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摩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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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音乐的记忆碎片(六)

关于音乐的记忆碎片(六),即继续讲大学里的事情。

网上关于1980年代的音乐回忆录有很多,但大都集中在北京,或者更准确地说,集中在北大清华的草坪上。上海的大学没有北京那种自由自在的氛围,在我的印象里,大学4年复旦学生从来没有在草地上弹琴唱歌的风气,后来的所谓“校园民谣”也从来没有在复旦出现过。

复旦的叛逆青年们听什么呢?答案是电影《霹雳舞》的主题曲。当年这部电影在复旦非常红,就连我们这种牲口班都有好几个人因此而迷上了Hip Hop,整天在宿舍里练习霹雳舞步。其中练的最勤的两个人现在都是大公司的老总了,由此可见“男生不坏女生不爱”这个说法是很有道理的。

我在复旦时也听过美国民谣,但都是在英语课上。现在民谣迷们耳熟能详的《答案在风中飘》、《斯卡布罗市集》和《寂静的声音》等歌曲都是在英语课上第一次被我听到的。那时不像现在,英语课是我唯一能听到这些经典好歌的地方,于是我上英语课的积极性就被大大地调动起来了,为我后来能顺利地在美国骗吃骗喝立下了汗马功劳。

大三那年,我阴差阳错地认识了一位复旦中文系的女生,具体情节已经想不起来了。有一次我去她宿舍串门,发现她们都在听一盘名叫《新长征路上的摇滚》的磁带,那是我第一次完整地听完了这张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专辑,可那个时候我深受上海小资氛围的毒害,更喜欢达明一派和陈淑桦,对老崔这张专辑竟然谈不上特别喜欢,并因此而被她们耻笑。不用说,那位女生很快就把我蹬了,不喜欢崔健的人哪配做中文系女生的男朋友?!

其实,我对于大陆原创音乐一直是十分关注的,可惜那时的上海人瞧不起北方人,上海电台DJ们只放广州音乐人的作品,不放北京的。就是在上海的FM电台里,我第一次听到了广州“新空气音乐组合”的作品,非常喜欢。那支乐队由“广州音乐三剑客”解承强、张全复和毕晓世组成,我至今还记得他们唱过一首叫做《脸谱》的歌,应该是解承强写的,非常好玩,可惜现在网上找不到了。

总的来说,我的大学生活乏善可陈,在音乐方面更是普通得不能更普通了。但如今回想起来,有三件事还是值得一提,它们从一个侧面说明我脑后其实一直是有反骨的,只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罢了。

第一,当年的大学生还是文艺产品的消费主力,因此《红高粱》在上海的首映居然是在复旦相辉堂举办的,老谋子等人都去了。记得那天湘辉堂被挤得水泄不通,我是站在过道里看的,看完后激动不已,回来后便整天在宿舍里高唱“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以及“喝了咱的酒啊,上下通气不咳嗽”等庸俗电影插曲,并乐此不疲。虽然此举遭到了众多上海妹妹的白眼,但我却十分自豪,这一事实再次证明虽然我表面上喜欢“高雅”的歌曲,但骨子里其实就是个土人,这辈子大概永远也雅不起来了。

第二,相辉堂还举办过一次流行音乐演出,主角据说是“上海第一支电声乐队”,名叫“太阳同伴”。我不知哪根筋搭错了,居然跑去看了演出,发现那支乐队成员十分复杂,有数个漂亮的女歌手,以及几个长得流里流气的男乐手。但出乎我意料的是,他们演唱的歌曲都非常好听,印象比较深的有《太阳同伴之歌》、《勃拉姆斯》、《嫁给美国人的姑娘》和《遥想》等,均是原创歌曲。后来这支乐队中的一名重要成员成了对我前半生影响最大的人,这是后话。

第三,刚入校时我们便按照英语水平的高低分成了两个班,我被分在了高班,老师是一个美国白人妇女,我不是特别喜欢她。第二年春天刚开学的时候,著名的3108教室办了个讲座,主题是美国风俗简介。只见一个穿着一身厚厚冬衣的美国小伙子站上讲台,从缅因州开始讲起,一直向南向西,最后讲到夏威夷。他边讲边脱衣服,最后穿着夏威夷衫和短裤站到了讲台的桌子上。那会儿的大学生哪儿见过这样潇洒的老师啊,台下不时爆发出阵阵热烈的掌声和起哄声,效果好极了。

一打听,原来他就是英语低班的新老师!于是第二天我就自作主张去了低班上课。新老师要求每个人写一篇短文介绍一下自己,我写完后随手签上了Albert Einstein,于是从此我就叫Albert了。

从这个随手签名可以看出,我当时最大的愿望就是相当科学家,音乐什么的根本就不算个事儿。

不知是因为我的英语水平相对比较高,还是脾气对路,我俩竟然成了好朋友。他有着我非常羡(Que1)慕(Fa2)的自由的灵魂,这大概就是我非常崇拜他的原因吧。

一天傍晚我去他宿舍串门,发现他在听音乐,极难听。一打听才知他听的是迪伦的第一张唱片,唱片封面是一张极为幼稚的脸,一出声却苍老得像个老头。这就是我和我未来偶像的第一次视觉接触,可惜我那时还未开窍,一点也听不出这张唱片好在哪里,甚至因为这张唱片,我把我从《答案在风中飘》里积攒下来的对迪伦的一点点好感都丢掉了。

后来他又给我放另一张唱片,我却立刻喜欢上了,这就是Laurie Anderson的《Big Science》。那天气温很低,屋里也没有开灯,他裹着被子半躺在床上,我穿着厚厚的羽绒服蜷缩在椅子里,音响里传出Anderson用她那古怪的声音唱的这首极为Haunting的《O Superman》,那情景至今历历在目。

我后来一直非常喜欢Haunting的音乐,这个词无法准确翻译,大概是指旋律不断重复,意境诡异却又让人无法忘怀的音乐。如果硬要翻译,这个词可以译成“迷幻”。所以我要说,人这一生,往往是从很小的时候就定下了基调。

【题图为我和大学宿舍室友们的合影】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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