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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疗改革的困境和出路

以武汉市第四医院为例看中国医疗改革的困境和出路(77)

        武汉市第四医院所树立的一些反面典型,与其说有过错,不如说过度承担责任,替上级机构,保护伞以及医院某些领导不作为或乱作为扛下它那份过错。唯有监督与制衡,才不必在民众(患者或医务人员)或政治压力下妥协,让渡部分权利和自由,维护医患公平正义,这才是比上级机构,保护伞以及医院某些领导等“大哥”式护短更正当、靠谱,有益声誉的方式。 上级机构,保护伞以及医院某些领导等当权者不作为或乱作为是引发医患暴力或医医暴力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当下的医院转型过程中,由利益分化造成的各种矛盾冲突本属正常现象,人们的种种利益诉求和表达既是争取或保护自身的权益,也同时表现了对医院公平正义的要求。而面对利益诉求和公正要求,上级机构,保护伞以及医院某些领导等当权者如若不能合法、正当地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必然造成严重后果。在这一过程中,任何不作为或乱作为都是权力行使的失当(滥权)。

         无论是患者还是医务人员以极端的方式应对不公正的待遇和巨大的伤害,都有可能导致一些必要的医改措施因此错失出台时机,导致不均衡的利益格局迟迟得不到有效调整,上级机构,保护伞以及医院某些领导等利益集团不断壮大,甚至监管部门对其失去应有的制约。权力一旦失控,即“权力成为不但外部无法约束而且内部也无法约束的力量”时,作恶和枉法就已经处于“不可治理”的状态。上级机构,保护伞以及医院某些领导等如此上无约束,下无监督,左右无制衡的不可控权力,必将导致上级机构,保护伞以及医院某些领导等人权力合法性的丧失,各种潜规则支配着医院的实际运作,对整个医院的公平正义和道德理念造成严重侵蚀。

          在武汉市普爱医院的十余年来,代表腐败的“老虎”“苍蝇”的确打下几个,然而,这无法触及上级机构,保护伞等利益集团的根本,更无法从制度建设上来推进。试想一下武汉市第四医院哪一次医患惨案,与上级机构,保护伞以及医院某些领导没有关系?武汉市普爱医院某些领导等人的政绩或头衔不过是自大宣传、愚民灌输和以“稳定”借口压制“异议”所能赢得的。为官者“台前学管理”,是谓“上诈”;为医者“合群自大”,歌功颂德,可谓“下愚”。所以,上级机构,保护伞以及医院某些领导等人的“不作为”是假像,放任黑恶势力狼狈为奸助纣为虐恐以及滥权才是本意。当然,接下来的所谓浩浩荡荡的各种联合大调查,至于结局似乎用脚趾头也能想得出个大概,不公不正的现象或许稍微有所收敛,然风声过后医患草民仍是贱命,黑恶继续分赃。因为上级机构,保护伞以及医院某些领导等人自信满满,根本就不在乎驴民对大巴。

2017年,武汉市编制办确定医院名称为“武汉市第四医院”,保留武汉市普爱医院、武汉市骨科医院为医院第二、第三名称。包括武胜路院区,古田院区等,是华中科技大学的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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