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獨俱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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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原獨俱樂部。政治上主張台灣原獨。運動上堅持自然主權和歷史正義。智識上強調複數方法與複數觀點。關心所有與原住民族有關的課題。我們也是文化橋樑的建構者。

原獨火塘|討厭的林先生與狡獪的唐先生,台灣原住民族土地兩百餘年

原住民的土地大部分都被林先生(林務局)和唐先生(台糖)拿走了,這是戰後原住民與國家之間土地糾紛的基調。

歡迎回到【原獨火塘】。這個月的火塘話題是「原住民族轉型正義」,本週我們繼續在這個脈絡下談論原住民族土地問題。

Source: Jessie Buchanan

回顧:兩百年來只消不的長的原住民土地

既然是在「轉型正義」的脈絡下談論原住民族土地,首先讓我們大致回顧一下原住民族土地上發生過的歷史不正義。

1684 年,台灣被納入大清版圖,其後漢人拓墾導致番漢糾紛日增,到了十八世紀(乾隆年間),清廷為了維繫統治秩序,採取劃定番界政策,多次釐清土地並繪製紅(1750)藍(1760)紫(1784)綠(1790)四張番界圖,例如下圖為中研院史語所所藏《台灣民番界址圖》局部,是藍線番界圖,圖上紅線是過去的民番界線,藍線則是漢人罔顧番界向山內入侵之後,清廷再次勘定釐清的新番界。另一幅紫線番界圖現藏於北京故宮,但已經台灣學者詳細註釋,由中研院史語所出版,名為《紫線番界:臺灣田園分別墾禁圖說解讀》。

Source: Museum Academia Sinica

十八世紀的清代番界圖不是以現代地圖測量方式繪成,精確度有所欠缺,但整體而言,與日本時代中期的番界大致相符。下圖是 1915 年日本時代繪製的隘勇線地圖。隘勇線制度始於清代,日本時代初期沿用,目的是將原住民限制在隘勇線以外(以東),以保障隘勇線以內(以西)的樟腦開發事業。

Source: Wikimedia Commons

日本時代處理原住民土地的大致經過為:

  • 1908 年,著手進行「蕃界土地調查五年事業」,要將蕃界內土地官有化
  • 1928 年,制定「森林事業規程」,將土地區分為「要存置、不要存置」及「準要存置」林野,其中「準要存置林野」(蕃人所要地)專供原住民使用。

戰後國民政府來台,沿襲「準要存置林野」設置,也就是後來所稱的「山地/原住民保留地」。

下圖是兩百多年來台灣原住民的土地從番界國有林地(日本時代要存置林野)再到原住民保留地(日本時代蕃人所要地)只消不長的變化。

Source: Namoh Nofu

下圖為中研院史語所整理資料,放大圖片可以對照圖例清楚看出要存置林野(後來的國有林地)與準要存置林野(後來的山地/原住民保留地)兩者之間巨大的面積差異。大片山林被殖民統治者收走,留下極少土地給原住民,這一點在日本時代和國府時代乃至於今日,確實是一模一樣。

Source: Academia Sinica

原住民土地去了哪裡?

雖然平地/山地原住民的區分在文化上十分武斷,但這樣的政治區分確實造成現實性的影響,反映在土地問題上,山地原住民和平地原住民「怨恨」的對象也不一樣。2017 年《林業雙月刊》刊載一篇林務局技士李允如和局長林華慶署名的回顧反省文章,開頭有這樣一段話:

在原住民之間,常以林先生代稱林務局,每當提起林先生,部落族人多是恨得咬牙切齒氣憤填膺。林先生,完全是個負面的代名詞。

國民政府來台後「接收敵偽」,並沿襲日本舊制,由新設立的林務局接收台灣總督府農商局山林課的「全部業務及要存置林野土地」,這要存置林野就是現在我們所稱的「國有林地」。上述《林業雙月刊》的文章說明,國民政府為了「安置移民」並「扶植臺灣經濟發展」,開始

有系統大量伐採國有林地上的天然林,撫育單一樹種的人工林,提供工業材,讓原住民可以利用的野生動植物資源驟減,衝擊原住民傳統生活。此外又修訂森林法,明定森林產物屬於國家財產,嚴格禁止私人採伐林木。對於世居山林的原住民而言,不僅祖居地遭到破壞,游耕的土地成為國有林班地,依循過往的生活方式進入山林伐採林木,成了竊取國家資源的小偷。

用林務局的統計數據來說明:

  • 台灣島總面積約 360 萬公頃
  • 台灣島林地總面積約為 199.3 萬公頃(佔總面積約 55%)
  • 台灣島國有林地面積約為184.9 萬公頃(佔全島林地總面積約 92.8%)

也就是說,大部分(本來是原住民傳統領域的)山地都變成國有林地了。

平地原住民也有類似的討厭對象,不是林務局而是台糖。

在日本時代,東台灣大量的平地原住民土地以「無法證明所有」為由,被收歸為官有林野,用於栽種甘蔗製糖。戰後國民政府接收台灣的四大製糖會社,成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在之後相當時間裡持續製糖活動,創造了大量財富,直到近年來糖業輝煌不再而轉型。原住民不只要追究台糖土地有多少原本是原住民傳統領域,也要追究後來被台糖大量出售的土地是何下落。


當前原住民土地狀況

原住民的土地大部分都被林先生(林務局)和唐先生(台糖)拿走了,這是戰後原住民與國家之間土地糾紛的基調。一般人的印象是,山地原住民有原住民保留地,因此處境比平地原住民要好一些,其實這看法似是而非。根據中研院台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詹素娟的說明:

「準要存置林野」的所有者是國家,原住民只有使用權,並無所有權。再者,保留地範圍的估算,係參酌「北海道開拓移民」步的標準,再考量台灣山地實況,適度增加所需面積,最後決定以每人三公頃為標準。此種以定耕農墾為標準的估算方式,說明主事者一方面對原住民生計型態的陌生,也反映總督府希望山地住民變成農民的期待。只是,此一預期與原住民現實生活有所落差,保留地的適用因此產生各種問題。此外,調查當時以每人三公頃的比例,將現耕地與附近地區畫於五萬分之一地形圖上,以決定官、蕃地界。然而,此一做法完全忽略了與燒耕、輪作慣習相關的休耕地。

經過數十年漫長的剝削和衝突,現在「林先生」開始意識到問題所在,也試圖和原住民溝通,推出原住民共管政策,包括山林巡護、採取森林產物、發展林下經濟、原住民狩獵自主管理、生態旅遊等等,這些當然都是值得鼓勵的發展,不過原住民最終的希望,畢竟還是徹底釐清歷史上土地被剝奪的內情,完成傳統領域的宣告,並實現土地的實際使用管理。

而在平地原住民與「唐先生」的關係方面,我們知道原轉會(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成立之後,台糖表示願意配合,並出席相關會議,說明該公司土地取得事宜,不過這是 2017 年的事了,至今我們尚未聽聞具體的調查結果。

此外台糖民營化之後,經濟部依舊是最大股東,持股超過 96%,在這種情況下,台糖的土地在法律上是私有土地,這讓台糖土地輕鬆迴避了《原住民土地及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因為該辦法規定原住民及部落土地的劃設以公有地為限。也難怪原住民會興起「唐先生真狡猾」和「唐先生是故意的吧」等觀感,很難相信唐先生有意配合原住民族轉型正義。


▍參考資料

林玉如、畏冬|林爽文事件前的臺灣邊區圖像: 以乾隆 49 年臺灣番界紫線圖為中心《臺灣史研究》19:3(2012 年 9 月)

李允如、林華慶|林務局面對歷史真相及推動原住民族森林資源共管——共管這條路,由衝突走向和諧《林業雙月刊》43:4(2017 年 8 月)

詹素娟|日治時代原住民的土地變遷《原住民族文獻》31(2017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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