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ncanLau
DuncanLau

岀生及成長於香港,旅居加拿大25年後回流。兩地生活文化的差異與衝擊,一邊是多元文化,一邊是中西匯集,從一邊看過去另一邊,算是多重國際視野。

夜市,救市,如何說起

(编辑过)
正苦突然提出要攪好攪活夜市,振興經濟。這種思維,除了令人嘆息之外,也真的啞口無言。

似乎華人社會特別對夜市情有獨鍾,以前在多倫多,總有人提議攪夜市,如果只是短時間,一個週末,甚至一個星期,勉強還有點看頭,但要長期經營便非常困難。大家在新鮮感過後,很快便人流鋭減,商家也一個一個退出,又無疾而終。世界上不少地方有夜市,有些歷史悠久,有其吸引力,本地人士經常幫襯,有固定的人流和生意,才能吸引到外國遊客來觀光。如果本地人也不來,只靠遊客,如何維持?

香港的夜市,以前的「大笪地」和「廟街」可以算是香港數一數二的平民夜生活的焦點,但時代的變遷,和政府的取締,一切都成了歷史。即使廟街今日仍在,但其功能已完全改變,沒有甚麼吸引本地人的元素。自己在2018年寫過一篇文章,雖然以音樂元素為主幹,但亦從個人生活角度,勾勒出廟街的變化。


你有多久沒有去過廟街?(寫於2018年8月,最先刊於眾新聞的網站,以下略有修改。)

想起Rainbow的《Temple of the King》。當年,自己也不知是何原因,被這首歌狠狠的牽扯著,找出來再聽,我竟想起廟街!

廟街是一條有相當歷史,有非常獨特色彩的一個地標,今天只不過是個旅遊景點,去逛的大多是遊客,販賣的商品也以此為對象,大同小異,對本地人來說,已沒有甚麼特別吸引力。

這裡曾經被稱作「平民夜總會」,曾經是普羅大眾的日常市場,大家的夜生活娛樂場所。我們在中學時,差不多每星期都相約同遊,行行看看,買些各自所需的東西,吃些街頭小食,由街頭行到街尾,再行回街頭,就打發了兩三小時的時間。手裏可能空空如也,但心裡總是滿載而歸。

回想起來,廟街曾經是我們那幾代人的生活啟蒙。在中學時,除了吃之外,跟同學朋友上街,開始講究衣著,留意潮流,也開始自己買衫䃿鞋襪之類。當時在廟街,這方面是走得很前,選擇也多。當時香港工業篷勃,尤其製衣業,於是一些貨辦,退貨或是次貨便由此推岀市場,價錢比大公司便宜,所以總是人頭湧湧。那時,大家也開始留意名牌,而有名牌自不然有冒牌,於是T恤上印著Adidos, Puna, 依然大有市場,離遠看是難辨真假了。而最能標誌男孩成長的分野,可能就是自己底褲自己買。當年還跟同學好友互相交換體驗,追尋最貼身的享受,甚麼菊花牌,夢特嬌,是男孩過渡成為麻甩的遠古記憶。話說回來,今天的港孩是何時開始自己買底褲?會不會是一直是生命中的女人在代勞,由阿媽,女友到老婆,所以一直未曽長大?

廟街一直是集「黃、賭、毒」於一身的邊緣傳奇,我們年少無知但也懂底線,情色的事,主要是在舊書擋翻閲寫得抵死露骨的黃色小說,然後和同輩好友硏究,真的可以這樣啊?在這一切之外,後來主要活動是看唱片,當時有好幾間唱片舖,也有一些是晚上才擺出來的檔攤,不過那時家𥚃還未有HiFi音響裝置,不會買唱片,只有看的份兒。不過這樣的流連唱片舖的日子,也日積月累了幾許音樂功力,始終唱片面積大,容易閲讀。後來卡式帶當道,一部輕巧(相比HiFi組合)的卡式錄音機已能讓我們滿足,狼吞虎嚥各類可以找到的音樂。

而那首Rainbow的《Temple of the King》,當時由同學介紹的,被Ronnie James Dio的帶點邪氣的歌聲牽動著,被Ritchie Blackmore的結他拉扯著,被歌曲古老傳說的味道吸引著,幾乎是不能自拔的踏進漩渦。遇上這種情況,我是願意購買專輯的。當時家裡仍未有唱機,買唱片是沒有用,而我卻竟然在廟街的攤擋找到卡式帶。雖然只是翻版,也令我如獲至寶了。

當然十蚊三盒的價錢,對一個沒有收入的中學生是最大原因。不過開始經常瀏覽不同攤擋和店舖之後,也不得不對它們另眼相看。這些翻版卡帶擋,最大賣點是可以將不同公司所有最當時得令的流行曲,一帶盡收,比正版的更具吸引力。而且他們也很有觸覺,每星期都有新的合輯,銷情非常好,隨時是白金唱片的數字。可是除此以外,一些較大的攤位,隨時有一二百盒不同類型的音樂卡帶展覽着,流行的知名的當然不在話下,但見到有Rainbow,Deep Purple之類的專輯,這些不大可能大賣的,那幾乎是改寫「盜亦有道」的意義。那時見到不少聽也沒有聽過的名字,後來才知道其實是有顯赫地位的殿堂名字,例如Roxy Music,The Velvet Underground等。這些擋主不是一般二打六只求搵快錢,他們更是充滿熱誠的音樂發燒友。

以前廟街的翻版卡帶檔。(網上截圖,出處不明。)

混熟以後,在音樂話題上是無所不談的。而有時見這個學生哥手拿兩盒,正在不知如何湊夠三盒時,還會私人推介心頭好,而且更承諾「唔啱聽攞番嚟換」。再發展下去,更可以給他歌單,他會為我們錄音,不過價錢較貴,差不多五毫子一隻歌。因此説廟街是我的音樂啟蒙,是絕不為過。

時代的單純,法例的寛鬆,還有不少基層市民要從事小販為生,平民百姓又沒有甚麼娛樂,廟街的形成是有其獨特的和時代的因素,不大可以複製。而當種種因素改變之下,功能和意義都會漸漸流逝轉换。對於有不少舊建築物和社區逐漸消失,大家曾經憤怒過,惋惜過,也盡力爭取過。但更令人感慨的,可能是一個景點在不知不覺間,完全改變了它的原來面貌和功能,無聲無息地淡岀了我們的生活。一天突然驚覺發現,可能我們也只是聳聳肩,覺得沒有甚麼大不了。

聽著一首老歌,像跨過歷史,幽幽的細説著一個很久以前的傳說,心裏只感到蒼老。


在全球疫情影響下,全球停擺兩三年,很多商舖,甚少街檔捱不住而結業。有一段頗長的時間,廟街十分凋零,有一半攤檔沒有開門,烏燈黑火的,加上政府的管制光管招牌,所有霓虹燈牌都被拆掉,從前的光輝歲月,早已一去不返。如果像廟街這樣的夜市也無法吸引本地居民,那如何可以吸引外地遊客?再開設新的夜市地點,用甚麽來振興?不要忘記,魚旦革命事件的發生未夠十年,當年在農曆新年期間,不成文的慣常那三兩天,讓一些小販搵個快錢,也讓市民大眾可以輕鬆開心一下,也會釀成暴力事件。記憶猶新,政府倡議的夜市要怎樣實行?如何監管?一個不容許魚旦熟食的夜市,還算是夜市嗎?

近日亦有官員指出,現在來港的內地遊客已不再只是來購物,他們會參與文化活動,聽演唱會等。他能夠承認已是難能可貴,雖然遲了起碼十年!他們知不知道那些香港歌手/組合是內地人最願意花時間花錢來追捧的呢?那些在內地仍有點叫座力的,又願意北上搵人仔(民幣)的,歌迷毋須跑來香港看。他們最想看的,就是被內地屏蔽了的歌手/組合,很多這些歌手/組合都有一班忠實的追隨者,老遠也會過來香港看演唱會。不過,國安法通過之後,很多這類歌手/組合都無法(基本上沒有理由,只是不提供場地,有人一直申請,一直被拒。)在香港舉行演唱會,於是,他們只好去歐洲,北美洲,甚至台灣做演唱會。據一些報道,不少內地的歌迷便追隨偶像在不同城市的演出,機票住宿便變成當地的經濟收入,香港政府當初不正是拱手相讓嗎?

現在醒覺了,這些歌手/組合能否在香港舉行演唱會嗎?例如明哥在早前歐洲巡演最後一站時,宣布拿到八月份在香港會展演出的准許,希望大家可以到時在香港相聚,大家振奮了一下,他回港不久,便收到退還支票及取消場地檔期的信件,連理由也欠奉。一邊大聲疾呼要振興經濟,一邊又自我設限,自毀長城。振興經濟的確是刻不容緩,但他們知道問題出在那裏呢?如果沒有對症下藥,一味以舊思維去藥石亂投,恐怕到頭來,神仙也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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