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ggyho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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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很久才終於決定自己的夢想,就是要當一個讓身邊的人感到快樂的人,所以我把憂鬱留下了。

只是想找個地方抱怨最近讓人壓力很大心情很差的室友問題

身為人們口中的北漂青年,我有過非常多的室友。在現在的租屋處住了五年,最近確定要搬家了,最大的原因就是室友。雖然事情是解決了,但滿肚子的委屈我吞不下,也不好意思再繼續與朋友抱怨,所以算是當作抒發,將我認為的事實寫在這。

事情是這樣子的:一直以來我跟室友A相處融洽,但跟室友B極度不合,室友B的可惡行徑要講是怎麼也講不完,不打掃、垃圾不分類、謊話連篇、作息顛倒卻不安靜、總是忘記帶鑰匙(一年半來忘7次)、明明在家卻因為私事走不開要其他人下去領她的包裹......,真的是族繁不及備載。

因為合住的租屋處的約到最近,一個月以前要跟房東確認是否續租,我們預計提早三個月告知室友B沒有跟她組隊續租的意願,打算室友A、我一起租下目前居住的整層,剛好前陣子室友B問到續租的事,我們也如實告訴她不打算繼續與她組隊,她就在私人社群寫說我們把她趕走,她無家可歸了(明明自己原本的家就在台北),她的朋友當然幫著她說話,說我跟室友A侵占、很過分、沒有道德良知等,我們無法去留言說出事實,這些都是共同朋友轉貼給我的。但事實上我們合約確實要到期了,沒有人口頭或字面承諾會自動續約,去年也在差不多的時間與彼此確認,事後想想,我跟室友A做錯的地方就是去年答應再與她同住一年,才會落得如此下場。

總之室友B氣急敗壞,告訴我們抽宿舍的時間都過了(那她應該在抽宿舍前就與我們確認吧?只有她還是學生,我們早就忘了宿舍什麼時候會抽),而且合約到期前她要出國無法掌握飛機時程,回來就發現房子沒了好amazing,字裡行間夾雜著幾句英文,與事情無關,但聽起來非常討厭。不過,後來她同意搬離,也問了房間鋪木地板要不要留著等,我們也承諾讓她若無法在合約到期前完成搬遷,可以繼續把東西繼續放到下個月(雖然我們可是百般不願意,而且如果我們都打算離開,尚未跟房東確認前,她這個行為不就是違約了嗎?吐槽點很多,但我們實在懶得跟她溝通了),她也跟我們確認如果她提早搬離,到合約到期前的房租由我們負擔,我們答應了。

隔天風雲驟變,她跑去私訊房東表示她想繼續住這裡,願意用兩萬(原本一萬八)的價錢承租這整層然後請我跟室友A離開,由於我先前已傳訊息確認房東願意再租房子給我們,也說室友B同意搬遷。這些訊息對房東來說前後矛盾,於是房東表示會與我(住最久的房客)聯絡了解狀況。當初因為她還是學生,詢問我們房租能否更低,我跟室友A也多幫她負擔一些,讓她在台北市可以有不到5000元一間的雅房,後來才發現她其實是我們當中最有錢的,如今也打算用錢來暴力解決問題,不免感到心寒。

與房東的會談也令人失望,因為室友B拿著當初簽的契約暗示房東逃漏稅,表示房子不給她,她可以去檢舉。這在我們的認知裡就是一種威脅,況且與室友B對談時她的語氣也開始出現「如果你們…,我不保證不會做出…」等句子,我們覺得受到明確的威脅,當然更不可能跟她住。但房東為了自己的房子不要被檢舉,要我們再隱忍一年等到她畢業,幫她打掃她不打掃的地方,隱約表示若我們不將房子乾淨的交還給她,她就要扣我們三人的押金,要我們再忍耐她或是她都不租,房東說她想繼續租給我們,但怕租給我們會被室友B檢舉,所以做出這個決定。我們可以理解房東以房子為優先考量的決定,但同時她的語氣也帶有責怪我們的意思,我們提出跟室友B生活壓力很大、承受一些威脅語氣也導致心驚膽顫,房東只不過是收到她的訊息,就被嚇得半死,卻想要我們再與她相處、隱忍一年,沒有想到我們可是要跟面對面承擔這些壓力與脅迫的人,我跟室友A一個住了5年、一個住了3年,房東也說我們是最優質的房客,如今為了自己的利益要我們再繼續承受這些委屈的情緒與壓力,我們實在無法接受,於是決定不繼續跟她租房子了。

當然,房東也不想租給一個會威脅她的人,所以結論就是我們在合約到期前都得搬離,室友B回國後大概也沒有可以繼續放東西的寬限期了,提早找到房子也沒有人會幫她承擔這邊的租金了;我們也不用跟房東討論換鎖的事情,也不用擔心室友B知道我們的住處做出任何報復。不過,握有五年租約以及匯款證明的是我,房東如果要以奇奇怪怪的理由扣除我們的押金,那能夠檢舉她的是我而不是室友B,當然我完全不想也從沒考慮要檢舉她,只是為什麼她可以因為一個不具什麼影響力的威脅(其實根本就只要補稅就好,大概兩個月的房租而已)而做出這種決定呢?我沒有辦法理解。當初大學畢業來台北找房子時,她對我爸爸說「孩子我會幫忙照顧」,如今看來虛假又諷刺。

室友B在她的社群說她絕對不會做出諸如此類沒有道德的行為,但她做了,她的行為讓我們全部的人都要重新找房子,自己也沒任何好處,她不斷強調自己吃不下飯睡不著覺,整天找朋友哭說自己好可憐、我們很過分等,但我們遵守合約,一年一簽,提前三個月告知,於情於理都沒有錯吧,被莫名其妙的人罵、被冠上子虛烏有的罪名,承擔室友B的各種威脅與情緒勒索,我覺得我們比較可憐。事實上,她是最不可能無家可歸的人了,她家就在台北,她朋友問起,她也不敢正面回應,大概是知道理虧了吧。

當然這些也可能都只是我的片面之詞,但確實是我這幾天的感受,我有過許多室友,第一次遇到這種無法溝通的人,剩三個月,我無法像室友B一樣,發生了這麼多事還可以假裝沒事,尤其她還背地裡半公開的批評我們,我跟室友A都承受了極大的壓力,只希望最後跟她相處的這幾個月能過得快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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