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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愛讀書,喜愛詩,更喜歡哪個? [大家不用困惑,我關注和拍手都是很隨性的,不用一定回拍,也不用一定回關。因為我是把追蹤作為一個個人閲讀器,不定期梳理,隨着自己的關注變化,關注再取關,取關又關注。所以不要困擾,都好,都好,大家一切都好。^_^]

霍爾科斯的回答

我想:寫太多悲傷故事的人,大概都會有這種感覺——我×××的寫這個做什麽?

(一)

開頭就有粗口,不過還是×××地掩耳盜鈴一下。說起來,這倒是從某位老師的嘴裏聽來的。他自己曾經在舊軍隊裏混事,和底層士兵打交道的時候,總要口頭禪一般加上幾個「他媽的」才算是合格的演講。而且這往往還不是責罵,而是表達喜愛。越是爆粗口,越顯得親熱,也更容易得到兵士的擁護。

記得魯迅便曾專門寫過這一類似「國粹」的小文。最後一段正是特意點明,這種特殊表達。

但偶爾也有例外的用法:或表驚異,或表感服。我曾在家鄉看見鄉農父子一同午飯,兒子指一碗菜向他父親說:“這不壞,媽的你嘗嘗看!”那父親回答道:“我不要吃。媽的你吃去罷!”則簡直已經醇化為現在時行的“我的親愛的”的意思了。(《論「他媽的」》)

最近走在路上,經過一條小巷,兩邊是半新不舊的老房子。兩三個人,散坐在樓口。一個男人大聲說着什麽,竟然也是那種像RAP一般,不時插入幾個毫無表意功能的「他媽的」。我很難形容這種語氣,但毫無疑問,無論說者,還是聽者,誰也不會對此有理解困難。

而在年輕人來說,大概這樣的罵詞兒已經落伍。他們更願意使用「我操」,或者「傻逼」之類火藥味十足的新發明。當然這是不同的流行。我們也可以聽見另一種表達,比如說「干你娘」「靠北」,更有自己的地域特色。或者去電影裏,聽到令人耳熟的「仆街」「你老母」……當然我們也可以不放過「鷄掰」「sohai」。

實話實說,看一個人有沒有融入另外的語言文化,就要看這個人到底理解不理解,這些流行而不會光明正大講出來的特殊詞彙。若是一個外國人和你這本土人,能夠罵來罵去,彼此說上個你來我往,有去有回,那你就明白這個人算是一個「×國通」了。

(二)

人自然需要有種擺爛的氣息。

正如那句話所說,人死鳥朝天,不死萬萬年。

而關漢卿老師在自己的《竇娥冤》里,借着角色的口,指天罵地,更是一股不得不發泄出來的悶氣。

所以,總有人說,到了灰暗時刻,一方面要有阿Q精神,懂得精神勝利,一方面也要有一種擺爛的決心,「靠北」啦,他媽的,干啦!然後,在髒話之後,便仿彿有了一種,值得活下去的可能。

正如跟着囚車一路到了刑場的閒人,為什麽他們一定要看到死刑犯唱上一段,還是罵個:十八年後還是條好漢。

人畢竟不是豬羊。

在一些電影中,我們都能看到監獄中的臨刑日,一位宗教職業的人會來到監牢,詢問這個死刑犯。懺悔,還是認錯,或者只是簡單的安慰。

其實這并沒有什麽兩樣。

根本之處便是,誰可以去剝奪另一個人的生命?殺人者,人固殺之。但誰是那個復仇的「人」呢?

記得從前看電影,還是小說——忘記是哪本了——總要為主角着急,因為他就像哈姆雷特那般,嘮嘮叨叨,猶猶豫豫,似乎是那個矯情不已,還走在雪路刻木頭人的李尋歡,不肯痛快了斷那個大惡人。

後來便看了一些更爽快的小說,那裏面的主角,并沒有任何情感上的負擔,作者賦予了他殺人的能力,也賦予他殺人的道德高地。

讀者看得很喜歡,也很痛快,因為那裏面并沒有任何可以張狂到最後的惡人,自然更沒有什麽笑到最後的大反角了。

就好像是一次解壓放鬆的按摩,一切鬱悶都得到了釋放。

但這些小說,最後都沒能讓我再去看上一遍。這自然不是說,那些拖泥帶水的作者,更有小說味。事實上,兩者我都不喜歡,只是隨着閲讀增多,開始慢慢習慣,或者懂得了,作者寫這些悲傷,還是不痛快的故事,只是因為他想要說的不是那些我曾格外注意的事。

作者正是要寫「猶豫」,我又從哪裏找「不猶豫」呢?

賈寶玉不會變成忽然大展身手的「達西」,在拯救伊麗莎白妹妹的路上,順便贏得了女主的芳心。事實上,假若賈寶玉突然逼上梁山,帶着林黛玉、薛寶釵、史湘雲等一干大小女孩子,衝出大觀園,遠走異國,成為下一個虯髯客、阮小七,痛快是痛快了,但誰也不會再有石頭記的感覺了。

所以,儘管《紅樓夢》的續書很多,借着這個框架來彌補作者不滿的,也大有人在。但這終究不是原來的氣息了。

但「不是」也未嘗不好。

一個人可以保持自己文明的態度,講求個人尊嚴,但有時候學會并罵出來,也未嘗不好。

說出來,即使只是一句從來不願意說的髒話。

就像偶然間聽到的當代打油:

看着風景美如畫,本想吟詩贈天下。 奈何自己沒文化,一句臥槽走天涯。

《美国往事》中有句臺詞:當我對世事厭倦的時候,我就會想到你。想到你在世界的某个地方生活着,存在着,我就愿意忍受一切。

忍受可能是美德,但對於自己珍愛的人,即使會破壞你的優雅,也請你明白說句髒話,並不能改變你的生命本質,只會讓這世間多了一些繼續走下去的可能。

(三)

《伊索寓言》里講過一個故事。

某人打算瞞下朋友寄存的財物,可他卻不敢在朋友面前向神發誓的,害怕神的懲罰。

但有一天,他在城門口看到一個跛足的人要離開,便問:您是誰,要去哪裏。

跛足人就是管理誓言的神——霍爾科斯。

霍爾科斯說:自己要離開四十年,還是三十年,去抓捕那個不敬神,要褻瀆誓言的罪人。

這人立刻放下心來,發了誓,肆無忌憚地吞占了那位可憐人的財物。

但破壞誓言的人,都要被霍爾科斯引到懸崖上,推下去的。

這個人竟然立刻遭到神靈的處罰。絶望的壞人大聲質問:你不是三四十年才回來嗎?

「是的。」霍爾科斯坦然回答,「但你要知道,若有人敢惹惱我,我當天就會回來。」

真好玩吧?

伊索寓言總在最後告誡我們一些道理,比如這個就是,神懲罰褻瀆神靈的惡人是無定期的。

我可以向你承諾,說上一句「他媽的」並不會有什麽褻瀆神靈的風險。但你要知道,凡是扔出去的球,總會回來,扔得越狠,挨打的風險越高。所以髒話的意義,不在於攻擊,而是一種生活的態度。不是說給誰來聽,要說給自己。

千百次後悔當初沒能吞沒朋友財物的人,往往不會明白,他曾千百次都差點掉下了懸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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