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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生涯原是夢: 此生卻是,偶到人間來一遊的過客!

石黑一雄「嬉笑怒罵」教你如何「一夜成名」:《夜曲》中的<夜曲> Nocturnes’ Nocturne Kazuo Ishiguro “Ironic Paradox” teaches you “To Be Famous”: From Nocturnes’ Nocturne

石黑一雄「嬉笑怒罵」教你如何「一夜成名」:《夜曲》中的<夜曲> Nocturnes’ Nocturne Kazuo Ishiguro “Ironic Paradox” teaches you “To Be Famous”: From Nocturnes’ Nocturne...這一篇書評及分析那麼長(4千多字), 還有上下兩部分, 合計萬字, 會有人看?!想了很久, 隨緣吧, 423世界閱讀日

0. 前言:

   要了解石黑一雄如何在<夜曲>說「故事」(How-to-say)或在<夜曲>看出他的「敘事」,需要了解石黑一雄的「現代神話敘事學」---即一個人要成功(成名)的過程:天才+八卦+造謠(造勢)+人脈+曝光+包裝(整容)+公眾力…運氣

此外,大家還需要了解以下第1項及第2項的 “特殊資料”。

雖然,可能更好的是你對如右有所認識:心理學開山祖師如佛洛伊德(Freud)的《夢的解析》(Die Traumdeutung)、《日常生活的心理分析》等、現化人類學之父李維史陀(Lévi-Strauss)的結構主義、神話學、敘事學和比較神話學…(Wait!Are U Crazy?)

   其實不必,最簡單就當《夜曲》中的<夜曲>是一場 “夢”罷了。尤其係後半部---即敘事者「我」---史帝夫第三次跟Lindy琳蒂見面:她由聽過敘事者「我」的歌<The Nearness of You>表現得非常冷淡、以及聽到「我」對捷克。馬弗居然可奪「年度爵士音樂家獎」而忿忿不平之後;Lindy琳蒂居然在深夜來造訪「我」,既說出自己的 “秘密”—對天才妒忌因此冷淡,並把偷來的「年度爵士音樂家獎」閃光銅飾獎“頒”給「我」這個天才?

最後,「夜曲」的定義是指由愛爾蘭作曲家菲爾德(Johnfield)首創的一種鋼琴曲體裁。旋律優美可用於歌唱之中,常以慢速或中速,往往採用琶音式和絃的伴奏型。蕭邦的二十一首夜曲是這一體裁最為出色的代表作品。

夜曲的總體表現及意境是夜的深沉與人的內心抒發。你又可會在夜中夢裡哭濕過你的枕頭嗎?

(註:全文約5000字Wait!Are U Crazy?所以,看完前言已足夠。最好是去購買一本石黑一雄的《夜曲》來讀讀笑笑吧!以下不用看了?)

1. 「成功」與「成名」之間:「夢」與「夢想」之間(Between Dream and Dream…)

英文的「Dream」太簡單,中文的「夢」反而意義模糊得多了。活在人世間,誰不夢想成功?「人世間成功」不外乎如右:利就名成、有權有勢,擁有如意佳人(良人),還要有藝術天賦才華蓋世(體態及品味?),以及超級朋友圈俱樂部好去「Show-Off」一番?

筆者終於明白人類為何普遍都有五隻手指了?一手拿著以上的「人世間成功」至死不放,甚或這樣輪迴多十世也不錯吧?健康呢?那是必然吧!

所以不要看奧修以下的 “蠢話”:

奧修問:「一個透過直覺(第六感)來生活的人總是成功嗎?」他的答案是不,但他總是快樂的。一讀到這裡,幾乎大多數人都會打住及猶豫了!奧修更說:「你可能不成功,因為有其他競爭者。如果你以直覺來工作,其他人可以更狡猾、更精明、更暴力、更不道德地工作。所以成功依賴了很多外在的東西。成功是一個社會現象,你也因此不會成功了。」

   所以,你只需要五感就足夠你向外盼望、尋找一輩子了。他更說過:「成功是最大的失敗。」(夠諷刺吊詭吧? “Ironic Paradox”?)因為,以上的所有夢想(Dreams)都跟慾望(Desires)有關的;應該說:夢想(Dreams)=慾望(Desires)=理想/幻想/癡心妄想?!

於是,人若一世都不夠拿得以上所有的夢想(Dreams)/慾望(Desires),它們將會延續至下一世而不是你。對不起!不是你的靈魂照Copy下去,而是你的夢想(Dreams)/慾望(Desires)會跟其他人的混下去,而延伸至下一世。因此,你根本難以記起你的前世,因為混雜了那麼多人的類似夢想(Dreams)/慾望(Desires)及記憶。

   所以,佛陀說沒有靈魂但卻有輪迴,輪迴的不是你及你的靈魂,而是你的死心不息的夢想(Restless Dreams)/慾望(Endless Desires)及記憶(理想/幻想/癡心妄想),還夾雜著他人的有強過你的或弱於你的夢想(Dreams)/慾望(Desires)及記憶。

   以上的來自奧修的直觀說法,也來自老莊列佛禪蘇菲及無數古往今來想明白了解人生意義的人,但就無法用科學實驗來證明;可大部人都會曾明白、了解及經歷過,就只差一個步驟:超越(Transcend)與昇華(Sublime)。若能的話,你就完全自由,免於生死輪迴!

(Wait!Are U Crazy?)不!若不能終極定義「成功」與「成名」之間:「夢」與「夢想」之間(Between Dream and Dream…)你未必會明白的。註:文中所有的「你」,都指向「我」,「我」只是寫來告誡自己的;若你不看也不了解,也無妨了!

2. 《列子。周穆王》的夢話,跟《夜曲》中的<夜曲>女主角琳蒂。加德納及我(史帝夫)---敘事者之間

   《列子。周穆王》是書中的第三卷,通篇都是列子說夢、解夢的故事,在重回石黑一雄的文本<夜曲>之前,先看看如下列子說以下的一個故事:

鄭國有樵夫在野外砍柴,碰到一隻受了驚困的鹿,便迎上去把它打死。他害怕別人看見(註:為什麼不可以當面拿走死鹿?是因為他是樵夫而局限了他的身份/地位/權利?),所以急忙把鹿藏在沒有水的池塘裡,並用砍下的柴蕉覆蓋好後,高興得不得了。

不久,他竟忘了藏鹿的地方,以為自己才剛做了這樣的一個夢,一路上念念有詞這件事。路旁有人聽說此事,便按照他的話把鹿取走了。路人回去後,告訴妻子說:「剛才有個砍柴人夢見得到了鹿而又不知道在什麼地方,我現在得到了,他做的夢簡直和真的一樣。」妻子說:「是不是你夢見有一個砍柴人得到了鹿?難道真有那個砍柴人?現在你真的得到了鹿,是你的夢想成真?」丈夫說:「我真的得到了鹿,哪裡用得著搞清楚是他做夢還是我做夢呢?」

砍柴人回去後,不甘心丟失了鹿。夜裡真的夢到了藏鹿的地方,並且夢見了那一個奪得鹿的路人。天一亮,他就按照夢中線索找到了奪得鹿的路人的家裡去。

於是兩人為爭這一隻鹿而爭吵起來,告到了士師(註:當時的法官)那裡去了。法官說:「你最初真的得到了鹿,卻忘了又說自己發夢;明明是在夢中得到了鹿,又胡說是真實的。路人他又是真的取走了你的鹿,你要和他爭這一隻鹿。路人他的妻子又說他是在夢中認為鹿是別人你的,並沒有什麼人得到過這隻鹿。現在只好把這隻鹿,請你們平分了吧!」

這一事被鄭國的國君知道了。國君說:「唉!這法官也是在夢中讓他們分了鹿的嗎?」為此他詢問宰相。宰相說:「是夢不是夢,這是我無法分辨的事情。如果要分辨是醒還是夢,只有黃帝和孔丘才行。現在已沒有黃帝與孔丘(註:古人及賢者),誰還能夠分辨呢?姑且聽信法官的裁決算了。」

   另外,當我們向別人說一件事的時候,往往可能加入了很多類似如下的元素:

A. 自己的主觀看法的敘述?

B. 至親愛的別人對自己影響後的敘述?

C. 傳聞/流言/逸事對自己影響後的敘述?(道聽塗說而已?)

D. 自己的刻意誤導的敘述?

E. 自己無意識的敘述?(隨便說說而已?)

F. 自己的夢話/囈語/想說的?(潛意識?)

G. 自己的種/宗教/文化/習俗信仰?(社會制約?)

  你真以為在說真話、真相,以及真實的事實嗎?各位讀者再想清楚後…或者,誰又會在意誰說過什麼?

3. (Wait!Are U Crazy?)

  筆者在本文多次說:「Wait!Are U Crazy?」其實是代一些讀者對筆者所說的---石黑一雄《夜曲》五篇看過就算,何必認真閱讀還寫評論?又不是文學教授要出書升職或維持生計?其實,筆者邊寫也邊想著這問題,只是都走到了這一步,就讓筆者寫下去吧。

還有,假如讀者真能跟著筆者走筆至此,簡直係…發夢?(筆者深信自己也在發夢,如果真有讀者跟著能到此處!)

   言歸正傳,你有沒有留心第2項《列子。周穆王》的故事,你可能會發現它跟<夜曲>兩者之間的類似性及相近性:

首先,樵夫「藏鹿」後「忘鹿」

接著,路人聽說樵夫「藏鹿」所在而「偷鹿」

然後,路人又給妻子無意識地說是路人「發夢夢見樵夫『藏鹿』」

跟著,樵夫又真的「發夢夢見路人『偷鹿』及他的所住所在」

最後,故事中他們三人都可能在彼此的「夢境」之中?有沒有那麼複雜呀?

這,又跟<夜曲>中的Lindy琳蒂為敘事者「我」---史帝夫「偷獎」(「年度爵士音樂家獎」),然後敘事者「我」發現有犯罪問題而要帶著Lindy琳蒂「還獎」去,但因為途中遇上一個似警察及一個似警衛的男人被截查及懷疑,結果琳蒂居然把獎項匆匆忙忙藏於火雞之中去。「藏獎」之後,我倆以為一了百了;不!因為兩人會認出得我倆(雖然我倆臉部包裹著厚厚繃帶!)於是,我倆又要出動去「尋獎」、「還獎」送回到原處---「物歸原主」!

跟著石黑一雄<夜曲>後半部的節奏,讀者還有很多方面是需要留意的!見如下幾項…

4. 一場夢境Inception?

   石黑一雄<夜曲>一開始起動(inception),就早已說過:

「不過,現在的我,只有在最深的夢裡仍是個爵士樂手。現實世界中---當我不像現在,整張臉用繃帶裹起來的時候---我只是個混飯吃的中音Saxophone手,進錄音室或在樂團有正式團員缺席時才補上一席位而已…」

5. 琳蒂。加德納的秘密:對天才的「前倨後恭」?

敘事者「我」在晚上第三次跟Lindy見面時,已在夢境敘事中嗎:Lindy忽然從第二次見面及聽「我」的歌<The Nearness of You>後冷淡送客,到晚上忽然上門說自己秘密---她會對天才顯得特別冷淡因為出於妒忌,並突然把「年度爵士音樂家獎」閃光銅飾獎偷來頒給敘事者「我」:

「你完完全全有資格領這個獎。所以這是你的。年度爵士音樂家。或許應該說每一年都是。恭喜你。」

「先前已經說過(整容)手術後我的睡眠規律都被打亂。那個晚上我忽然覺得好累…」

被打亂的又豈止敘事者「我」,或可能有Lindy的…而以上的,原來可能這時已入夢了?是敘事者「我」的夢中?或是Lindy的夢中?還是兩者一起共同發的夢中?

關於一起共同發的夢,就像上文《列子。周穆王》所說故事一樣奇怪吧?以至於從前不同種族的文化裡,都有類似發夢現象的出現,構成了諸如神話敘事之中對「洪水」之類的共通性故事的特性。這,或許是人類無意識的共通夢境文化現象;但筆者無意再花篇幅來岔開說明了!

6. 把獎項藏於(塞進)火雞之中去---石黑一雄的「笑話意象」的極致?

   當敘事者「我」和Lindy一起去「還獎」---因為偷來的獎是犯規的,他們在途中遇上一個似警察及一個似警衛的男人被截查及懷疑,結果琳蒂居然把獎項匆匆忙忙藏於火雞之中去。

火雞是美加兩地在感恩節的主要食物,關於「火雞Turkey」及「感恩節Thanksgiving Day」之間的笑話,你可能聽過不少;而石黑一雄的---把偷來的「年度爵士音樂家獎」獎項塞進火雞之中去藏著以逃避「法眼」,筆者覺得石黑一雄的這個「黑色幽默」又豈止「黑色幽默」?簡直有著「暴力笑話意象」的況味(以及石黑一雄對美國文化的「情結」?!),尤其好笑的是當藏著「年度爵士音樂家獎」獎項的火雞第二次出現的時候!

註:「暴力笑話意象」是什麼?試看以下兩則:

6.1 大王:“我們只能選擇一起自盡了!” 王妃 :“大王,可我不想死啊!” 大王:“外面有一千士兵包圍我們,不自盡你會生不如死的!” 王妃:“啊,為了活命,我想一千人我能應付的了!”

6.2 老處女和老處男要結婚,為表示純潔, 老處女出上聯:一條河兩座山29年沒人觀。 老處男出下聯:一杆槍兩顆彈38年沒抗戰。 橫批 :今夜火拼 !

註:硬塞進火雞中藏獎以逃避「法眼」,也算是對「年度爵士音樂家獎」獎項的「奪得者」的暴力諷刺吧?引而申之是人世間各式各樣的頒獎禮,又有幾多是真的名實相符呢?

7. 再度出場的火雞在沒有觀眾的舞台之上---石黑一雄的「Unconsoled」

   本來,兩個 “Face Off”緊纏繃帶的敘事者「我」和Lindy在夜中冶遊比華利山莊,已足夠令讀者覺得好笑及荒謬怪誕了;讀者看著二人去「還獎」而被人發現要把獎項塞進「火雞Turkey」去藏著,尤為精彩之際…不過,敘事者「我」回房間後才又發覺不把獎項放回原位是不行的!因為我倆即使蒙著面也會被人知道是誰(名人)?

所以,我倆又要再出發去「尋獎」,不!這一次是要去尋「火雞Turkey」!當敘事者「我」終於找到「火雞Turkey」就在沒有觀眾的舞台之上,厚厚的幕簾正落下的後面,沒有燈光且四周黑黑一片…但當敘事者「我」用手指摳著塞進「火雞Turkey」的獎項時,一個超胖禿頭似警衛又似場地經理的男人拿著手機一面聽著一面走近「我」所在的舞台…

最後,男人還按鈕開動舞台上的幕簾,以及舞台的燈光:當鎂絲燈打在「我」的身上,台下一片迷糊,只有我和「火雞Turkey」和剛摳出來到手的「年度爵士音樂家獎」獎項…

這時,那禿頭胖男還向著手機說:「不過是個男人。頭用繃帶裹住,穿了件夜袍。就只是這樣,我現在看清楚了。不過,他手臂的另一端還拿著一隻火雞還是什麼的…我怎麼會知道?大概是某種魔術表演吧。」

以上的是真嗎?是一種笑話意象,黑色的?原來,敘事者「我」又確實曾在舞台上發過類似的「台瘟」!英諺說過:「Console yourself with the thought that it might have been worse !」是真是假?

石黑一雄的「Unconsoled」又是什麼,尤其當1995年時出版的《無可撫慰》被文學評論家批評得一無是處的時候!

8. 後記:

   其實,作者的敘事居然連敘事者「我」的「夢」與「夢想」之間(Between Dream and Dream…)也寫進小說之中去,其中的「理想(破滅)」、「幻想(迭起)」以至於「妄想(癡心)」都盡跟「年度爵士音樂家獎」獎項所隱喻的「成功」與「成名」有關連的!

   最後,「Are U Crazy」一獎非筆者莫屬吧?!

9. 石黑一雄的《無可撫慰》在《夜曲》中的<夜曲>「成功復仇」?

在石黑一雄(Kazuo Ishiguro)眾多著作中,The Unconsoled(中文譯名有《未受安撫者》、《無可慰藉》)是最受爭議的一本,評價兩極。他以夢境般的敘事手法,描述一位鋼琴家到不知名的歐洲小鎮巡迴演出的故事。長達五百多頁的小說充滿了各式各樣莫名其妙的突發狀況,使得主角的每個既定行程和計劃都被打亂,而主角本人瑞德先生(Mr. Ryder)則被描繪為一個liminal persona──處在「轉變中的曖昧不明狀態」或「站在兩個不同存在階段的起點」(註1);他不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會被叫到什麼地方去,甚至無法確定自己的身分,一切都在掌控之外。非全知的第三人稱敘事,透漏訊息的方式不是如擠牙膏般緩慢,就是突然嚇讀者一跳,如夢境般沒有清楚的開始與結束,也沒有邏輯可循,所有人事物彷彿都缺乏緩衝地遭遇彼此,進行赤裸、坦誠、冗長的自白或溝通,卻又絲毫無法接近意義的核心。不難想像有強烈控制慾的人翻看此書時會感到多麼惱怒,一位嚴厲的評論家Tony Parsons甚至說這部作品應該被燒掉,作者本人該切腹謝罪。我們如此習慣在作品中尋找熟悉的說故事方式和情節,以致於在無法快速找到答案時就會失去耐心。

註以上第9出自: http://hermestranstudio.weebly.com/blog6529523567356952010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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