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木皚
端木皚

《立場》及《眾新聞》博客及《信仰百川》作者之一 百無一用兼不務正業書生一名 不斷遊走於法律、政治和神哲學之間,尋找可安歇之處 只願在這崩壞的時代發出一點微弱的光芒: 在謊言中堅持詮釋真理,在歪理中堅持探尋常識,在奴役中堅持活出自由 主要分享基督教信仰、政治評論、時事和通識

《Happy Birthday to Me》

說這故事,其實是因為有讀者說我兩篇《關於追思禮拜爭議的幾點觀察》太長太艱深,有的說長文比粗口更難聽(可能短句會比粗口更好聽,who knows),讀得書多不見得懂得待人接物(其實讀得少也不見得懂得 - 幸好我讀書不多,避過一劫),有人甚至說我故意拋弄法律概念嚇唬人(冤枉呀包大人),等等,光怪陸離炒埋一碟和那些大概只有我肚裏蛔蟲才能作出的指控,背後的創作力量和幻想,真的嚇了我一大跳。

(原刊於 端木皚 Facebook,九月二十九日)

生日將至。一直以來,數個和我和我孖生哥哥自大學時相識的酒肉兄弟都會在大家差不多生日時相約食餐飯慶祝,而且其中一人亦總會替壽星公買他最喜歡的蛋糕。我們兩兄弟和他們相識比大家認識各自的老婆還早,所以大家從不攜眷出席(事實上,自十年前一次爭執後我的兄弟們和我老婆就再無來往),就當是幾個兄弟一晚「男人的浪漫」。二十年如一,風雨不改。

而每年我的老婆和兩名乖仔(主要是老婆)都會為我在正日親手弄一個榛子朱古力蛋糕,慶祝我「又老一歲」。

今年我的生日恰好在星期六,所以哥哥和我的兄弟就說,不如就星期六慶個生吧。老婆那天要輪班,最早也要晚上十點才能回家,所以不介意我先和其他兄弟慶祝。但我想,那不是代表我同一晚要吃兩個蛋糕嗎?那不論我有多愛生日蛋糕,大概也有點吃不消。蛋糕,一個就什麼都夠了。

於是我就對老婆說,不如今年你們不要那辛苦弄一個蛋糕了,簡簡單單的唱首生日歌,一家人開開心心不就可以了嗎?老婆和兩個仔對視一眼,點了點頭,就走了開去。

翌日,我出差三天,星期五回港,然後星期六就見證自己one year older 但卻沒有 one year wiser。

那知我公幹的地方遇上 #五百年一遇 的暴雨,交通癱瘓,通訊也中斷了。哥哥無法聯絡我,於是就whatsapp 我老婆,詢問我的情況,包括是否仍能在星期六前回港等等。當然,因為根本無人能和我聯絡,我老婆其實也不知就裏,只能如實說作行答。然後她問,星期六的「兄弟生日飯」中,會否為我預備蛋糕,哥哥就說,當然,二十年如是,今年也不會例外。我的老婆於是說,不要買,因為我臨走前曾吩咐,今年生日簡簡單單就好,不必那麼費事,不必準備蛋糕。

哥哥有點愕然,當下立即就說,若弟弟不想要蛋糕,怎麼沒聽他提起過?老婆可能因為被質疑,因此有點不悅,就立即回說,我怎知老公為什麼不要蛋糕,又怎知他為什麼不對你們說,但他的確曾這樣向家人交代嘛。哥哥當下沒有回覆,惟有回去和其他兄弟商量。

哥哥和我的兄弟們在討論後,都認為我不想要蛋糕的可能性不高:我既然知道生日飯這二十年來的「傳統」必然有蛋糕,臨走前又不是沒有機會找其中一名兄弟或我的親哥哥說出意願,為什麼會故意向老婆這個和我的兄弟們在爭執後就素無來往的外人交代「兄弟生日飯」的安排呢?中間必然有什麼誤會。

於是我哥哥就回去和我老婆商量,那知已經找不到她(我老婆後來說他根本沒有找她 - 但無論如何,總之雙方就無聯絡)。很快他們就在社交媒體見到,她將事件放在公眾眼前,大致說:慶祝生日當然是以家人優先,而且不論我的兄弟們有什麼「傳統」,怎麼能凌駕我這個「壽星公」的意願呢?這不是不尊重家人,和高牆欺壓雞蛋嗎?現在是否法律容許買蛋糕,就可以有權用盡?


故事最後怎樣結局?我其實不知道(就像金庸也不知道究竟胡斐的一刀是否會劈向苗人鳳一樣):但靈台清明的讀者大概已經知道故事是在說什麼,但若有人未明白,還是容我說一句:故事當然是虛構的,我還有好一段時間才生日(所以不要祝我又老一歲 - 暫時)。

說這故事,其實是因為有讀者說我兩篇《關於追思禮拜爭議的幾點觀察》太長太艱深,有的說長文比粗口更難聽(可能短句會比粗口更好聽,who knows),讀得書多不見得懂得待人接物(其實讀得少也不見得懂得 - 幸好我讀書不多,避過一劫),有人甚至說我故意拋弄法律概念嚇唬人(冤枉呀包大人),等等,光怪陸離炒埋一碟和那些大概只有我肚裏蛔蟲才能作出的指控,背後的創作力量和幻想,真的嚇了我一大跳。

於是有人建議我精簡總結一下。細思之下,與其重重複複喋喋不休,不如學下耶穌講下故事,不再用那麼多艱深的學術概念(雖然我仍然覺得遊走在這些概念之間實在有趣),那麼至少沒有人能指控我什麼讀書多(我讀得真的不多),什麼詭辯謊話連篇居心叵測,等等。

「生日飯爭議」故事比現實的「追思禮拜爭議」簡單,因為有「我」這個主角跟你解釋前因後果:其實是有兩場生日飯 - 雖然都是和生日有關,都是和「我」有關,和都是我生日慶祝活動的一部分。老婆當然有絕對主權和自由在家中為「我」慶祝生日,而「我」的兄弟亦然。

另外,「我」只是不想老婆和乖仔操心整蛋糕(和不想食兩個蛋糕),但哥哥和兄弟買的就無所謂;兄弟的質疑並非希望以傳統凌駕什麼意願或什麼人(例如「我」老婆),也不是什麼 #有權用盡,而是想了解「我」的想法。故事中亦不建基於什麼家庭不和(「我」還有親愛的老婆和兩個乖仔)或指控什麼人杜撰什麼:一個簡單的誤會足矣。而最後,也最重要的是,作為擁有上帝視角的你,應該知道,其實兄弟的質疑其實正合我的想法:如果「我」不想要蛋糕,當然是和買蛋糕的人講,兜兜轉轉托一個第三者去傳話,難道還嫌世事不夠繁複嗎?不如下次找個不相識的人傳話七次(註一),是不是更有趣刺激更合符常理?

若不先入為主,這些道理其實並不難明(或說,我希望對人類平均智商來說不算難明)。而不錯,現實中我們無法有一個像「我」一樣的主角去解釋一切,我也不像某些得到神諭或天啟啟示的人一樣,可以有這樣大的信心 - 我的信心只有須彌芥子(註一)般微小 - 能百分百確定旁人的想法,遑論已經逝世的人的看法。但我可以做的,是像故事中的兄弟一樣,努力詢問,到底「壽星公」的意願到底為何。

這是對尊重遺願者最低限度可以做的。

註:社會/心理學有一個假設,指我們和任何一個陌生人之間分隔開不會多過六重關係,即所謂的六度分隔理論 (Six degrees of separation):不知道如果調轉,我們能否相隔六個陌生人(即傳話七次),也能回到我們想傳話的對象呢?(in case 有認真的小朋友在此,這是說笑,切勿認真)。

註一:既然地獄都能破,用兩句佛家用語應該也無傷大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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