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音
鸿音

飞鸿响远音

酒桌上的人

昨天是除夕佳节,身在琼城虽然没有节日气氛,华人也不多,但还是得到了一些华人朋友特别的关照,居然一晚上转了两个场子喝酒。来布已经四月有余,机缘巧合我认识了一个华人老板,在他家喝了不少酒,也认识了许多人,过境的、短期考察的、长期在此做生意的,不一而足。有句俗话叫酒品即人品。许多人我不认识,不好评价其人品,至于酒品嘛,倒是各式各样。

比如有一位壮硕的中年男子,自称阿壮,我也就叫他一声壮哥。壮哥发型风骚,前面编起来,后边有一个小辫,他说有人不认识他的,一说“小辫”就知道是他。我到席的时候他们已经喝了好几轮,壮哥有些醉了,见到我大概把我也当成生意场上的人,拉起我的手边递来一瓶酒。我也很自然地接过来就喝。壮哥不无感慨地说,我是做赌场、老虎机生意的,我是一个烂仔,烂命一条,但是我的生意是打出来的,我不光是砍(人)哦,有跟我不对付的,我就杀(掉)。我们来这里能聚一起,都是有缘分的,一个人发展没意思,一起发展才好。你在这里有什么麻烦就叫我,我能给你摆平。有什么人和你不对付的,我可以“做掉”。虽说之前几次喝酒已经见到有人喝多了说胡话,可是说这种话的还是头一次遇见,仿佛电视剧里的桥段。我不知道说什么,边喝酒边说两句客套话。只是壮哥的手真壮实啊,大大的,软软的,却又很有力量。壮哥不仅说话铿锵,连握手都用上了劲,仿佛要让我知道他的实力。直捏得我生疼。壮哥一会和这个拥抱,一会和那个敬酒,肚子也喝得圆滚。不一会又转过来和我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仿佛我刚刚落座。我不禁想起来《阳光灿烂的日子》里,马小军在剧院门口被当成小流氓抓进公安局,一个公安对他嘲讽摆架子,“什么镇王府井,镇动物园,镇地安门,公安局,全镇!”

还有另外两个大哥,是很久以前某次遇到的,也是做赌场生意(他们可能是竞争对手?)。不过那次刚开席,大家都在互相介绍,听闻我是研究生,两位大哥有些“谦虚谨慎”地说,虽然我们做的生意在国内是违法的,但是在这边合法,我们也只是赚钱,从来没做过害中国人的事。我自然也不知道回应什么,大概就说了点祝您发财的客套话。其实心理有些好笑,我既不是什么国安人员也没有官方背景,若说我一身正气那也决计不会写在脸上,或许是怕我听完吓到,一听赌场就把人往坏处想?其实我在因斯布鲁克和柏林都进过赌场,只不过两次都是凭着我或朋友的生日进去享受点优惠和生日当天送的一点赌资随便玩玩。其实中国人害中国人的事还少吗?难不成国内每天的各种刑事案件,凶犯都不是中国籍的?放到更大的层面而言,窃盗鼎司、倾覆重器、祸国污民、残民而肥者不更是残害着全中国的人,这种人可比什么杀人犯厉害得多啊。我想起来《黑社会2以和为贵》里石厅长和Jimmy仔经典的对话,“我们和老许谈好了,而且他是爱国的”。再大的黑社会,在国家机器面前也是枉然。或许,政府本身就是一个最大的“黑社会”?

更常见的,则是喝多以后拉着我的手不让走,或者和我纵谈古今中外、天下大事,或者介绍他自己业务上的事,我也只能笑着听他们讲论。有些意外的是,当我和我妈说起酒桌上遇到的各色人等,我妈竟然有些出乎我意料地没有批评或者劝阻——在她眼里我仿佛永远是个长不大的三岁孩子,在外面会遇到各种坏人与危险。但对于我和许多人喝酒的事,她只是淡淡地说就当是了解一下社会人。以前春节时家庭聚会,我妈除了回娘家和姥姥姥爷他们吃喝,很少参加爸爸那边的聚会,尤其是有一位表大爷,当过村支书,退下来也仍然在当地有点势力,说话做事不免有些强势、摆谱,我妈尤其不喜欢,也很少让我去,一般就是爸爸去那边喝酒代表一下。以至于有一次引得表大爷传话,说老婶(我妈在爸爸亲友那边的称呼)是不是不喜欢我,怎么总也不来看我。我妈便是不喜欢那种酒桌上的男人与风气。其实我妈是能喝酒的——关于这一点,当我说起我在华人老板家怎么都不会喝醉时,她倒颇有些得意地说,这是随了我和你爹。我妈说她喝酒会上脸,但是和我爸喝啤酒和葡萄酒一般不会醉,而我爸也颇有些酒量。我却觉得完全是有了比利时啤酒的基础,在这边喝到啤酒度数太低所以不觉酒醉。不管是先天遗传也好,后天锻炼也罢,众人虽然平时把我还当小孩一样看待,酒桌上却不会放过我。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了喝酒的体验呢?我妈说,小时候有一次我爸使坏,用筷子蘸了点啤酒喂我,被她狠狠说了一顿,那是我四岁的时候。此后直到大学前,哪怕是家庭聚会有长辈劝我喝一口,我妈都会极力阻拦。大学中印象最深的一次喝酒是某年的运动会,当时我还在院里的学生会打杂,某天中午聚餐庆祝完成了一个活动,也许是从众的心理作怪,我喝了点啤酒,彼时在酒桌上“初出茅庐”的我“三杯吐然诺”,全然忘了下午还有羽毛球赛。尽管赛前喝了大量的水缓解,但是酒精入脑还是让我在场上脚下踉跄,不一会我就听见场边的窃窃私语,此人是不是喝酒了。我越是想证明没醉,就越是失误连连,步伐凌乱,最终输掉了重要的决胜场。对手胜利的那一刻,我一下酒醒,脸红得发烫。尽管没人看好我们院,也没人责备我,但我感觉被全场的目光灼烧。

人生不是什么武侠小说或者如励志故事所写的那样,一个因为醉酒误事的人从此下定决心滴酒不沾。我反而更加游刃有余地在酒桌间流连。在比利时是和同学、朋友,在琼城则是和比我大得多的人。我至今也想不明白,酒为什么成了一种社交的通行货币,送人礼物可以送酒,饭桌交际靠推杯换盏的觥筹交错,可我明明很少品尝到酒水的妙处啊。那些所谓的酱香、醇香、花香和果香,仿佛统统与我的味觉嗅觉无缘,我拿到一杯酒,首先品鉴出的总是让我避之不及的气味。可是我又总是自觉不自觉地拿起酒杯。在这样一个几乎没有同龄人、即便有也已工作许多年的环境中,喝酒就成了成年人的象征,为了“融入”他们也好,证明自己是“大人”也罢,我也开始有了从众的体验。

最搞笑的莫过于,每次回来,之后的几天我都不敢怠慢地锻炼,生怕那一晚上的酒会让我变成大肚汉。

看来,我也知道喝酒不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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