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ko布丁
Puko布丁

一個自學程式設計的;愛寫自己開心小說的;夢想靠興趣發大財、認識新朋友的布丁,一個擁有生命的布丁(*¯︶¯*)

為了什麼? - Puko

小時候,父母會給我們一張白紙,用自由繪畫來打發我們。現在,有多少父母還會讓你自由的發揮?

最近寫了一個與以往不同規模的網頁應用程式,雖然進度緩慢,在別人眼裡甚至是空轉,但實際上程式碼變了又變,幾天時間已經累積了可觀的代碼量。

這次開發的程式可說是我興趣的集合體,我也想要有一個自己的網路論壇,一個讓創作者能分享成果的地方,說白了就是圖文內容的發布網站。

聽起來簡單,但考量到網路安全、身份驗證、隱私及使用規範這些複雜的問題後,我也是燒破了幾個腦袋。

這個時候,我腦中浮現了一個問題:「何必呢?」

為什麼要從頭自己寫一個圖文分享網站?網路上這種東西多得是,你一個人又不可能和公司競爭,功能比不上,網路資源也拼不過,用別人準備好的免費網站,那不是更加輕鬆嗎?

然後我是個挺會想的人,就這樣想了兩三天,一邊忙著開發,一邊還要自我懷疑,最終就是摘要那的有感而發了。

雖然是普遍認為不正經的輕小說,但有一位角色說出來的話,我覺得說的很好,他說:「面對喜歡的人,在一起需要理由嗎?」因為喜歡寫程式,所以什麼都想動手做,就像是寫小說一樣,因為喜歡而寫,那是興趣,寫程式也是興趣,從來不是為了謀生而寫程式。

所以,我也覺得人工智慧寫小說、畫畫,甚至寫程式,對我來說根本沒有威脅感,因為我本來就不是相關從業人員。

回到摘要裡說的,我家很開明,基本上沒有人會決定我要做什麼,所以我偶爾會畫畫,也喜歡寫作,總結來說,我喜歡創作,我也認為創作是人類的天性,但就像是我摘要裡提到的,也許這種創作的慾望,正在因為教育方針而消失。

我的廢話真多(⊙o⊙)

最後說個,靠興趣謀生固然重要,但我認為迷失與“理由”是一件很愚蠢的事情,放棄追尋理由,只因為自己喜愛的某個人事物而努力,雖然有點太過浪漫主義和不理性,但我還是認為,這樣的想法能讓我們都更加輕鬆的面對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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