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の部屋,世界、歷史、人的万華鏡。
私の部屋,世界、歷史、人的万華鏡。

有歷史的世界是幸福的,否則風花雪月僅是虛無飄渺。流逝的時光,點滴拾遺,於悄然偶遇的空間現場,是悲歡離合,也是千古風流。在社畜禁錮裡掙扎如我,寫作是窗口也是救贖,手中的經緯,指引我向烏托邦邁進。

愛你、愛我、愛他,國際不再恐同日。

主要是在32年前,是的,僅僅是三分之一個世紀之前,西元1990年的5月17日,「世界衛生組織」(WHO)大會通過決議,正式將同性戀從「國際疾病分類表」(ICD /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中刪除,也意味著從醫學客觀、嚴謹的角度檢視下,不同性傾向的族群不再是昔日的病人或是變態了

「我認為同志朋友應該和所有人一樣享有同等的權利,也應該享有『結婚』的權利。因為若我們只支持受輿論大眾歡迎的觀點,坦白說,『黑人』(非裔美人)今天也許不可能會得到所謂的平等。」

,海夫納(Hugh Hefner)

5月17日,是一個甚麼樣的日子呢?

對某些人來說,這天也許是一個再平凡不過的日子,上班、上課、下班、下課、回家、上網、睡覺;有人特別一點,歡慶自己或家人的生日、結婚紀念日,以及各式各樣專屬的紀念日。然而,提及「5月17日」的另一層意義,卻也是一個包容伴隨衝突,和解蘊含矛盾,更值得大家一同深思、反省的日子…

因為這一天,正是「國際『不再恐懼』同性戀者紀念日」(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Homophobia, Transphobia, and Biphobia)!

是的,這在瀏覽這篇文章的你(妳),無論生理或心理是何種性取向,不、再、恐、同,此一特殊紀念日的訂定,主要就是希望世人不分異性戀(Heterosexuality)、同性戀(Homosexuality)、雙性戀(Bisexuality),乃至於是無性戀(Asexuality),你(妳)均能敞開心胸,公平、公正地對待不同性傾向、性別認同與性別打扮的族群,並同時停止在世界各地對於「非」異性戀在肉體上與精神上的諸多迫害、霸凌與羞辱!

「我們愛人,因為『愛』讓我們自由,我們會說出那些從來沒有勇氣對自己低語的話。」

,柯艾略(Paulo Coelho),巴西名作家。

那為什麼要特別選定在「5月17日」這一天呢?

主要是在32年前,是的,僅僅是三分之一個世紀之前,西元1990年的5月17日,「世界衛生組織」(WHO)大會通過決議,正式將同性戀從「國際疾病分類表」(ICD /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中刪除,也意味著從醫學客觀、嚴謹的角度檢視下,不同性傾向的族群不再是昔日的病人或是變態了…同志,不管是Gay、Lesbian或Transgender,說穿了,沒有所謂噁心、骯髒,以及敗德,大家都是組成人類文明社會的一份子,更是構成世界熔爐大家庭的成員之一。

西元2005年,藉由加拿大社會運動家Louis-Georges Tin的登高一呼,展開了設置「國際不再恐同日」的計畫。隔年,「國際LGBT人權會議」(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LGBT Community Human Rights)發布《蒙特婁宣言》,號召各國將每年的5月17日作為「國際不再恐同日」,隨著有志之士的推廣與遊說,不再恐(反)同的論述也逐漸廣為人知,更吸引了多數世人的關注…

許多國家,或是美國境內的州政府,過去幾年也都會選在「國際不再恐同日」時公開「承認」同性(多元)婚姻的合法化與法制化,像西元2010年時,葡萄牙就在總統的明文宣布下,從同年5月17日起,給予同性婚姻法律上的合法化與一切保障。鏡頭再往前一點,西元2009年10月22日,瑞典教會宣布對同性配偶致上誠摯的祝福,並同意牧師在同性婚禮上使用「婚配」二字,更是全球第一個承認同性婚姻的主流派別基督教會。

雖然說,在西元2001年間,荷蘭已成為第一個允許同性婚姻的國家,但寫到這裡,我其實很清楚,更不想無故引來無謂(無聊?)的筆戰或爭論,畢竟不少好友們至今尚無法接受與支持不同性傾向的朋友,不論是在宗教信仰上或是道德觀念,或是純粹觀感上的認知,「同志」、「多元成家」等詞彙對您而言,不好就是不好,沒有其他結論,當然,我給予完全的尊重,我個人也絕對沒有資格來辯駁您的看法,但是您知道嗎?

在已跨入西元二十一世紀的第三個十年,西元2022年的現在,部分國家對於「同志」的「隱形」排擠與「微」迫害,其實沒有停下腳步的時候,

變性者和跨性別者沒有資格考取駕駛執照,主要是為了加強車禍時的醫療資源控管,這是在俄羅斯。

衛生部公開徵求如何「預防」同性戀和跨性別的影片製作競賽,這是在馬來西亞。

奧斯卡得獎「同志片」《以你的名字呼喚我》(Call Me By Your Name),在國際電影節上被抽單禁演,這是在中國。

公開「出櫃」的市長被「恐同者」刺殺(未遂),這是在法國巴黎。

除此之外,部分民族文化中的「霸權陽剛特質」(hegemonic masculinity),不僅鼓勵男性直接歧視女性,更強烈支持男性「驅除」個人與(男性)群集內的女性(陰柔)素質,因而促成了國家(或族群)對男同性戀者的恐懼與憎恨、進而演化成無法收拾的全體暴行;當然,華人(儒家)世界所崇尚的父權思想,性別刻板印象(男孩子不能玩洋娃娃)也會跟當地盛行信仰、命理學或政治意識形態相結合,孕育出中、港、台等地「恐同」的鐵板或高牆。

而且在穆斯林(回教徒)作為多數的國家,如阿拉伯聯合大公國、葉門或伊朗等,透過《可蘭經》裡先知魯特(Lut)的篇章,還有所多瑪(Sodom)和蛾摩拉(Gomorrah)兩座城市因「同性性行為」遭神所滅的報應,同性戀本身即被視為違法,照律法的規定會被處以鞭刑、有期徒刑,甚至可能會被強制閹割或亂石砸死!

「自己只是性器官的管理者,不是主人,主權是在於(異性)對方。」

,這不是《可蘭經》說的,而是台灣反同人士在立法院公聽會時做出的論述。

至於鄰近的南韓與日本,同志的權利同樣承受某種程度上的歧視:立場保守的日本政府長期消極地處理(看待)同志議題,即使同性性行為在日本國內是合法的,但目前沒有國家層面的法律反對或認可所有同性戀關係。但就在西元2021年的3月17日,北海道札幌地方法院判決日本政府不承認同性婚姻的作法「違憲」,也成為日本近代歷史上,第一次對同性婚姻所做出的判決。

西元2022年4月,韓國最高法院也針對軍方幾十年來禁止同性性行為的法令做出了一項具關鍵意義的裁決,推翻了兩名同志軍人在基地外發生性行為的有罪判決,也打破了南韓軍人同性性行為長年被視為犯罪狀態的窘境。但民情所限下,韓國大多數同志仍面臨著無法向家人、朋友或同事坦誠自己性向,也就是沒辦法坦然「出櫃」的痛苦。

那麼在北韓呢?同志在北韓「名義上」並不違法,但勞動黨政府不承認也不保護所有LGBT的權利,並大筆一揮,將同性戀文化視為西方腐敗、墮落的產物。


但話說回來,您知道「同志」在已知世界裡扮演何種角色(地位?)呢?

台灣的先不說,

John Keynes
Karl Lagerfeld
Selma Lagerlöf
T. E. Lawrence
Thomas Mann
Ian McKellen
Yves Saint Laurent
Alan Mathison Turing
Oscar Wilde
Virginia Woolf
Jane Addams
Van Cliburn
Malcolm Forbes
Harvey Bernard Milk
Tennessee Williams
Tim Cook
Anderson Cooper
Jodie Foster
Nate Silver


資料來源、一併致謝:

https://may17.org/

https://en.wikipedia.org/wiki/International_Day_Against_Homophobia,_Transphobia_and_Biphobia

https://en.wikipedia.org/wiki/LGBT_rights_in_Asia

https://en.wikipedia.org/wiki/LGBT_rights_in_Europe

https://en.wikipedia.org/wiki/Same-sex_marriage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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