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m 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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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公衛、經濟、政治,與一些影評藝評。

行醫中的區判/秀異(Distinction):當布赫廸厄出沒臨床現場

在臨床的情境中,「區判」每天都在發生。「這樣的 practice(行醫模式、風格、作法)過時/不符合實證」等構句,便是執行區判的例證,因為在講述的過程中,我們已經將人事物放到某個尺規丈量,極小化在不同情境下其實具有不可共量性(incommensurability)。醫學院乃至開始當醫師之際,我們所學的「合理作法」乃是出自師長前輩的傳授,承襲醫界師徒傳統。

前些陣子有機會聽到邱德亮導讀他所譯的《區判:品味判斷的社會批判》,當時好奇地提問,想瞭解為何 Distinction 這個詞從原本的「秀異」轉換成「區判」。邱德亮表示,它在書裡兩個字詞會視情況替換使用,秀異本身是名詞與形容詞,而區判是個動詞。區判的定義,是種以品味宣稱作為分類,而且有高低雅俗之分,用以區隔出不同群體的行徑。

在臨床的情境中,「區判」每天都在發生。「這樣的 practice(行醫模式、風格、作法)過時/不符合實證」等構句,便是執行區判的例證,因為在講述的過程中,我們已經將人事物放到某個尺規丈量,極小化在不同情境下其實具有不可共量性(incommensurability)。醫學院乃至開始當醫師之際,我們所學的「合理作法」乃是出自師長前輩的傳授,承襲醫界師徒傳統。誠如康貝爾生物學行為動物學一章對於價值觀的詮釋:

「所謂的善,乃養育者喜悅的事物;而惡,是他們厭惡的事物。」

醫學主流文化(culture légitime)由學校教育系統輸出,教導我們實證醫學(Evidence-based Medicine)才是對的、系統下行醫(System-based Practice)才是好的,但不會強調在過勞時該怎麼自我保全,也無法提供我們對於臨床決策衝突時該如何決擇的解方(我要聽學長姐的話,還是我要做出對病人來說最符合病人要求的處置?)。

學校未教授的內容,並不一定代表學校的空缺,它可以作為主敘事者對於衝突、矛頓、難題的讓位,使它有個緩衝的彈性空間。此時,個體的差異便得以顯現。

雖然大家都是醫學系畢業,各學院之間的差異倒也不會比學生個體間的差異大,家庭背景、個人能力都是重要的影響因子。我們會看到有吹噓 Acetylcysteine 神效的胸腔科醫師,與孜孜矻矻進行重症醫學研究的醫師同時併存。所謂的「專業素養」養成過程,無疑出於某種「慣習(habitus)」———長期處在某一個社會位置上的結構條件身心化(somatization)的慣性。這也是醫師們在履歷上強調「OO訓練出身」、「XX進修」,乃至學歷與行政職,這些字句的陳述往往象徵或意圖象徵背後付出的努力。

作為個體,我們在與病人接觸、與醫事人員合作的過程中不斷積累,就像是飲食、練跑、重訓與有氧,我們的身與心符合我們日益雕磨的樣態。對於看病人的細緻度、醫囑檢查背後的思量、溝通病情的體察人意,如此微觀而且日常的差異,又有著經歷履歷難代言的微妙。

而每個人的路徑又是如此不同,這些差異往往是病人親身經歷到才得以發掘,我實在也不會怪病人看不同的醫生,畢竟在這一行很不好意思臧否同行,我除了鄉愿地說「冷暖自知,你慢慢感受」外,還有在私底下時,會有點不好意思地說「可以再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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