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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理性選擇與集體行動

转自https://www.youtube.com/@kmchan #健民講堂 #社會運動與社會變遷

各位

歡迎回到健民講堂

今天是社會運動與社會變遷的第八講

我們之前的課程內容也有說到

歐洲也好

或者是50~60年代有一些美國的社會學家

他們認為那些會參與社會運動的人

或者甚至是有時候參與一些騷亂的話

也是基於一些情緒上的不滿

爆發出來的

討論很多都是社會心理學的理論

小部分才會觸及到有關社會結構的問題

今天開始我會帶大家以另外的角度

來討論社會運動

以至將來可能會說到革命

從一種覺得完全是非理性

只是說情感

我們從今天開始介紹另一個理論

就是一個所謂的理性選擇理論

這個理性選擇理論就是假設人是非常理性的

不會純粹只是被情緒所帶動的

現在我們打開PowerPoint詳細討論這一套理論

基本上來說他覺得人作為一個行動者

他是很主動的

以及很自我中心的

他是會以自己的利益來進行計算的

非常理性的

他會經常思考使用什麼手段來達到這個目標

是最有效果的

以及最有效率的

就是低成本

高效益等等

他會自己在腦袋裡面排序

A、B、C方案

哪一個方案的成本更少

我可以達到目的

分析之後

再選擇最好的方案

這個就是理性選擇理論當中的假設

很重要就是如何呢?

人除了理性之後

他很自我中心的

他會以自己的利益來作為一個計算的標準

這個理論有些有一些解釋可以證明

為什麼可以說人是這麼的自我中心

其中一套解釋這個理性選擇理論的做法

就是以一個所謂的囚徒困境

來討論人在這個環境之下

進行博弈的時候

他如何的自我中心

這個所謂的囚徒困境

Prisoner's Dilemmas是很出名的

真的也有很多警察使用這種手段

來逼迫疑犯招認他們的罪行

這個假設基本上就是這樣

就是說我們抓到兩個囚犯

不是囚犯

嫌疑人

我們在拷問他們的時候

把他們分到兩個房間裡面

我使用拷問這個詞

這個是太過於中國背景的語言

審問他們的時候

分開兩個房間

然後跟他們說

如果你跟我們合作的話

供出整個案情

供出隔壁房間的同黨做過什麼的話

你可能會變成污點證人

可能會從輕發落

但是如果你不說

不合作的話

隔壁房間的人供出的話

那就對不起了

你就是我們要告的人

隔壁房間的人可能會變成污點證人

他們就是使用這種方法

來誘使這些嫌疑犯供認他們的罪行

在分析上來說

如果他是以兩個人的群體來說

不是以個人的利益來計算

兩個人的群體來計算

他們最好的狀況就是大家合作

攻守同盟

不去招認

這個是以整個群體來說

好了

比較差的情況就是有一個人招認

這樣對於群體來說已經是一個破壞

最壞的情況就是兩個人都互相背叛

互相招認

從群體的利益角度來說

這是一個最差的情況

但你從個人利益的角度來說是如何呢?

如果是我出賣對方

對方還是守承諾

攻守同盟

不供認的話

這樣就是我變成污點證人了

我有最大的好處

對方就是最糟糕的

第二種情況就是兩個人都不招認

警方可能沒有足夠的證據告我們的

這個是從個人的利益來說

第二個好的處境

第三個情境是如何呢?

大家都把問題供出來

這樣的話就要看警方怎麼做

就是兩個都告

還是選人來告

最壞的情況是如何呢?

一定就是我矢口否認

另一個全部供出來

一定是告我的

這件事情不用討論

你看這兩個排列

如果從群體的利益來說

你應該選擇的是盡量不要說話

要跟隔壁房間的同夥人合作

不要說話

攻守同盟

但是從我的個人利益來說

最好的情況就是我供認

我出賣他

他就是矢口否認

但是我最壞的情況是什麼呢?

就是我不肯說話

但是他把我供出來

所以說如果從群體的利益來說

你選擇要做攻守同盟

不說話的話

從我個人的利益

隨時就是最壞的情況

如果我守口如瓶的話

所以他說經過詳細的考慮之後

很多的疑犯在這個情況之下

也會選擇供認的

因為他擔心自己掉入個人的處境裡面

最壞的情況

所以他就不考慮群體的利益

從這個囚徒困境

他說你看到人在這些處境裡面

最後都是以個人利益為主的

不是以群體利益為主的

好了

在這樣的基礎之下

我們現在要介紹一個很重要的作品

這個作品就是產生出一個理論

這個理論叫做集體行動理論

Collective Action

這個Theory of Collective Action

你看到用詞跟我們之前所說的不同

我們之前說Collective Behavior

說集體行為

用Behavior這個字

就是說受到心理和生理的因素影響更多

現在我們轉向說人是很理性的

是通過很多思想的計算的話

這個時候我們使用的詞彙也不同

我們使用Collective Action

集體行動

現在我們已經進入另一個階段

就是以一個新的理論來討論

這些示威、遊行和抗議的人

他們這些集體行動

我們介紹的這個人叫做Olson

Olson

奧爾森

Olson寫了一本這樣的書

《Theory of Collective Action》

其實是他的博士論文

它是一個經濟學跨越政治學的作品

他之所以寫這本書

因為他發現有很多人

在一些集體行動裡面

特別就是他看到一些工會、商會

其實這些組織都是一些集體行動

大家合作一起去爭取自己的權益

無論是商業的權益

或者是工人的權益也好

他覺得在一個研究裡面

你不是使用社會心理學就能夠解釋的

一定要用經濟學

理性選擇理論來解釋他們的行為

所以他開創了一個新的視野

去看待抗議和示威這些問題

他說人為什麼要組織起來呢?

為什麼要有組織呢?

組織往往都是為了促進他們成員的利益

所以他們要聚集在一起

而他特別強調經濟利益這個部分

因為他研究的這些集體行動

也是涉及到一些商會

或者是工會在談判、抗爭、罷工、示威的行動裡面

在他的理論裡面

其中一個很重要的觀念叫做Public goods

我們翻譯就是公共貨財

有些人就是說公共財

公共貨財是什麼意思呢?

Public goods的定義就是說在一個群體裡面

只要有一個成員可以享受這種貨財

這個Goods

這樣的話就不能夠阻止其他人也要享受

無論他是否有作出貢獻

總之就是有一個成員能夠享受的話

其他成員也必須能夠享受的

舉個例子

比如說公園

在這個社會裡面

有一個人能夠進入這個地方

享受這個公園的設施的話

其他人也是可以進入的

公園不會註明

一般的公園也不會

就是說你有沒有帶護照

你是否本國國民等等

原則上本來是也好

也不會這樣做的

也是會開放給公眾使用的

這個公共或者是公眾的定義

不在於它的大小

比如這個公園可以很小

可以是街角的很小片地方

但是它也可以大到像一個維多利亞公園

或者是台灣的大安森林公園

可以很大的

也可以是很小的

所以它的定義是什麼呢?

是一個公共的地方

是不是一個公園呢?

不是以它的大小來決定

就是使用這個原則

就是說只要有一個成員

是這個社會的成員

可以進入的話

其他成員也可以進入

這個就是他定義的方法

好了

我們在這個社會裡面有很多不同類型的公共貨財

公園只是其中一個而已

我們還有其他的

比如說公路

這些就是

甚至是可以是其他的社會服務

也是可以讓社會上的某些成員獲得的話

其他的成員也是可以獲得的

當然他所定義的成員大小

是可以有不同的定義

但是只要在這個群體裡面

你屬於這個群體的話

你一個人可以享用

其他人就可以享用

有一些群體可能是定義只有這個社區的人可以參加而已

可能是辦一個旅行

只是讓這個社區的成員參與的

沒關係

這個社區裡面只要有一個成員可以參與

其他的成員也可以參與

它也可以大到一個國家

總之這個國家的人可以在這條路上走

其他人也可以走

可以開車經過這條公路

其他人就可以開車經過這條公路

所以這個集體貨財

可以是Collective

集體

但也可以是公共

公共到一個地步

社會上的每一個成員也是可以享受的

好了

他說但是當中的成員

無論是一個大的集體或者是小的集體也好

理性的成員也會有一種什麼樣的計算呢?

他們希望可以付出最低的代價

甚至是不需要付出代價

就能夠獲得這些公共貨財的好處

他說大部分的人都是這樣

只要你不會知道誰有做貢獻

誰沒有做貢獻的話

他們也有這種傾向

就是付出最低的代價

甚至是不付出代價

享受這種公共的貨財

他稱之為搭便車

Free-Riding

搭便車小到一個地步

在我們大學裡面有一些同學一起做一個集體的研究計劃

但是大家得到的分數是平等的

一定會有同學會偷懶的

依賴其他同學付出很大的努力

做完之後

然後他一樣能夠獲得好處

比如說我們要珍惜用水

因為水也是一個罕有的資源

大家要珍惜用水

不要一邊刷牙一邊開著水龍頭

雖然大家在理論上都知道這些事情

但是結果因為大家都看不到哪一個人

有沒有開著水龍頭刷牙也好

有很多人都是抱著讓其他人付出他的成本

節省用水

我就不管了

他說在一個公共的世界

一個社群

有很多這些所謂的Free-Riding

搭便車的人

他們不付出代價

享受其他人努力的成本

好了

在社會學或者是經濟學裡面

曾經有很多理論是說人為什麼會為群體作出貢獻

但是他覺得這些理論都是沒有作用的

舉個例子

在社會學裡面有些人會說

我們通過教化的過程

讓人學習這個社會的規範和價值

孔子也是這樣說的

我們要守禮

然後學習背後的意義

就是通過這些方式讓大家為我們的社群作出貢獻

他說但是這些理論是沒有作用的

你想想就是比如說愛國主義

一天到晚都在說愛國主義

對著國旗如何宣誓

甚至是流眼淚等等

他說但是如果一個社會裡面

不繳稅也不會被懲罰的話

你想有多少人會繳稅呢?

有多少人是自願繳稅的呢?

他說很少人會自願繳稅的

也是因為有一條法律就是如果你逃稅的話

他會拘捕你

懲罰你的話

所以結果就會繳稅

你想想就是說你唱多少國歌

說多少愛國精神也好

這些所謂的愛國者

如果沒有一條法例懲罰他們不繳稅

很多人都不會繳稅的

所以他認為孔子所說的

通過教化、道德這些是沒有用的

社會學裡面強調Socialization

社教化也是沒有用的

他說經濟學怎麼說呢?

他說經濟學說沒關係的

每個人最重要就是追逐個人的利益

最後社會的整個利益就會出來

他說這些也是錯誤的

他說結果很多時候每個人追逐個人利益的話

就會破壞群體的利益

並不是想像中的會帶來整體的利益

比如說大家看到去年種蒜賺到錢

結果大家為了追逐個人利益

拼命的種蒜

結果過度產出

生產太多蒜

結果賣不出去

有時候賤價也賣不出去

所以他說追逐個人利益的話

結果不一定會帶來整體利益的

所以產油國家就很清楚這件事

結果也需要有一個產油國家的組織

OPEC

嘗試協調生產量

所以不能夠依靠個人利益的計算

所以他作為經濟學家

他也覺得這種古典的經濟學也是行不通的

古典的社會學也是行不通的

到底應該如何處理這些集體的利益呢?

他的討論就是說

你要視乎群體的大小

他有不同的方法

來處理這些生產

公共貨財

集體利益的問題

他討論三種群體

小型群體

中型群體和大型群體

他說小型群體和大型群體

我也知道它的邏輯

如何處理這些生產和公共貨財的問題

避免有人搭便車

中型的群體在中間

真的很理論化

我不管了

我先說小型群體

小型群體

他使用的字眼叫做Privileged Group

小型群體是如何呢?

他說很多時候通過群體的成員之間

因為比較少人

8~10個人

因為大家有感情

握下手

大家就要一起去做一些事情

這次你請客

下次換我請客

一起合作舉辦一個旅行

舉辦一個燒烤的話

你也不好意思不做事

大家都看著對方的

很容易監察到對方的

而且也有感情

你不可以經常佔人便宜的

所以第一件事就是可以通過感情

私人的感情來解決這些搭便車的問題

另一件事很有趣就是說

另一個叫做以小欺大

Exploitation of the great by the small

舉個例子比如一個商場

有20~30戶的商店

有時候往往有一間店舖佔的店面很大

比如可能是超級市場

這樣的話要做一些事情

為了整個商場的利益

其他小的商店不做也好

因為他佔的百分比太大了

付比較多租金

他也願意做的

比如說不如我們裝飾得比較漂亮

宣傳一下聖誕節

吸引大家來消費

小的商店說我不要做

我已經很艱難了

你要我再付錢在外面搭一個棚架

做一個很大的宣傳

我不願意付這些錢

在這些情況之下有時候大的商店會說

我多付一些

你付一點吧

反而是以小欺大

就像是同學在做功課的時候

有些同學長時間都是成績很好的話

你們如果不做點事

把他的成績拉下來的話

他比你更緊張

因為他可能差少許分數

就可以取得獎學金

他有時候寧願拼命的多做一些

你們佔我便宜我也會做

因為我不可以低分

這些是以小欺大

好了

他最關心的是大型的群體

比如一個社會

如何處理這些搭便車的人的問題呢?

他說因為這些群體來說

人太多了

一個人做或不做貢獻的話

你看不到

比如我剛才所說的

省水、省電

除非你有一個攝影機而已

或者是有一個儀表就是說

如果你用水用到某個度數

平均來說

我就會罰你

如果不是這樣監察著的話

你是看不清楚每一個個別成員的貢獻

在這些情況之下

你如何能夠去做呢?

他說這些時候是很麻煩的

很難監察他們

而且你要組織這麼多人一起來為公眾做事

成本很高

比如舉個例子

一個工人運動

如果你要組織這麼多人一起去爭取加薪的話

你計算一下就會發現很不值得

我最後可能成功爭取到每個月加薪500元

但是我為了要組織這些工人的話

我需要花很多時間和精力的

我花了這麼多時間和精力

不如我晚上再做一份兼職

可能比500元還要多也說不定

所以你會計算

就是我獲得的利益

除以這麼多的工人

分出來之後我取得其中一份

我獲得的好處

比起我付出的組織成本來說

到底值得做嗎?

結果你就不會做了

這件事明明是好事也好

大家都躲起來

不做出頭鳥

不去組織工人進行抗爭

他說所以在大型群體裡面

你要解決這個問題

如何做這些事情

為公眾的利益

只有兩個方法

第一個就是強迫

就是使用法律

強迫大家

你不繳稅就會懲罰你

或者是我使用一些儀表

來監察你的用電

超出多少就會收你加倍的電費等等

否則的話

是無法讓人為公眾作出貢獻

所以第一個方法

Coercion

要強迫他們

強迫他們才會願意做

繳稅就是其中一件事

服兵役等等都是一定要強迫才會做

點名等等

輪班

要當值

不做就會懲罰你

學校裡面也有這些的

另一個方法就是Selective incentives

選擇性的獎勵

誰為公共做出一些貢獻的話

我會特別給你一些好處

比如可能就是說什麼愛心獎

獎勵一些義工

讓你們有一些名譽

好市民獎等等

甚至是這樣說

就是說有些人長時間做公共服務

最後變成一個全職的工作

可能是一位社工

可能是一位公務員

就會給他薪水

這個薪水也是一種選擇性獎勵

我不等這些義工來做

我聘請一位全職的人員

來做這件事情

你願意做

我就會付你薪水

所以選擇性獎勵就是說沒有做貢獻的人

搭便車的人得不到這個好處

只有有做貢獻的人

才可以得到這些好處

Olson認為

你不用說太多仁義道德

你也不可以依賴每個人為自己的利益去做了之後

會得到總體的利益

這些經濟學理論都是沒有用的

只能夠使用強迫的方法

或者是選擇性獎勵的方法

才能夠解決公共問題

政府就是使用很多強迫的方法

志願團體

什麼都好

就是使用這些選擇性獎勵的方法來鼓勵人貢獻社會

去做一些義務服務的工作

好了

是否一定要這樣呢?

他又好像說得很通

我們下次再詳細說這一套理論

下次再見

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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