結果他幫馬卓安當了首相
可是卻輸了自己的選區
我說過英國制度就是你想當內閣大臣
你首先要當國會的議員
你輸了國會的議席
你就無法當高官
無法當內閣大臣
馬卓安投桃報李為了報答Chris Patten
到底怎麼做呢?
結果就把他安排來香港
成為香港最後一位港督
以往的港督都是政務官
第一次出現有一位政治家成為香港港督
就是這樣的背景
就是這些後排議員作反
把戴卓爾夫人趕下來
然後他們勝出之後
就是重新大選勝出之後
Chris Patten自己輸了
結果就來了香港成為最後一位港督
今天這堂課也很長
我說到這裡
下次再見
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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