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gnatius 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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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国际关系研究,人文社科写作。 Twitter:https://twitter.com/22HomoPoliticus Substack中英双语专栏:https://substack.com/@ignatiusdhlee?utm_source=user-menu

北京大洪水:中國的“海綿城市”改造爲什麽失敗

中國政府在洪水應急管理上,仍然在浪裏個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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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起,北京、天津及河北部分地區遭遇强降雨,並由强降雨引發了大洪水。截止到8月1日,洪水已造成災區至少11人死亡。這一幕讓人迅速聯想到2012年北京特大暴雨引發洪災,造成至少79人遇難。

11年過去了,中國政府是否從特大洪災中汲取教訓並提高災害應急管理水平了?從互聯網上流傳的有關影像資料顯示,北京方面恐怕難辤其咎。

受到2012年北京洪災影響,中國最遲從2015年就開始推廣“海綿城市”試點,其中北京就是2016年第二批國家級試點城市之一,而2021年遭遇洪災的鄭州也在2016年成爲河南省海綿城市建設省級試點。

據“海綿城市”理論倡導者、北京大學建築與景觀設計專家俞孔坚及其團隊構想,“海綿城市”是一套先進的生態治水和生態雨洪管理理念,旨在利用自然系統加强城市的洪澇調節能力。這套理念還幫助俞孔坚拿到了國際人居環境設計及風景園林界的最高榮譽獎項,和生態哲學領域跟生態文明領域世界級最高獎項。因爲其卓越成就,俞孔坚還被中組部列入千人計劃專家,專門從美國挖角回來。

但現實是,一旦遭遇特大暴雨,北京和鄭州這類“海綿城市”抗洪能力立刻被打回原形。每當發生這種突發狀況,部分中國媒體及民衆首先想到的,要麽是埋怨暴雨幾十年一遇或百年一遇,要麽是埋怨“海綿城市”執行不徹底。

要説執行不徹底導致“海綿城市”失效,這種説法不準確。比如根據人民網2019年説法,江西萍鄉是“海綿城市”首批試點,其改造成果被評為優秀,經過改造後,萍鄉實現了 “小雨不積水、大雨不內澇”。但是2020年6月《澎湃新聞》就報道萍鄉遭“暴雨襲擊,城區内有街道水流成河,部分道路積水嚴重,行車如行船,許多商鋪被浸。境内許多処高速路段因暴雨出現塌方,導致道路受阻。” 顯然優秀“海綿城市”萍鄉在雨洪管理上并沒能達到預定目標。

怪氣候反常,不怪自己準備不足,看上去無懈可擊了吧?但是這裏存在不少似是而非的認知誤區。本文就嘗試從公眾較少注意的角度,結合眼下北京大洪水,分析中國“海綿城市”改造爲什麽失敗以及需要從失敗中做出怎樣的反省。

故宮近況 | 圖片來源:新華網(英文版)

1. 什麽是“海綿城市”?

根據上海交大車生泉教授説法,西方國家最遲從上世紀60年代起,就相機推出了“海綿城市”相似理論和實踐,比如美國有最佳管理措施(BMPs)、綠色基礎設施(GI)和低影響開發(LID),德國有自然開放式排水系統(NDS),英國有可持續排水系統(SUDS),澳洲有水敏感性城市設計(WSUD),歐盟有水框架指令 (EUWFD)等等。雖然相似概念流行已久,但中國是首個有意識倡導“海綿城市”的國家,俞孔坚是這一理念的始作俑者。

簡單來説,“海綿城市”是指把河流、湖泊、濕地、坑塘、溝渠等水生態敏感區域,以及水源涵養地、林地、草地等綠地要素,當作吸收雨洪的海綿體,同時最大限度地維持或恢復城市開發前的自然水文循環。

根據俞孔坚對BBC中文的説法,“一個海綿城市可以應付任何洪水,如果不能,它就不是一個海綿城市。它必須有彈性。” 從俞孔坚團隊承包的主要項目來看,所謂“海綿城市”主要以生態公園和濕地公園來吸收雨洪。

華南城市研究會會長、中國城市規劃學會委員胡剛對“香港01”表示,“海綿城市只能對中雨或小雨發揮作用,如果遇到特大暴雨則需採取另外措施,如建設地下深隧,暴雨時儲水,晴天時抽水到江河湖泊。”

寧波諾丁漢大學洪水管理專家陳加信也說,“海綿城市可能只適合溫和或小規模的暴雨,但鑒於我們現在看到的非常極端的天氣,我們仍然需要將它與下水道、管道和水箱等基礎設施結合起來。”但是俞孔坚說,用混凝土治理洪水就像飲鴆止渴。他反而反對用混凝土下水道系統來疏排雨洪的常規做法。關於2021年鄭州大洪水時“海綿城市”爲什麽會失效,俞孔坚堅持歸咎於鄭州填了上游用來蓄水的池塘。他說,中國古代智慧不可能出錯,失敗原因在於地方官員執行不恰當,或者説沒有系統地執行。

2. “海綿城市”理念本身存在什麽問題?

儘管西方國家有類似於“海綿城市”系統的理念,但大城市同樣依賴强大的下水道系統。許多著名大城市比如倫敦、慕尼黑、東京都有超大規模地下蓄洪池,北京也不例外。

但是與其他國家主要依靠水利工程師、地理學家、水文學家、氣象學家通力協作來治理洪水不同,“海綿城市”是景觀設計專家提出的概念,它甚至沒有經過科學家反復論證,就被中國政府接過來進行全國推廣。

“海綿城市”理念的唯一理論依據,不是科學理論,而是中國古代的人文理想。俞孔坚說:“海綿的哲學強調將有化為無,將大化為小,將排他化為包容,將集中化為分散,將快化為慢,將剛硬化為柔和。” 據俞孔坚自己的説法,“海綿城市”以道家思想為主要依據,其精髓就在於“道恆無爲,而無不爲”。且不論依據古代思想治理當代城市雨洪問題能否得到科學論證,至少“海綿城市”呈現出來的生態系統不是科學計算的結果。

將蓄洪池從地下移到地上,任由雨洪分散消解,等天晴時,再將蓄積起來的洪水抽到江河湖泊、用于灌溉或再利用……理論上是美好的,美國大致上也采用過類似辦法(但美國采取的理念是多樣化的,并不將同一種理念應用於不同地區)。

根據住建部2014年發佈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試行)》,“海綿城市”基礎設施包括透水鋪裝、綠色屋頂、下沉式綠地、生物滯留設施、滲透塘、滲井、濕塘、雨水濕地、蓄水池、雨水罐、調節塘、調節池、植草溝、滲管/渠、植被緩衝帶、初期雨水棄流設施、人工土壤滲濾等。看上去功能是比較系統的,但施工時往往根據具體情況有所取捨。在理想情況下,即便根據當地氣象及水文特徵,達到《城市防洪工程設計規範》和《蓄滯洪區設計規範》,這一系統仍然是實驗性的,在試點城市尚未經受住雨洪考驗的情況下,就在全國重點城市進行了大面積推廣。

這裏的根本問題有三個:其一,“海綿城市”系統與城市排水系統在協調上顯然出了問題才會出現城市内澇;其二,把同一套城市規劃理念推廣到全國可能與城市擴張之間存在難以協調的矛盾;其三,如何評估越發頻繁的極端氣候對“海綿城市”功能構成的挑戰,以及如何將極端氣候作爲極限因素納入到“海綿城市”改造等難題。

但由於是實驗性質,這三個問題對“海綿城市”改造的影響是毀滅性的。因为这就意味着 “海绵城市”要么需要严重依赖现存排水系统,要么(受限于城市扩张)始终是不完备且无法充分发挥理想蓄洪效果,要么就是完全不能应对越来越频繁的极端气候条件。

俞孔坚的理念顯然過於激進,也顯得十分理想化。中國人口超百萬的大城市和超千萬的超級城市,並不一定具備在上游挖掘池塘、佈置濕地的條件,尤其是山城,比如重慶和萬州。即使在上游有效蓄洪的情況下,大城市和超級城市的自身疏排水是決定城市積水程度的關鍵,尤其這種水量達到一定規模後,單靠自然吸收是無法做到的。

再者,城市就地吸收巨量雨洪,而不予以疏導,是否會影響現有城市建築物地基安全,也沒有經過科學論證,尤其是超大型建築物。

鄭州大學水利科學與工程學院教授左其亭認爲,“海綿城市”要在一定條件下才發揮一定作用,根本無法應對洪水標準。即便“海綿城市”倡導者俞孔坚反復聲稱這個系統是用於城市雨洪管理的,但是左其亭卻認爲,將2021年鄭州洪水歸因於“海綿城市” 建設是一種誤解。即使如此,我们也不能排除失效的“海绵城市”系统,可能对洪水可能造成放大效应,尤其在上游蓄洪能力失效或者出现意外事故的情况下。不管怎麽説,這至少表明 “海綿城市”無助於治理雨洪。2023年“海綿城市” 北京大洪水再次對這一理念提出了嚴峻考驗。

3. 天災人禍:災前應急缺失

有研究者指出,除去氣候因素外,中國城市內澇主要跟城市發展失序和蘇聯式排水系統老化有關。在假設“海綿城市”系統失靈、但並未加劇城市內澇的情況下,落後的洪水應急管理和指揮也是造成災害的重要原因之一。

通常情況下,人們習慣性認為自然災害是客觀的不可抗力因素,比如洪水、地震、火山和乾旱。但是事實上,當我們判定不可抗力因素構成災害時,往往與人類社會(也就是非自然因素)有關。比如同樣是6級地震,在建築物抗震標準嚴格執行且距離震中較遠地區造成危害可能較小,不構成災害級別;反之則是災害。泥石流和洪水通常被認為是災害,但發生在原始森林無人區就一般不稱之為災害。

有人認為,既然是災害,就是對人類社會造成威脅和損失而言,但不盡如此。事實上,自然災害定性是基於用以應對突發狀況的預防措施和應急管理。這是因爲威脅和損失是可以通過有效預防措施和應急管理來規避或減少的;在相反情況下,自然也可能擴大威脅和損失。

比如同一個級別的降雨量,在高效預防和應急管理得當的新加坡,造成雨洪的規模或者破壞性較小;但在預防和應急管理較薄弱的鄭州,就可能造成嚴重内澇。顯然,二者的災害級別是不同的。

與地震爭分奪秒的預測不同,暴雨和暴雨引發的洪水具有較長的預測、預防周期。即便極端反常氣候,也留有較充足的時間來發佈橙色或紅色預警。

許多人想當然地把暴雨引發的洪水歸咎自然不可抗力因素。既然雨洪有相當充裕的預測時間,這段時間完全可以用在應急預防工作上,比如封鎖潛在危險路段、移走危險路段停靠車輛及障礙物、預留緊急疏散通道、提前疏散居民、佈置應急防洪閘、預備救援物資、提醒非疏散民衆預備食物和水等等。這樣即便洪水超出“海綿城市”吸水和市政排水限度,其造成的傷亡跟損失不至於太高。也就是說,災害級別不是不可以人爲減輕的。

但是我們看到,眼下京津冀大洪水暴露出中國在災害應急預防和管理系統上的嚴重缺陷。比如7月29日北京發出了暴雨紅色預警,但是市政府和應急管理部門并沒有展開應急預防工作。直到7月31日門頭溝和房山等地爆發洪水,該疏散的民衆並沒有疏散、該移除障礙物沒有移除、該佈置的緊急防洪設施沒有佈置、該封鎖的危險路段沒有封鎖、許多民衆完全沒有準備應急食物和水(甚至困在洪水中無法逃生)。

房山地區7月31日已經曝出洪水,下游河北涿州等地其實仍有撤離疏散時間。但是根據網絡流傳的消息,直到8月1日,涿州居民仍未接到疏散通知。到8月2日洪水逐漸上漲,許多居民只得坐困愁城,但當局卻操縱宣傳機器散播虛假消息,稱涿州居民很多“沒把泄洪通知當回事”。即便在撤離時間相對充裕的情況下,河北保定白溝地區在8月1日深夜至8月2日凌晨通知民衆緊急疏散期間,在高速路上卻出現了極其危險的一幕:車流被高速路收費站設卡堵死,收費站稱沒有收到上級免費放行通知。

洪災期間湧現的種種亂象(上面還只是九牛一毛)暴露出中國政府在災害應急管理上的嚴重混亂。其中洪水造成的傷亡和損失,毫無疑問與政府的懶政、惰政、失職以及系統協調失靈有直接關係。可見北京不但沒從2012年大洪水中汲取教訓,災害應急管理系統也沒有升級,甚至可能還對“海綿城市”系統的抗洪能力抱有不切實際的幻想。

即便“海綿城市”系統和排水系統雙雙失靈,通過行之有效的災害應急預防和管理,仍然能夠把災害損失降到盡可能小。北京和地方政府可能以爲,氣象預警和通知撤離就是盡到政府責任,但這些顯然是遠遠不夠的。既然中國各級政府在新冠肺炎時期表現出極大動員能力,同樣的動員能力本來也可以用在(前面提到的)應急預防工作上,但是政府顯然沒有這樣做。政府應急指揮部門成了“災中”和“災後”應急,跳過“災前”部分,不能不說是當局最嚴重失職之一。

故宮近況 | 圖片來源:新華網(英文版)

4.小結:不能都怪天災

如上文所述,自然災害不等於天災,自然災害往往是天災和人禍共同發作的結果,恰當有效的應急預防和管理是可以降低災害破壞性的。

北京當局不但沒有從2012年北京洪水和2021年鄭州洪水汲取教訓,反而引導民衆遷怒於天災,這是非常不負責任的行爲。而在“海綿城市”系統和排水系統雙雙失靈的情況下,中國政府在災害應急預防和管理上表現出來的嚴重缺陷,是導致災害破壞程度加深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北京水災之前,福建直接遭到颱風肆虐,許多地方仍是一副“等風來”的架勢,街道兩旁密密麻麻的車輛直接泡在洪水中,説明災前疏散仍然是嚴重短板之一。但中國政府顯然沒有要從遠近的慘痛教訓中長記性。

從另一個角度看,即便“海綿城市”系統或排水系統總有一個正常運轉,但應急管理上的嚴重缺陷,也可能導致洪水災害破壞性升級。換句話説,“海綿城市”改造,不但需要在市政排水系統上加强改造,也需要加强兩者的配合跟協調,最重要的是應急災害預防和管理也需要相應升級。但即便在最好的情況下,洪水裹挾來的淤泥、生活垃圾、污染物和障礙物,都可能阻塞城市的吸水和排水功能。洪水治理工作即便不必只限於科學家,治理理念上的升級仍需受到科學論證。

“海綿城市”規劃雖然不免趨向於理想化,但理念上接近發達國家的洪水治理經驗,然而這并不意味著這套理念套在任何環境下都行之有效。比如在福建及東南沿海等常遭颱風肆虐地區,“海綿城市”所起到的作用恐怕是杯水車薪。如何解決當地水患,除了技術上繼續推陳出新,在理念上還需要因地制宜。避免集中統一推廣某一種模式,不但有助於減少不必要浪費,也有助於避免不切實際的防洪部署造成隱患。

此外,極端氣候給“海綿城市”系統和常規排水系統都造成極大壓力,是需要在防洪改造工程中進一步考量的因素。不能每次出現這種情況都怪極端氣候,出現多次仍沒有進步説明并未采取針對極端氣候的積極預防措施。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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