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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邊緣人,也不要斷了最後一條關係。《消失的匿名小說家》閱讀心得

即使是邊緣人,也不要斷了最後一條關係。

本來想寫心得,後來發現,實在寫不出來,我對這本書心得就一句話,反轉好狂,比泰絲的小說還差一點。

(個人心得,讀過類似作品總有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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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以女人清醒在醫院,一位有口音的男士叫了床上的她全名「海倫.衛爾寇克。」


因為口音問題這名字重複了四次才順利溝通成功,但因為表達不清楚,女人到現在都還沒搞懂衛爾寇克這名字的意義。


直到護士二度返場還帶著一位醫師進來,女人才清楚這名字是在叫誰。


是在叫她「海倫.威爾考克斯。」,隨後因注射氫可酮止痛藥而睡著了。


第一部--開始介紹芙羅倫斯這個女人的個性、背景、生活。


勾著露西,說著小話走進「出版社派對」場地,從這麼幾行就帶出芙羅倫斯與露西職位不高,是新人。


她們沒有熟悉的社交圈,便一起走去酒保那裡點酒喝。


露西雖然身處芙羅倫斯嚮往的文人氣息濃厚的家庭,但她自卑又膽小怕生,基本上無心在經營社交圈上下功夫,而芙羅倫斯是想融入社交圈卻嘗試未果。


她對過往故事視為爛疽,到了紐約,為了大局就將過往截肢,所以她也就這麼一個朋友。


到了酒保處,兩人面對他人時完全不同,露西習慣甚至享受他人冷落,芙羅倫斯則是對於酒保不重視她還算自信的美貌,感到失望。


在這裡形容了芙羅倫斯有一雙近乎全黑的眼,一頭無法馴服的金色梅杜莎捲髮與過白皮膚。


這裡不是純粹用形容詞帶過,而是增加意境去讓人增加想像。


過白皮膚聯想到待在地窖一輩子才會有的皮膚,一雙全黑的眼和不聽話的捲髮像極了蛇髮的梅杜莎。


敬業的酒保招呼兩位客人,芙羅倫斯耍帥似的點了一杯酒,可是她又不夠自信,在心中懷疑自己是否有做到真耍帥與隨性。


現在重新看這一段,我看到了芙羅倫斯的虛榮心,此時對於後面的反轉理解幾分。


有虛榮心又容易心虛,人物、個性、背景都交代完畢,正式進入主題的鉤子。


當人物咬上鉤子,才會被劇情帶著走一路,最後直至核心中央。


這裡有一句形容詞寫得滿好的,將熱鬧具象化。


「派對不過半小時開始,屋內已經擠滿了人,鬧哄哄的一片,好似有團聲音形成的烏雲飄在人群上空。」--p14


引魚上鉤的鉤子開始在挑釁搖擺。


小說世界裡的派對,絕對少不了小團體吵架這個經典場面,芙羅倫斯與露西拿到酒以後就往那個場面邁進。


一位女編輯亞曼達正在用很不認同且嘲諷的語氣和高瘦的男生鬥嘴,同事為剛進來團體的兩人前情提要。


「弗利茲認為莫德.迪克森是男人,亞曼達堅持是女人。」


莫德.迪克森是寫下幾年前暢銷大作《密西西比狐步舞》的作者,當時正逢女權#Metoo運動高峰,書中的生動刻畫讓人無法在女主角殺死色魔時還怪罪於她。


莫德極其神秘,謝絕一切活動,書中連謝詞都沒有寫,只得到與芙羅倫斯出版社對家的聲明--莫德.迪克森確實是筆名。


猜測莫德是誰成了無數雜誌論壇、紐約出版圈午餐的共同話題。


在這裡,對各位讀者的鉤子已經出來了。


莫德這位如此高聲量的匿名小說家,是男?是女?

之後與芙羅倫斯是以什麼方式相遇,又會如何牽扯進小說家的消失案件中?


不過對於主角芙羅倫斯來說,這鉤子她不太想咬。


對她來說,是男是女有那麼重要嗎?更重要的不應該是故事內容、文筆流暢這些更質感的事件上嗎?


看到這裡,我超想跟芙羅倫斯說:我也認為作者是男是女,甚至連是什麼人都根本不重要。


常接觸的是日韓陸小說,所以很容易就能分辨出來這是哪一國人寫的,但是對於西方作品我就很難去分辨出來,也可能是因為我也看不夠多。


8/26的IG貼文,我聊到對於看書挑書的方式,就是在說這個觀點。


是什麼人有那麼重要嗎?就像餐廳一樣,進去吃一次,當下食物好壞就可以決定所有的印象了。


我最喜歡的一家咖啡廳,每次去都優先選擇坐在野餐脫鞋區,點那一盒唐揚炸雞便當來吃,可惜不賣洋甘菊熱茶了,不然這一套便是我最愛的套餐。


因為喜歡這一套,就去看了貼在公佈欄的採訪了解這家咖啡廳,這舉動是我去第四還第五次才做。


芙羅倫斯透露出這樣的態度,亞曼達旋即用不可置信的語氣頂她。

她認為那些女前輩自古早就拒絕讓男性詮釋內心世界,現在更用不著男人來告訴女人是怎麼回事。


還說了一句:「需要英雄的國家真不幸。」 德國劇作家布萊希特所著《伽利略傳》-p21


查了一下大致故事,1632年他上法庭,被迫放棄支持哥白尼的日心說,當時日心說是異端,地心說才是神聖不可推翻。


離開法庭後,伽利略的學生對他說:「一個國家沒有英雄真可悲。」伽利略回答:「一個國家需要英雄真不幸。」


沒有英雄,表示這國家民主自由,堅持自己相信的論點意見無須付出犧牲自由與生命的代價。


有英雄便表示這個國家是沒有這些權利的可悲國家。


其實前一段還能理解,後面芙羅倫斯的反應就無法理解了,夥伴們如果看過小說,跟我交流一下,讓我理解這裡的情緒。



芙羅倫斯離開角落後,故事進入改變前兆。


人物的生活要遇到不可後退的、非他不可的改變才能往前走到下個劇情。


喝醉酒半醉半醒的賽門總經理忽然搭腔,用一句簡單粗暴的話來吸引她。


「媽的誰管莫德迪克森是男是女?」


「這對書的內容根本沒影響,或者這麼說吧,有的人覺得有影響,可沒道理啊,你看艾茲拉龐德儘管支持法西斯,可寫的詩還是美到爆。」-p23


兩人會心一笑,碰杯。


曖昧的夜宴就要到來。


兩人經過一段你等我我等你,

等太久不想等,

誒?美人怎麼不等了?

追上了,飯店裡有個餐叫春宵一刻,吃不吃?

吃。


清晨四點,男人自然的整理儀容,親親芙羅倫斯的額頭,就回家當他的好丈夫了。


這裡是第一個改變前兆,接下來如果要改變,必須利用賽門來做推力。


回家以後,她還沈浸在那場美好之中,搜尋了賽門妻子發現她是連她都會感興趣的女人,手機忽地發出震動聲。


這裡帶出芙羅倫斯的母親。


母親在獨自懷孕時接觸上帝,成了虔誠的教徒,但也不否認有某些聖經部分是抱持懷疑態度,加入哪個小群,那個小群就會內鬨吵架,這樣的她至始至終都相信上帝為女兒有安排神聖計畫。


但是母親的計畫範圍局限於自己想像中,芙羅倫斯的計畫是更廣闊的天地,兩人的畫面不一,於是心就越來越遠。


這裡交代很清楚芙羅倫斯與單親母親的孤僻與疏遠關係。


這種疏遠關係也可以對應到現在某類型的獨居族,越來越不與外界產生聯繫,可能叫個外送,與人打個招呼就用掉今天的交流扣打。


午休時間,再出電梯那一瞬看到賽門,芙羅倫斯表示那天的事她一點問題都沒有,不用賽門過度關注她。


聖誕節時,她沒有回家找母親薇拉,在對話中依舊是相同的語氣敷衍過去,選擇去到有春宵一刻的包瑞飯店,回想自己創作經歷,從某個時段開始,她就創作枯竭,具體是剛入職的某個晚上參加職員聚會時,聽著團體裡許多人張口就是一句偉人名人佳句,對比她什麼都不知道,這讓芙羅倫斯感到自卑與羞恥。


都不知道這些名言佳句,還寫什麼小說?


看到這裡,心有戚戚焉。


學生時期國文成績一直都是中游,有時候可能漂到下游去,再加上說話時,常用的語彙貧乏,甚至過於淺白。


最常用的比喻法是將物品擬人化來寫。


改天把我還留著的作文打給大家看好了,高中寫的還有吸些被我留下來。

(沒留聯絡簿真是失策,上面有我寫的小說呢。)


之後進入到改變的原因,嫉妒、不甘、不認同。


那個亞曼達居然要出書了?芙羅倫斯一聽到這消息便面無表情,要來稿子看過以後就覺得這能出?那我的更能出啊!


賽門是上級,於是她把自己觀察賽門老婆母女照片這件事情整理成電子郵件寄給賽門,想藉此換得出書機會,結果她被趕出出版社,還背上法院給的強制令。


但她沒有難過,反而覺得十分暢快,生平第一次做了打碎安逸生活的決定,她相信只要想做什麼,全世界都會來幫妳。


而她真的被幫助了。


原以為是作品被認可,沒想到是成為「莫德・迪克森」的助理。


經過一番長途,是真的很長途的交工以後到了荒郊野外,見到真人莫德,本名叫海倫・威爾考克斯,三十二歲女性,個性自信大方且隨心所欲。


不希望拋頭露面,一切都以匿名、拒絕來做處理,還不准芙羅倫斯上二樓打擾她的工作。


期間芙羅倫斯與母親冷戰,她覺得母親影響她太多了,海倫鄭重的說要不是與家人切斷,她現在不可能當作家。


芙羅倫斯同意了。


海倫忽然提出要出國去採風,兩人迅速且低調地坐飛機出國。


進到一個與預期不符合的飯店,有一個與預期大相徑庭的行程,海倫都說這很棒,很好。


某天,兩人駕車出去喝了酒,出了車禍。


等再醒來,海倫消失了,也聯繫不上,在醫院人人都叫她「海倫・威爾考克斯」,只因為她有海倫的護照。


芙羅倫斯帶獨自一人時,努力把狀況釐清,越釐越清,最後她的眼神改變了。


當口音男子再來找她確認身份。


「我是海倫。」



寫到這裡已滿三千字,但我僅僅只說了開頭。

對這本小書有興趣的,一定一定要找來看,看完以後,不要停止懷疑那一切。


說不定,作者也是那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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