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慧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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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經淺說68

經文:

如在夢中,明了自見,或經七日,或二十一日,或三十五日,或四十九日,彼識還時,如從夢覺,皆自憶知善不善業,所得果報,由自證見,業果報故,乃至命難,亦不造作諸惡之業。


氣息奄奄的病人,呈現出死相的面容,此時若能為他皈依、誦經、念佛、持咒、燃燈、懸幡、廣修供養等,如果命數未盡,可得延壽。

一個人如果經歷過瀕死經驗,被琰魔使–鬼差帶到閻羅王面前,詳加追問時,過去種種的惡業,昭然現前,想抵賴也莫可奈何,再看到地獄苦難的慘狀,那該是多麼地徬徨無助,驚恐萬分,想到自己要受到刑罰折磨,更是無法忍受。能再度回到陽間,想當然耳,絕對不敢再做壞事,並且終其一生精進修行。

前述經文的種種景象,「如在夢中,明了自見」,就好像作夢,如親眼所見,如親身經歷,一切都是那麼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明了」是清晰明白的意思。

病人昏迷的時間,「或經七日,或二十一日,或三十五日,或四十九日」,親友看到病人是陷入昏迷,然而病人則是經歷了一段煎熬的日子,時間長短不定,且看病人本身的福德因緣。

如若家屬親眷,能按照《藥師經》所揭示之道,代為皈依,請諸眾僧讀誦經典,燃燈懸幡等,修各種續命延壽之法,那麼或許病人的神識可以甦醒過來。所以說「彼識得還,如從夢覺」,就好像從夢中醒過來一樣。

甦醒之後,「皆自憶知,善不善業,所得果報」,病人昏迷時,夢見的種種景象,隨著鬼差到琰魔法王前,所見所聞的慘烈苦楚,猶在眼前,極其真實,每一幕都記得清清楚楚,確切的知道行善作惡,會有什麼樣的果報,自己了然於心。

眾生的因果業報,導致生死輪迴,便是如此,絲毫不差。切莫以身試法,最怕的是在這種惡夢中離世,那麼就真的回不來了,因此趁著我們身強體壯,意識清明之際,努力的斷惡修善,好好的用功修行,這是最有保障的了。

「由自證見,業果報故」,由於是親眼見到種種景象的緣故,自己就是最好的見證人,作如是因,得如是果,是必然的,是真實不虛的。我們誦經時,看到地獄餓鬼的淒慘描述,內心難免生起悲憫,感到膽戰心驚,有時還會起雞皮疙瘩,要是換作自己要承受那種痛苦,豈能忍受得了?

「乃至命難,亦不造作諸惡之業」,由於有此經歷的緣故,病人醒來之後,從今往後不敢再做壞事,就算是遇到生命危險,縱使有人威逼利誘,刀子架在脖子上,也絕不造作種種惡業。死亡不過是這一期的生命結束,但如果為非作歹,做出傷天害理的事,那麼將是無盡期的三惡道受苦,相比之下,縱使是命在旦夕,也絕不作惡。



經文:

是故淨信善男子善女人等,皆應受持藥師琉璃光如來名號,隨力所能,恭敬供養。」


這一小段經文是勸導眾生應該要受持藥師佛聖號,並依據自己的能力所及,恭敬的廣修供養,修持藥師法門,藉以達到延命增壽。

救脫菩薩在此做一個總結,以是之故,凡是對藥師琉璃光如來有淨信心的善男子善女人,都要盡心盡力的依教奉行,將藥師佛的聖號,好好地領受在心裡,憶持不忘的稱念佛號。

一方面是重病命危之人應該如此,另一方面淨信的善男女等,也應稱念佛名,修持供養。從今往後,無論遇到任何的障礙,諸如生病、災難、官司等所有的不順遂,乃至於死相現前,都應該隨分隨力,盡自己的能力,恭敬禮拜藥師佛,並虔誠供養香、花、燈、懸幡等物品,那麼必蒙藥師佛加持,消災免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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