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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御狀

這是個老故事,大概很多人不相信。我雖然相信,但也拿不出什麽證據。只是在那個無法無天的時代,實在讓人難以相信,這只是一個故事。不過,且讓我說下去。至於真假,並不一定需要我們來評判,因為歷史自己會沉澱,會循環,會淘洗,會讓所有的清濁各自分開。

皇帝大風起兮,總要有一些幻想,比如親自帶兵,和那些想象中的壞人作戰。於是他可以自己任命自己,然後在帝國的法律外,任意而為。他不害怕那些法律內的人,只害怕那些有能力挑戰法律的人。所以他呼嘯了很久,也將很多人掃進歷史的角落,只是在春節的鞭炮聲中,卻嚇得乘上專車逃走了。這成了他的心病。

亂中取勝的他,終於明白,那曾經跟隨自己的狂風,已經要席捲他而去。他可以無法無天,但卻不容許其他人敢於挑戰自己的法。

一道詔旨發出去了。

帝國的邊疆有一個叫作卜不式的人,決定響應偉大的皇帝,於是那個時代,出現了一個個自願的皇帝擁護者。

卜不式成為了皇帝要培養的典型,但並不是每個人都有這麽高尚,或者有那麽卑污。

“你怎麽敢不自願呢?”

這就是那個故事的潛臺詞,讓我們一點點講。

人心的惡,總是在被放縱后,很容易就會蹦出來。這正如那些歷史上的造反者,尤其是明末的那些李自成張獻忠們,他們最常用的手段就是裹挾,燒掉你的屋子,搶光你的糧食,不跟着我們走,你就餓死凍死吧。於是原本良善的人,也在優勝劣汰中,逐漸變得一致。大家都明白了暴力的愉快,燒殺由我的恣意,而這需要的不過是先承認造反者內部的主子和奴才階層而已。

大姐是這個故事里的主角,她有着幼年就吃苦帶來的倔強,還有相信正義的真誠。她認為這些人都把皇帝的好話,講歪了。面對那些車輪戰的嘴臉,她先穩住了他們,一不哭二不鬧,只是說清楚了自己的道理。很顯然,這道理是立得住腳的。但那些圍過來的人,並不管什麽道理,管得了道理,誰來管自己的升官發財。

是的,有些時候,人命大於天,有時候人命如螻蟻。

如此三天后,大姐做了一個決定——告御狀。

說到做到,她走得很快,那是個沒有法的年代,所以一路上反而沒有遇到什麽阻礙,而且神奇地找到了京城的一個部門。

我說這個故事,有些太像故事,也就在如此。很多細節已經語焉不詳了,但那些往事,卻深深刻在一個人的心里,經過這麽多年,也依然可以講給我聽。

我欽佩她的勇氣,卻總是在想,告御狀成功,自然皆大歡喜,但為什麽那些反復說着自願的人,卻總是不敢承認,自己就是不想自願,而是要強制你做什麽事情呢?

這就像年下殺豬,屠夫可以喊上十來條大漢,按住豬的掙扎,一刀下去,管它自願不自願。但要是沒有十來條大漢,或者十來條大漢要的錢太多,屠夫給不起怎麽辦。那就自願吧,我不按着你,但你要自己爬到案板上哦。乖,不乖就吃不到糖,還是感慨爬上去吧,反正也跑不了。心甘情願一點,這樣你可以成為志願豬。志願的豬多麽偉大,你看皮可以拿去做亮閃閃的皮鞋,肉可以燉,可以燒,可以烤,甚至可以拿去做成火腿。火腿啊!萬古流芳的好事,幾十年後,人們拿出你的腿,都要誇一句:好腿!

是的,這是一個明明不自願,卻要說是志願的時代。獅子的兇殘還在,可做起事來,都已經變成了狐狸般的狡詐和豹子一樣的陰險,他們已經不敢光明正大的吃人了,他們只能軟硬兼施,看起來更加厲害,實際上卻暴露出其內心的虛弱。

魯迅說的比喻很形象,乏走狗而已。

乾隆二十二年發生了一起民告官的事件,乾隆雖然接下了狀子,而且事後的暗訪,也說明告狀人沒有誣告,但乾隆的處置卻特別有趣。他講被告狀的兩個地方官,高高舉起,輕輕放下,路歸路,橋歸橋,你事情確實沒辦好,但你還是自己人。但乾隆對於那幾個告狀人,卻沒有一點喪失警惕,他順藤摸瓜,而那些地方官則刻意羅織,終於讓這些人一個個掉了腦袋,回家禁錮,最慘的那個秀才,是乾隆法外施恩,讓他“斬立決”而已。

這是仁慈,那到底最早判的什麽?自然是帝制時代最習慣的全家都不放過,秀才本來要凌遲,而他的妻妾也是沒入官府成為奴隸。

好仁慈的乾隆大帝。

可惜,這樣一個好的皇帝,卻在1928年遇到了孫殿英。真是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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