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r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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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的辨析

如何理解「造导弹的不如卖茶叶蛋的」「科学家不如戏子」这样的问题?

本质来看,这样的问题之所以会让人产生不适、会让人有惋惜/哀叹的感觉,是因为我们在潜意识里承认了「普世价值」的存在,并将“感到不公平”的两者在这个「普世价值」的「评价体系」下做了对比。你感到「造导弹」提供了更多的普世价值,但比起「卖茶叶蛋」却收获了更少的货币;科学家创造了更多的普世价值,其货币收入也少于「戏子」。

由上述叙事可以看出,这里让人产生不适、不公平之感的两个重要前提假设是:

  1. 承认「普世价值」的存在;
  2. 「货币」就是衡量「普世价值」的标尺。

因为相信「普世价值」的存在、并认为一切劳动都可以被换算为普世价值,两种劳动才得以被「比较」;因为相信普世价值都可以用货币来衡量,那么一个自然推论便是能够转换为更多普世价值的劳动必然能够获得更多的货币。

但,现实显然不符合以上叙述。

为什么以做「科研」来作为「价值创造」的人,没办法像以做「奶头乐」来作为「价值创造」的人获得更多的「货币」?是前者的价值低于后者?还是说货币根本就不是用来计量普通价值的工具?

我们需要思考的是,当我们使用货币做交易/交换时,到底交易/交换的是什么。

你真正交易的其实不是抽象的「普世价值」,而是一个个价值背后的「具体劳动」。比如,如果你想要把一些诸如“清扫大街、洗盘子、运输垃圾”这样“枯燥乏味、高风险低收益”的劳动扔给其他人去做,那么与你交易的是愿意付出这些劳动的具体的人,而不是抽象的普世价值。

Stephen H. Penman 在他的《财务报表分析与证券估值》中曾谈到:所谓「投资」,是「你」与「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博弈。股票投资不是「人」与「自然」之间的游戏,而是「投资者」之间的相互博弈。

同样的,与你进行交易的并不是某个定义「普世价值」的「超自然第三方客体」,而是一个个具体的人(只不过大部分时候我们被「货币」在一定程度上的普适性所掩盖了)。在这样的交易中,你需要满足的其实是这些从事枯燥乏味劳动的人的喜好与诉求,进而才能同他们形成交易。而不是将你认为有价值的东西强加给他们。他们是不会为了获得「你所认同的东西/价值」而将「自己的劳动成果」与你交换的。

那么,货币的普适性所发挥的作用到底是什么呢?我想,它想要粗暴地形成公共标准的是「可交换价值」,而不是某个「具体时空情境意义下的价值」。事实上,没有任何一种「具体时空情境意义下的价值」是等价的(你无法通用地去比较「洗头发」和「洗衣服」这两种价值),但是,「治理者」可以通过引入“强制人人在交换时使用「货币」”来实现「可交换价值」的普适性/一般化/标准化。

也即是,治理者并不提出一种普世价值来强制拉平各种「具体时空情境意义下的价值」,而是定义普世的「交换价值」。每个个体完全享有对自己所偏爱的某个价值的定义权,但一旦想要同他人进行交换/交易,则不得不通过支付「货币」这一工具来实现。而另一方面,你需要支付的「货币」并不会凭空产生,你需要通过“诱使”他人放弃自己的货币(也即是放弃自己的「可交换价值」)供奉于你来实现「货币」的获取。

讨论到这里,我们也就触及到了商业的本质,或者说货币所构建的游戏的本质:通过“诱使/诱惑/蛊惑”他人放弃自己的「可交换价值」(货币)来实现「货币」的掠夺,从而积累出尽可能多的「交换其它价值」的「权力」(货币)。至于“诱使”的手段是什么、对交易的某一方有长期收益还是短期收益甚至是负向收益,交易的双方在交易的那一刻都是不关心的。对交易者来讲,重要的是交易时刻的“诱惑对方放弃可交换价值的吸引力”有多强烈,而不是彼此背后的利弊得失。

(当然,这也同样说明了货币的局限性。它只能提供「交换价值」,但无法提供「具体价值」。而如果某项「具体价值」没有提供的劳动者、创新者,那么这些具体价值也就不存在,自然也无法被交换。「货币」的通用性仅能体现于交换能力,但无法体现于创造力、实施力。)

在这样的叙事体系下,我们便能回到最开始的问题,「造导弹的不如卖茶叶蛋的」「科学家不如戏子」并不是说科学家创造的「生产力价值」不如「卖茶叶蛋的」、不如「戏子」,而是说科学家获取「可交换价值」的能力不如「卖茶叶蛋的」、不如「戏子」。更近一步说,科学家“诱使对方放弃交换价值”的能力远远不如戏子。而这样的叙事显然就符合逻辑得多了。

在这样的意义下,商业是 boring 的,是能够被 hack 的。这种有漏洞的「交换价值通用性」总能让一部分人在“更容易”的事情上赚到更多的货币,而另外一些人在“更困难”的事情上却只能收获更少的货币。由于人人都有资格通过自己的劳动来获取「可交换价值」(货币),那就意味着你可以从任何人身上“诱使”出贡献给你的货币。而这就意味着,同样是从某个人身上榨取货币,为什么不从人性的弱点下手呢?为什么不从弱势群体下手呢?

当然,由于治理者玩的是「无限游戏」,他的诉求是让整个游戏可以永远维持下去,于是会对让游戏体系崩盘的「榨取手段」予以干扰或禁止。但如果从纯粹的商业诉求来讲,“通过诱使他人放弃自己「可交换价值」来榨取对方货币”的这一游戏本质并不会改变,无非是在这个目标诉求下考虑更多的限制条件:这一手段不能妨碍到治理者的诉求、这一手段能够在自己的有生之年可持续、这一手段能够让被榨取者感到愉悦而不是反抗。

以此观之,最浪漫的商业,也无非是选定特定的压榨人群 A,使用“让他们产生愉悦、能够帮助他们去榨取其他人群 B 的货币”的诱使手段,来让人群 A 向你供奉自己的货币。并且,你用这些获得的货币去换取其它资源来构建你认为对这个世界有意义的事情。

P.S.:由上讨论,在商业上唯一追求的是以货币来衡量的「可交换价值」。但由于每个人对「放弃这一价值」所能接受的“诱使手段”的定义是完全不同的,“确定好你要服务(压榨)的细分领域/人群”便成为了重中之重的事情。

因为不存在一个普世的、所有人都愿意接受的“诱使手段”,所以这等价于每个人都给出了一道自己定义的「愿意做交易」的题目。你的「解答」一定是依据某个「特定的题目」来给出的,而绝不会存在一个能够解答任何「题目」的「解答」。所以你首先需要确定:你愿意解答由谁制定的什么样的题目?妄图解答一切题目、妄图拿着「解答」去寻找「题目」(大部分打工人都在做这种事情)都是徒劳无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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