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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愛讀書,喜愛詩,更喜歡哪個? [大家不用困惑,我關注和拍手都是很隨性的,不用一定回拍,也不用一定回關。因為我是把追蹤作為一個個人閲讀器,不定期梳理,隨着自己的關注變化,關注再取關,取關又關注。所以不要困擾,都好,都好,大家一切都好。^_^]

剛剛好

真正喜歡的東西和真正害怕的東西,都是很不好意思寫出來的。

這是非常私人化的事情,就好像,人光着屁股的時候,總不會希望與很多衣冠楚楚的人站在一起。雖然人生來就是光光的,大概沒人會在一個剛出生的嬰兒身上看到什麽羞恥。但這句話真地很難安慰一個人,讓他把自己內心真正喜歡和害怕的東西說出來。

如果大家遇見有人告訴你自己真正喜歡和害怕的東西,我的第一個建議就是趕緊走開,^_^。

如果走不開——十有七八都是走不開的,畢竟是最信任的人,才會說這些話——那就接受吧。一個人原意像刺蝟坦露出肚皮那樣信任你,還是先接受下來,別去問為什麽,好好聽。

當然,也沒必要一定要附和,很多時候,越是私人化的事情,越容易引起共鳴的同時,也越容易找不到夥伴。桑尼·羅林斯,你喜歡嗎?或者說,你聽過這個人的名字嗎?雖然不是什麽冷門歌手,但確實不是聽聽流行歌曲,就能知道的。包括打電遊也是如此,有些東西,在玩家那裏耳熟能詳,但在外行人看來,真是聞所未聞。

當然,這不是「不好意思」寫出來的根本原因。

真正的關鍵在於,所有我們真正喜歡和真正害怕的東西,都是最能表達我們本真的地方。

我們與別人之所以不同,完全不在於誰的鼻子更大,誰的膚色更紅,乃至頭髮、身高等等。想一想,除了名字以外,別人難道只能依靠外貌來區分你嗎?用一個更熟悉的例子,當我們看一部小說,是不是很容易就忘記了作者給出的詳細外貌描寫,只留下一個高矮胖瘦美醜大概的印象,剩下的就全是關於故事、關於人性了呢?

現實中也是如此。

這就是我們找自己的另一半,最開始肯定沒有想過是什麽樣子,大概只有長得好、很漂亮之類的字眼。但當我們真正攜手另一半的時候,我們所在乎的,到底是什麽呢?古人早已說過,「以色事人者,色衰而愛弛」(《史記》)。我們真正愛上一個人的時候,往往會很容易習慣對方的外在容貌和身體特徵。

這就和到荒島要帶上什麽書一樣。我們平時裏盡可以來者不拒,在走馬燈一樣的更替中,不必在意是否要一直面對,是否需要考慮重讀的可能。但若是真出現了荒島這樣一個環境,每個人都不得不認真思考這個問題:在漫長的時間里,我能夠僅靠某一本書度過餘生嗎?

能的。

安身立命,並不需要有一座圖書館,但我們必須在一座圖書館里去尋找,並且要理解,其他人和我們選擇不同的差異性。

記得某位計算機的專家曾經認為,當時的電腦存儲空間已經足夠了,完全不需要更多。

毫無疑問,這個問題現在已經成了笑話。

但我并認為他說錯了。因為,在彼時彼地,他的判斷並無差錯。但人們的需求被創造出來後,一切就不得不隨之改變。也就是說,專家所說的「足夠了」意味着他的「滿足」,但沒有人可以代替其他人說出「我,足夠了」這樣的話。

同樣,當一個人必須選擇一本書的時候,我們必須接受有後悔的可能。

但我們也要相信,我們只能帶一本書去荒島,並不意味着我們無法在荒島上創造出更多的書。

害怕雪花的人,可以去撒哈拉;害怕企鵝的人可以去北極;害怕孤獨的人,卻永遠不能逃避孤獨;因為孤獨也是我們自己的一部分。

我們因為孤獨本身,而得到了自己的獨特。

所以,不可思議的「真正喜歡的東西和真正害怕的東西」,固然讓人難以說出,無法寫出。但沒有什麽值得羞臊的,因為我們自己時時刻刻都和它們在一起,度過自己的生活。而這也是所有人的生活。

有的人是很有怪癖的。笑。他們喜歡的明星,總是想,這樣好的人,怎麽才有這麽點名氣;然後,他們又想,這個人要是名氣太大,我又覺得寂寥了——所以,這樣剛剛好。

有這樣怪癖的人,大概能成為我的朋友,但我不說,他們也不說。

這樣,或許才能剛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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