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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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e mora / 英美文学在读/ theatregoer

《过界钟摆》第二章 赤鬼与青鬼

初中的日子过得很快,从单方面的人类观察手札,到球场上还算默契的队友,到文学上的“知音”,再到无话不谈的朋友,好像也没有翻过几页纸的月历。许之润感觉有一头小兽冒失地闯进自己的生活,而且“它”还一个劲地叫嚣着自己是他唯一的朋友。

但仔细算了算,“它”说得没错,如果不算上电影、话剧、小说、音乐剧、足球、篮球等,“它”确实是自己唯一的好友。

该死,个人娱乐生活太丰富,实在是不需要活人朋友。而且这位活人朋友很是麻烦,他总是一口咬定:许之润你就像滨田广介笔下那内心善良的赤鬼,想要和人做朋友,但不受人待见。许之润暗暗翻了个白眼,腹诽道“你才不受人待见,我这叫不想被人打扰”。

许之润自傲地想到,汉嘉能在废纸堆里孤独生活三十五年,享受着稠密的思想,在果壳里独自称王,那我许之润为何不可以这样抱着书生活一辈子。彼看孤独是“loneliness”,充满着痛苦与寂寞;吾看孤独是“solitude”,那是自处的欢欣与满足。*我早就不是那个四年级时被父亲压着读《瓦尔登湖》而不解其意,只会摘抄景物描写好词好句的男孩了。

但好处也有一些,庄初就像是许之润的单人囚室与集体生活中唯一的并集。他会堂而皇之地拿开许之润的书,并拉他加入到班级活动。

红歌比赛报名时,许之润连连推辞道,我走音能走成山路十八弯,保准你连原唱是什么都听不出。庄初毫不理睬,大手一挥把两个人的名字写了上去,还振振有词,你这是不懂合唱的精髓。

又见他眼咕噜一转,一脸坏笑道:“跑调没有关系,合唱的精髓就在于,如何能在一群人中滥竽充数并表现出自信满满歌唱家的样子。就像你之前在你妈妈眼皮底下装作在写作业一样,只不过这次是无实物表演罢了。”

又何止是红歌比赛,运动赛,两人三足比赛,辩论赛等等许之润都被坑进去和庄初并肩作战,甚至连dota团战都能被庄初用一句“我带妹”,忽悠着队友鞍前马后为许之润扫平障碍。

许之润恨恨道,庄初,你的爱好是不是就是看我出糗。

庄初老神在在地说,主要是两个出糗就不叫出糗。因为你总会表现得比我还尴尬。

许之润转头暗自祈祷,庄初,你会在人行道上看到一卢布,但关节炎让你根本弯不下腰来捡。*望这古老的俄罗斯谚语早日应验在你头上吧!又转念一想,啧,就一卢布,这小少爷怕不是看到也不会想捡的。

就这样,坑与被坑、“诅咒”与“被诅咒”相伴的初中生活一晃就过去了。庄初家里是说什么也不会让这个小少爷再待在小县城里上学了。开玩笑,庄父庄母好不容易抱住了时机,实现了家庭财富的跨阶级,怎么能让小孩再回到那狭窄闭塞的小县城,惶惶然挤着“一考定终生”的独木桥。哪怕庄初成绩再不好,摆在他面前也不会只有这一条道。所谓条条大路通罗马,不过是富人可以通过私家飞机,私家轮船到达罗马,甚至给自己在罗马买套房,享受着宾至如归的待遇。这就叫,别人需要找途径“通罗马”,而我出生就可以“在罗马”。

庄初家里给他提供的选项明明白白:你要是成绩还不错就留国内,老老实实考大学。要是嫌本省分高难考,就把你的户籍找人换到个出卷简单的省。成绩不好也没关系,送你去国外,你只需要考个还说得过去的SAT、托福或者雅思分,英美加澳随便挑,找人给你写文书,帮你刷经历值,赞助个社团攒攒经验,再以你的名义做做慈善,总归是能刷出个漂亮得体的简历。走这条路的话,考完中考就把你塞进重点高中的国际班,基本上可以稳妥地保障有个好学校。

庄初也不是fils à papa*,但走着轻松又名头好的道路,谁又不乐意呢。庄初说不出来那个“不”字,但第一次产生了一丝犹疑:倘若离开了小县城读书,那他以后怕是再也没有机会遇到许之润了。

那他又要如何和许之润提起这必然的离开呢?

“他们像青鬼与赤鬼”的比喻竟如此不祥:并不是一方牺牲为了另一方获取好人缘,而是他们如青鬼与赤鬼一样注定会分开。早在庄初来到这个县城,他就明白,他叛逆地走向别的路,但也只是三年为期的叛逆。从他们认识的开始,分离的钟就无情地走着倒计时了。

在庄初的预测里,他们会因为他的死皮赖脸成为朋友。许之润就像是这平淡朴素的小城生活里每天的惊喜,是他稳定幸福感的来源。他们会一起上学、考试、参加各种团体活动,然后分开,成为彼此记忆里越来越模糊的“好友”。主动出击并获得的友情,自然也可以主动放弃,因为他自认说不出:为了你,我不如留在这里读个高中,和你再续个三年好友。人生本可以走简单模式的通关非要强行调成地狱困难模式,换谁会愿意呢?时间也正如他所愿,向着他所预测的方向无情地流逝着。

但何时道别?以何道别?

他太小,他无措,他还无法面对这种无法逆转的必然性。

等到很多年后,他会发现并不是所有的事情如他所料,比如本应该模糊的面孔和许之润相处的点点滴滴却在他的记忆里留有一席之地。那年正读大学,他鬼使神差地选了门文学课,Story of Your Life是其中一本必读书,也恰是那年Ted Chiang的短篇科幻因为电影《降临》再次大火。本来只是漫不经心想水个学分,他却读得泪流满面。他还记得教授在课堂上根据这本书提了个变形的问题,当你知道你与爱人终将分离时,且结局不会因为你的任何选择而发生改变,你还会和TA相爱吗?*他叩问自己,没来由地想起了许之润,便坚定地举手捍卫着“会”这一方,一如他当年坚定地选择只与许之润做那三年好友。

不过,倘若再来一次,他肯定不会在犹疑不决间匆忙托人向许之润道别。当时他理直气壮,觉得许之润手机没有也就算了,连个QQ都懒得为他注册,分明是传递着断联信号。人嘛,最擅长的就是占领道德高地,推诿过错。明明是他个小少爷跑路了,却弄得像是恩移情替后的“男”萝无托。

许之润一头雾水地从毫不熟悉的同学手里接过了庄初留下的信。信里别别扭扭地解释了自己要回原来的城市上高中了。再控诉道,你都不注册QQ,我要怎么联系你呢。但你是我永远的朋友(此处大写、加粗)。他还讨好地加上一句Eason的歌词,“促膝把酒倾通宵都不够,我有痛快过你有没有”,顺便承诺到“你肯定能考上清华北大,我们可以北京见,再做同学”等云云屁话。

许之润哂然一笑,不愧是小少爷,连再见都能写就成清丽脱俗地倒打一耙。

同年级的学生不会再有比许之润更懂得什么是阶级差距了。虽说现阶段社会不会形成《北京折叠》里等级森严不可互通的第一、二、三空间,但Piketty拿出详实数据做注脚的普世化结论总值得一听:那就是资本收益率一直高于国民收入增长率,穷人越穷富人越富成了当代最普遍的现象。在回看周身,上升流动的渠道早就被有闲阶级牢牢把持着,而高考似乎是唯一可见上升成食利者的通道。庄初察觉不到这些,或者说天生优渥蜜糖里长大的孩子都很难察觉到这些,在他眼里成为精英阶级,去Top20镀金,继承巨额家产,不过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同样的,早在能冷眼旁观庄初他一个礼拜换七双不同限量版的球鞋时,许之润就明白称兄道弟是有限期的。或者说,对庄初来说是心知肚明的三年为期,而许之润却是早已敏锐地察觉到桎梏在这段友情上的限期——庄初注定不属于这里。这种“注定”和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一脉相承:个体的自由意志在面对命运的必然性前不值一提。就像俄狄浦斯逃离科林斯以避免弑父娶母,但这些逃避的行为反而成为神谕应验的垫脚石。他以自己无意识的举措和有意识的自由选择,让决定论迂回实现,臻于完美。俄狄浦斯有多聪慧地解开了斯芬克斯之谜,有多治国爱民,在结局昭然若揭时就越让观众共情到心碎。毕竟,这甚至无关乎人性、品格、情操,这只是那该死的、必然的命运。

只可惜人总有弱点。哪怕觉察到了宿命,许之润也会抱有一丝侥幸心理:或许庄初能待这三年,就可以再待三年。悬垂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终于在他收到庄初的信时落下——该发生的总会发生,这段友情的结局如约而至。至于未来,失去了决定论的时间枷锁,让他更开放地去拥抱自由意志吧。

“至于庄初”,许之润垂头盯住信,想了想,“好友变旧友的桥段又不鲜见,哪怕他曾‘实实在在地踏入过我的宇宙’。因缘际会,结下友谊;自然也会因缘消失,而做熟悉的陌生人。没有龌龊的互相淡忘已然是幸事,做个只存在记忆中的老友倒也不错。”

然后他便把这封信夹进了《尤利西斯》里,仿佛把这三年折进书中,和初中就此告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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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写的Paul Johannes Tillich的一句话:“Our language has wisely sensed these two sides of man's being alone. It has created the word “loneliness” to express the pain of being alone. And it has created the word “solitude” to express the glory of being alone.”
*You should find a ruble on the sidewalk but be too arthristic to lean over and pick it up.但其实我并没有找到这个俄罗斯谚语的出处,是看到Daniel Klein在他的书里用过。
*fils à papa 爸爸的孩子,就是继承庞大家产、不用努力、被宠坏了的富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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