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慧報告
大慧報告

佛法分享

〈觀世音菩薩耳根圓通章〉淺說10

〈觀世音菩薩耳根圓通章〉淺說10

經文:

初於聞中,入流亡所,所入既寂,動靜二相,了然不生。如是漸增,聞所聞盡,盡聞不住,覺所覺空。


修到聞所聞盡,已經證得人空(又名我空),亦即了知我人是五蘊和合之假體,為因緣所生,沒有實在常一的本體,是無常的,自性本空。眾生由於執著有一個真實存在的我,認為這個可以見聞覺知的我是實體,因此衍生種種煩惱,造作種種惡業,因此輪迴受苦。

所聞的動靜二相,了然不生,是破除色陰,解了動結、靜結;聞所聞盡,則破除受陰,解了能聞的根結,而此時覺結現前,因此進一步要解開覺結。

這個「覺」是什麼呢?指的是想蘊中的覺結,「想」是分別覺察的意思,眾生皆以妄想識心作為能覺,以根塵作為所覺。「聞所聞盡」已經破了根結,證得人空,也就是所覺的對象沒有了,雖然如此,卻執著於能覺,是為法執。

「覺」在此就是說,能覺知:所聞的聲塵沒有了,能聞的耳根也沒有了,清楚的知道能聞所聞俱已滅盡,不再起作用,這即是「覺」。接著以智慧繼續觀照,「所」覺知的動、靜、根三相已然不復存在,那麼這個「能」覺知又在哪裡呢?依附在何處呢?

因此繼續的觀修,「盡聞不住」,將能聞的耳根與所聞的聲塵,窮盡到什麼都沒有,所以叫作盡聞,能聞所聞都消失了。由於智慧的緣故,所以能夠覺照根塵俱空,然若住於此覺之中,只得人空,未得法空,所以還要持續觀修,突破這道關卡,不執著於泯除根塵境界的覺知,即是「不住」。

只要還有二元對立的觀念,便是修行的障礙,因此佛教常說能所雙亡,能所俱泯,就是要破除我們的執著。能是主,所是客;能是能動者、自動之法,所是被動者、不動之法;能是認識的主體,所是認識的對象,亦即是主體、客體之意。如能聽的耳根,所聞的聲音。所覺知的境界已空,(也就是泯滅了耳根的聞性),然尚有能覺知的智,這即是「住」。

住於「盡聞」的境界之中,便仍有能覺的智與所覺的境,能所二法對待,仍為修行的障礙,因此還要拋棄這個能覺知的智,方能破除法執。諸法皆是因緣生,並無自性,毫無實體,是故世間萬法皆非真實,是為法空,此時盡聞不住,便是要覺所覺空,以期證得法空。

前面是破除了對我的執著(我執),現在要做的是破除對現象(法)的執著(法執)。法執就是對心外的一切法,認為是實有的,是固定不變的,有實體的存在。人、法二執皆是眾生的迷妄之見。

聞所聞盡,破壞了根結,耳根能聞的作用消失,便現出覺結,這是靈覺的心識,不受外境聲塵與耳根聽聞的干擾(即動靜根)。能夠不住於盡聞之覺,也就是所覺的根塵已泯除,更加增進觀修之力,能覺之觀智亦復消亡,不住於能覺之境上,連這個覺知也空了,不貪著於此一覺性,便是「覺所覺空」,能覺所覺俱空,便破除了想蘊,解了覺結。

起初於聞中,消泯了動靜二相,接著是耳根寂然,六根亦是不動,根不攀緣塵,這樣的境界已經不容易,但依然是不夠的,還要能「聞所聞盡」,不執著於耳根的聞性,能聞所聞咸皆盡除。

「盡聞不住」,所覺的根結已除,更除卻能覺之智,不住於覺知之上。便能進入「覺所覺空」,能覺知的智性,所覺知的境界,俱時泯空,也就是放下一切想像覺察,頓息妄念,那麼便是破除了想蘊,解了覺結。

這時,所覺(動靜根三相)已空,能覺(覺知動靜根俱盡)亦空,破除了想蘊覺結,於是出現了空結,這時的心境覺明虛靜,猶如萬里晴空。


(未完待續)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喜欢我的文章吗?
别忘了给点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

加载中…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