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齊佐飛力尼克
斯齊佐飛力尼克

读读,想想,写写。

沮丧「三」:较真遇上不认真

不是第一次对现在的快递业务发表牢骚了,一方面是不愿忍受他们用最敷衍的方式“完成”对我的投递工作,另一方面是硬刚的同时害怕他们打击报复。这终将是墨菲定律下的必然情况,在和多个快递员交恶尚且平安无事之后,我担心的事情终于到来了。

只是,相比实质上的报复,心态上的打击却来得更出乎意料。

对于大多数快递员即使在收件人在家的情况下也不愿送货上门,我已经从强烈反弹到如今的妥协与默许了。可是后来他们连告知电话也不乐意拨给收件人,直接把货物塞进了自提柜。紧接着,他们以收件点的自提柜没空间为由尝试把货物塞进了更远的自提柜。直到现在,让我无法接受的是,他们在没有经过任何允许的情况下,就擅自使用了更远的自提柜,让自提柜发一条取件码短信给收件人就完事了。

两周前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我直接在购买平台上投诉了“未经同意将货物投递在非指定自提柜”,当时物流公司的反应速度很及时,客服妹子态度也尚算有耐心,并几度答应我会跟快递员交待清楚,让他在使用其他自提柜前先电话联系,获得允许。可是,才刚过一周,又是这一家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又做了同样的懒投递。

我再次在购买平台上做了同样的操作,即使我当时心想这大概没什么作用。客服妹子的电话如期而至,还是上次的那一位。同样的话术,同样的处理方式,即使我跟她回忆起前一周答应过我的事,她也只是表达不好意思之余做出同样的承诺。

挂掉电话没多久,那个快递员给我来电话了,一副来者不善的语气。他指责我不讲道理,投诉完第一次还要投诉第二次,害他被罚了500块,一天又白干了。他怒气冲冲,即使我尽量用冷静的语调回应他,也没有把我们的分歧暂时缓解。而且,当我知道他被罚款之后,内心是自责的。

自尊心的驱使,我没有软化,以致于他问我什么时候在家,他把快递件拿给我的时候略带闹脾气地回答他要在晚上十点才到家,可本来,我也大概最早九点半才能到。他那会似乎更加不痛快了,那我把件带回营业点了,之后便挂断了电话。

在我仍沉浸在一丝自责和五分不畅的情绪当中时,客服妹子再次来电话了,我向她案件重演了我和快递员间的对话,并且把对快递业的不满一吐为快。你们不送货上门了,没问题,我理解快递员很辛苦,但是现在他们辛苦到连一个电话都懒得打了吗?现在不需要经过允许就放到别的自提柜,再过一段时间,是不是得让我们自己去营业点自提货物了?

听得出客服妹子语气间想要尽快结束这件事的不耐烦,她问我打算怎么取这个件。而我再次重复,我自始至终的诉求都只有一个,在把件放到别的自提柜前先和我联系,我也并非一定要省掉那几百米的脚程。她答应了会让快递员尽快重新投递,如果小区的自提柜没空间,在放到别的自提柜前会联系我。

随后的晚间8点,我收到了自提柜取货码短信。依然不是我家楼下的那个自提柜,依然没有电话提前告知。徒劳无功的失落感。

而更精彩的是,我回家打开包装的时候惊呆了,装在两个纸箱里的独立包装小蛋糕全都碎了。我没有十成的把握认定是快递员的杰作,但这种非真空包装的小蛋糕,如果只是被抛掷,没有经历外力的压迫,不会碎得如此有艺术感,甚至肠穿肚烂得这么有暴力美学。

第二日,客服妹子又联系我了,主要是关心我是否已经收到货。我如实告诉了她,并且通知了卖家,让他们来处理这事。她略带震惊之余,向我透露,那位快递员已经在当天离职了,给我重新投递的是另一个快递员,而且他在投递前确认了货物的外包装是正常的。

我的心态二度被打击,并且瞬间能感受到了那位在电话里气冲冲的中年男子在被罚款后的暴怒和绝望。我觉得我是个坏人,我只是动动手指和说了一些话,就已经对他人造成了这么大的伤害。可我不认为我有做错了什么事,为什么没有做错事的人会是个坏人呢?这是让我纠结不已的地方。

快递公司的上海总部似乎有在关心这件事,周日连着给我打了4个电话,当时我没接到。今天的电话接到了,她的主要目的是关注事件的进程,在获得我已经收到该货物的全额赔款后,她流程化地问了我一个问题:那请问您还有其他的问题吗?

显然,她对这个问题的预设回答应该是“没有了”,可我恰巧对现在的快递业界就有很多疑问,当我开始提问题的时候,明显听到到了她的不耐烦和无奈。这一刻,我已经第三度对自己的较真产生动摇的情绪了。

“你们快递公司现在是都不要求送货上门了吗?”

“如果客户要求,我们会送上门的。”

“那存件在自提柜前给客户打电话告知是硬性要求吗?”

“确实是这样培训快递员的。”

“那也不要求快递员在存件到别处的快递柜前获得客户同意吗?”

“不是这样的。”

如果我的较真只会伤害别人,导致他们多花一分钟的话费、少派半个件、多跑几趟路的时间成本、和陌生人的长时间的对话的尴尬情绪,害他们失去一天的报酬,甚至丢掉一份工作,那我的较真有什么意义?而最令我沮丧的点在于,我的较真都来自于他们自身的不认真给我带来的干扰,我又该如何应对这种干扰?习以为常,视若无睹吗?抑或自愿割舍掉本该属于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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