闢一塊心田,自個兒筆耕。嗜好太多,時間太少。想隨心所欲,亦隨波逐流。主修心理學,NLP高級執行師、註冊催眠治療師。愛動物、愛寫作、愛學外語,重複學習、忘記、再學習。不擅長運動,相信 Thoughts Are Things,2019 年參加大阪初馬,因為堅持,所以完成。2021 年由香港出走到英國,開展人生下半場大冒險。
離開的理由不是因為我不愛你
本來這篇文只是單純的談談情、說說愛,但後來發現「離開的理由不是因為我不愛你」並不侷限於談情說愛,很多關係都會如此無奈。
但我們還是先談戀愛吧!
愛一個人也可以選擇離開他
說起來得矛盾嗎?
但人生不就是充滿矛盾嗎?我們又有幾何事事順心順意?
愛一個人不一定能一直守在他身旁,愛一個人同樣也可以選擇離開他,即使有時是迫不得已。
如果說留下的最大、甚至唯一原因是因為愛,離開的原因卻可以有很多。
譬如說,這只不過是一場單戀,明示暗示也好,苦苦守候卻是無期,內心已受夠了煎熬,人生總得向前走,還是放手吧!
譬如說,愛上一個不該愛的人,身分角色不合,糾纏下去只會造成更多麻煩、更多傷害,不如早早了斷,少一個孽。
譬如說,當初相愛的兩個人,後來卻漸行漸遠,感情雖然深厚,但只靠回憶承托,情感早已淡如水、薄如紗,一起再走落去已是無味的依存,不如好好相擁,然後轉身離開,各自再翻去人生下一頁,但不是不愛。
譬如說,愛錯一個人。你很愛他,可是他偏偏待你不好,愛也不是萬能藥,精神、情緒、肉體若持續受苦,留下來不是偉大,只是 fool of love,抽身而退是自保方法。愛不是應該兩個人都快樂嗎?
譬如說,愛一個人要對方犧牲太多,可能會影響事業,可能得不到家人認同,可能眾叛親離、一無所有,甚至有生命危險(你睇而家嘅香港)。愛真的能勝過一切嗎?
譬如說,還有種種生離與死別。
我愛你,但真的不一定能一直守在你身邊,甚至其實我亦不必要一定在你身邊,如果我們不是彼此的快樂,離開或者更好。畢竟我愛你其實是我個人的事,你不用知道我愛你,也不用知道我有多愛你,甚或到哪一天不再愛你,這些其實都是我自己的事。
其實我愛你不過是我自己的事。
家人也有相見好
不是每個家庭都溫暖都快樂。
但溫度不高、笑聲不多的家庭不代表家人之間完全不相愛。
人類可以是很扭曲的動物,愛你又不一定懂得待你好,可以心裡愛你,但口裡總是說傷害你的說話。
不明所以,但其實每個人心裡都有很多傷口,沒有好好醫治就很容易傷到別人。
如果相見好,同住難,離開不是更好嗎?
這種離開不是不愛,只是保持一個適當的距離去愛。
又或者更甚是你所愛的家人真的會傷害自己,那離開不是罪。
如果父母子女間有精神或肉體的虐待、有永遠清還不了的債項,愛還愛,還是選擇離開吧!人生只有短短數十年,為甚麼要如此折磨自己、虛耗生命?
世上並沒有一種血濃於水是要讓人甘心受苦受牽連,愛自己是最基本的事。
自私其實並不是壞的本性,只要不是太自私,不要傷及別人。
留下來被傷害的也不叫偉大。
自私並不是罪,只要不是太自私
香港這個家已不一樣
然後想到香港,有被迫離開的,有選擇離開的。
其實這種選擇亦十分無奈,畢竟這裡是我們的家,成長的地方,見證過她的興和衰。
逃走真的可恥嗎?但至少有用吧!
很愛香港就不可以離開嗎?
如果本來所愛的香港已變得面目全非,留下來的念舊,離去的想有個新開始,大家都沒錯。
如果本來所愛的香港令人已不能安全、不能快樂地生活,留下來與離開都一樣無奈。
有些人會問﹕「講到咁鍾意香港,咁啲人又走?咁即係唔係真係咁愛啦!」
其實說這種話的人到底是怎樣的思維呢?情感真的只憑去留就能衡量嗎?
如愛情一樣,如果愛,但很痛苦,對方變了,甚至令自己受傷,離開就有錯嗎?離開的一方一定不愛嗎?需要被責難嗎?
其實我們自出娘胎的本性就是求生、求快樂,離開痛苦是很平常不過、合乎情理的選擇。
離開的人不一定不愛,留下來的人也不一定是因為愛。
留下來的人可能因為愛這個地方,可能有很多人和事不捨,可能沒有勇氣,可能不夠資源。
逃走也不一定可恥,必要時是有用。
所以呢,每一段關係裡都有各種各樣的千迴百轉,並不是種種事情都可以二元劃分,非黑則白。
我總覺得每個人心底裡都藏着很多故事,背負很多過去,每個人做決定都有不同的因素去考慮,輕重不一,喜惡不一,我們不能只用自己的眼光去批判其他人。
可以有意見,但不是批判。
世上唯一可以批判的大概是造物那位吧?
人與人之間,還是多一點體諒,各有各的難處,我們看見的可能只不過是故事書的封面,還沒有揭開過由頭到尾細閱一遍,又怎能說甚麼呢?
留下來,不一定因為愛。
離開你,也不一定是不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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