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g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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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沒必須要走的道理……”

寫在一月明哥的臺北演唱會之後,真希望我之後也能在歐洲聽他唱歌~

差不多是在去年春夏,我重新開始密切地關注中學時最喜歡的歌手了。而中間間隔的近十年,讓我成爲絕不合格的聽衆。以至於,他在法庭外清唱的那首歌,我終於第一次,完整地聼過了一遍。

年末覺得應該給這份喜歡一個證明,但邊翻票務網站邊想,「直播」實在是幻覺一場。名義上我們共享著同一段時間,但我和他,和「他們」之間,甚至不存在真實的距離。在電子空間裏,沒有相遇,沒有凝望,只能觀看,虛弱地觀看。這最不適于接近黃耀明的方式,但被反復使用著。而到真的到了演出時,網絡的卡頓和延遲讓僅剩的幻覺也被打破了。場地看起來不大,如果有心去想象,也仿佛真置身於此——但我盯著斷斷續續的畫面與聲音,心裏想,“如果這也算天涯共此時……”。

但很快發覺,屏幕對我的阻斷,事實上變成了演出的一部分。它划出的這條分界,解釋了距離本身的意義。黃耀明的演唱會演唱會取名叫「邊走邊唱」,來自一首年代久遠的歌又十分應時的歌。而如果説其中有一個凸顯的主題,大概就是「離散」:給流散在各地的人唱歌。被黃耀明提及的、成爲關鍵詞的「缺席」,顯然如東、西方一樣,站在不同的位置看會存在多種面向。缺席于台灣的香港,缺席與香港的異國。尤其,當死亡也變成去往異世界的流亡,我終於加倍地體會到了那種分量。不如説,這是一場招魂式。

如果空缺本身成爲演唱會的意義,那麽,虛擬的反而就成爲了最真實的。僅僅肉身的在場,無法照見別離的滋味。誰又能説這不是真正的重聚。

但我覺得我其實并不「感動」,這話是有些羞於啓齒的。黃耀明反復説,他要唱歌給所有愛他、愛香港的人,可我有時候會慚愧地想,那假如我不愛呢?我的意思是,我有可能真的「愛」香港嗎?這樣重的字眼,超出關心、超出祝願,甚至在某種程度上是集體主義的講述。那麽,假如我在某些時刻厭倦了地域的政治,假如就是在那一刻我想要把頭縮回去,拒絕進入這種裹挾,我還能做他的聽衆嗎?我會不會顯得有些莽撞,是闖入他的聲音的局外人。

可能與很多達明的内地fans都不同,我一直帶著這樣的困惑聼他們的歌,同時是一份警惕。我知道我不屬於那裏,我有另外一份痛的經驗。甚至,我不願意離他們更近。夏天時,許多午後我去排著隊等待喉嚨被捅。走一段上坡路,穿過一個小門,接著是一段下坡路。跟隨無意識的隊伍,很多空洞的臉。這個場景裏我總是在聽《愛的教育》。”悠悠明燈是你,悠悠明燈,快些普照。教我愛一個人,教我愛所有人,請指引。“像唱詩班的聲音。那段時間我總是無端地緊張和茫然,我感到自己携帶一顆生氣得發抖的心,和他明亮聲音在校園裏來來去去。但我察覺到了自己的變化——如果說青春期時拼命地想走入偶像的世界,想與他產生更多聯結,那此刻我變得不習慣觀看他。對我來説他的聲音并不是親切的,而是像一塊小小的聖像,應該被擺在教堂裏,或者小心地揣在衣服的内面。他給我的永遠是無可取代的愛的教育。而他的面孔呢?無論我去什麽平臺追蹤他的痕跡,他都是遠的,是一個不甚清晰的人影——其實我也并不那麽想「看清」”。

當然這并不意味著他是任何意義上的符號——人與符號之間,反而沒有真正的距離。抗爭本身,對他對我,已經成爲了生命痕跡。但我再提起這個詞,是感到一些傷痛的,并不是像他一樣的坦蕩。”問我歡呼聲有幾多……“,真的是明亮的歌,是會在香港唱起的歌。但我在這裏,閉上眼睛其實只有血漿般的腥味。我想我還是很期待在真實的空間裏聽他唱歌,無法想象到那時,我如何再去感受這一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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