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伶
山伶

愛山愛水, 看山是山, 看水是水。其實, 世間萬事萬物, 到頭來, 都只是一湖煙雨吧 ?!

文學評論 5 ---單單情字費人參

單單情字費人參

一一論宋代話本小說中情的世界及其在文化精神上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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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民族的文化精神是否活潑,倒不一定見於那個文化冰冷的哲學思想中,而是見於該民族的藝術活動中。哲學思想一旦落實於文化生活的層面上,就很易變成教條,僵化人民的活潑的個性。西方的中古神學是希臘尚智文化與希伯萊重信仰文化的結合,這種宗教與哲學混合的神學一落實為指導文化生活的準則,便成為一種獨斷的教條主義,形成西方文化的中古黑暗時期。人性要到文藝復興時才得到解放。

    在中國,最具影響力的哲學思想是儒學。儒學自有其活潑的地方,但即使有這種活潑的精神,作為一套哲學理論 (尤其是一套道德哲學理論) 一旦成為指導人的生活準則時,便變質為死板的道德規律,扼殺人民生活原本活潑的人性。宋代的道學(理學)便是一例。所以要研究一個民族文化的生命精神,除了要研究其哲學外,更重要的是要研究那個民族的藝術,因為只有藝術才可以表現一個民族的潛意識的世界,正如夢表現了個人的潛意識世界一般。德國文化哲學家史賓格勒在他的《西方的沒落》一書中所規劃的一套文化模態學(cultural morphology) 便是在反省解析各民族的藝術創作上求得,例如希臘的雕塑、哥德式的建築以至亞拉伯數字等是。

    小說也是一種藝術,尤其是流傳於民間的傳說筆記、神話,更是研究文化精神的好材料,在那些不自覺的創作中(即並不自覺地表現某一種精神的小說,一般文人的創作如沙特及卡繆的小說,便是一種自覺的藝術創作。卡繆曾直認為一部小說必須是哲學的意象化。) (見他《論沙特的小說「嘔吐」》一文),我們更能隱約窺見其中的沉潛世界。

   宋明話本小說乃宋明兩代流行於市井瓦舍的通俗小說。這些小說的創作往往是說書人以自己的生活體驗才識修改潤飾民間的一些現成傳說或古代的筆記小說而成,所以無論在素材上及意識形態上都隱含著一般平民的思想感情痕跡。

   「說話人師徒相傳,不斷對原有話本進行修改補充,因此話本往往不是某人的創作,而是許多無名作者的集體創作。一些科舉失意的知識分子參加到「書會」中,被稱為「書會才人」,他們既編寫話本,又依據說話人的講唱,把流傳的話本加以提高,寫定為專供閱讀的文學作品,這就是我國最早白話小說------

   「此外,他們也直接取材當時的現實生活,或者收集改編一些社會新聞和民間傳說。由於說話人本身屬於市民階層,他們對這個階層非常熟悉。因此許多話本逼真地描繪了市民形象深入細致地表現了他們的思想感情。」(見《中國小說史》.北京大學中文系編,頁68),宋元話本既有這種社會性,本文就從這一個特點去看幾篇話本小說所表現的情的世界。

   我想透過角色的際遇及他們處理這些際遇的態度去說明兩種對情的態度:一種是活活潑潑、源於本性的真摯直率情,另一種是被社會制度、道德規律及人倫架構所歪曲的態度。前者是芬芳撲鼻的、生生不已的,也是較為實在的感情;後者則是僵化蒼白的感情。而本文的目的主要是想指出,過份地強調道德規律、世俗習慣,往往會扼殺了活潑的人性,也窒息了生生不已的文化生命精神。

   幾個用作討論的話本是《杜十娘怒沉百寶箱》、《白娘子永鎮雷鋒塔》、《賣油郎獨佔花魁》以及《宿香亭張浩遇鶯鶯》。前二者是悲劇,後二者則是喜劇。故事之所以悲所以喜,也反映了兩種不同對情的態度的結果。對情率真活潑的便是喜;為世俗的道德規條所左右、死守僵化的觀念的便是悲。

   杜十娘及白娘子是真正具有活潑人性的人,他們在愛之中把握到生命實在的部份,他們不顧一切去愛,悲劇不是由她們而起,乃在於李甲及許宣的庸俗,不能與杜十娘及白娘子般對愛有一種「參悟」,他們為現實的道德規條、世俗習見擺佈,不能掏出活潑的真性情去體驗愛的實在。在此兩篇小說中,女主角的個性都十分強烈鮮明,她們勇敢癡情,愛恨分明,而男主角則庸俗平凡、性格軟弱。杜十娘知道鴇母貪財無義,不能終生受她控制,所以一早有從良之意,於是她暗中物識如意郎君。後來她看中了李甲,便一心一意對待他。李甲的錢花完了,鴇母便要把他攆走。十娘便自己拿一半錢給李甲,叫他籌措另一半錢,為她向鴇母贖身李甲花費過度,朋友不信任他,可是十娘的真誠終於感動了李甲其中一位朋友,借錢給他為十娘贖身。可見贖身之事還是十娘自己的功勞。相反,李甲只知哭哭啼啼,像個女兒家。

   贖身事成,但歸程又無盤川,這又要十娘想辦法。這也不成問題,十娘以為事成之後可以從此可以有個歸宿,生命也有個寄託。可是李甲卻非那個寄託所。他個性軟弱,懼怕嚴父。最致命的是自私、易受人擺佈。孫富及及其父親的形象可以說是代表了一種世俗習見,這是十娘命運的一擊。這一擊來自李甲或準確地說是來自李甲的庸俗個性,對愛並未曾「參透」,容易為一些毫不重要的他利所誘,像孫富那樣的提議,一個直正有個性的人,一看便要拒絕,但李甲卻拿來作考慮,打算接受那一千兩銀子,把十娘賣給他,然後回家安心作孝子,聽隨嚴父左右。

   十娘死得悲壯,也死得正氣凜然。她不該失敗,但遇上李甲這種紈褲子弟,她最後的反擊便是一死以示固執,固執於自己所憧憬的理想中,寧願在理想中死去也不願活在世俗庸俗可惡的泥淖中,這是十娘的可愛處。至於末段向柳遇春託夢報恩則可有可無。就算她不託夢,我們也原諒十娘。我們也知道十娘內心一定感激這個風塵中的知己。

   十娘的死,更顯得李甲孫富的醜陋。孫富的醜聞是不容置疑的他象徵了俗世的無聊。李甲的醜陋是性格上的醜陋。表面看來他沒有過錯,他貪孫富一千元也只是因為他太愛自己,太怕父親而已。然而我們卻在他身上認出悲劇的源頭,那種扁平的性格,早己為世俗的觀念( 由他父親所代表 ) 淹沒,再沒有自我,再沒有真性情去接受十娘的真摯的愛了。

   十娘遇上李甲,悲劇是無可避免的了。

   白娘子以一個來自非人間的女子,卻深懷人類真摯的愛。但不幸碰上許宣,她亦遭受同十娘同樣的命運。許宣囿於世俗成見,即使身邊人並無害己之心,且更對自己愛護備至,自己無錢結婚,她想辦法弄來金錢,三番四次追尋許宣的下落,要與他一起生活,許宣去佛會穿得寒酸一點,她又為他弄來漂亮的衣服。無疑,弄錢弄衣服的手段都似乎有點不當,但從白娘子的動機看來,足以證明她對許宣癡心一片。那是一種源於率真誠懇的愛,活潑無機心的情。小說末段白娘子的賭咒----我們不妨把它視為是白娘子在受到世俗壓逼時悲憤的反抗----更顯得她愛得熾熱。相反許宣對白娘子的愛一大半是基於美色,他並沒有參透白娘子對他的情。正如李甲並沒有參透杜十娘對他的情一樣。既然不能透,便不是真正對情有所感受,對情若無真感受,便易為世俗成見所左右而失去一些美的生活。所以李甲、許宣相對於十娘、白娘子,都是僵死的行屍走肉,他們只有軀體而無靈魂。他們求遠是美麗事物的劊子手、悲劇的編導。

   再來看兩個喜劇---「賣油郎獨佔花魁」及「宿香亭張浩遇鶯鶯」。

   在技巧上「賣」比「宿」寫得好。「賣」的前半部尤其寫得傳神,把一個平凡的小人物戀慕一個名妓的情狀描寫得絲絲入扣。這種細膩描寫,特別是寫美娘酒後,秦重侍服左右的細心及戰戰兢兢的心情,可說是達到一種超美的境界。因為秦本來有嫖妓的動機,可是美娘醉了,他卻坐懷不亂,且對她服侍週到,這是一種從慾念躍升至真情的絕美境界。這種細膩的描寫自然由「幫襯」的理論引申而來。然而賣油娘秦重並非為幫襯而幫襯,他倒是為真情慕悅而幫襯,也是由於這樣顯得秦重這個小人物的可愛。這個小說與其他三個小說不同的地方是在於象徵對愛情有真感受的人不是女子,而是男子。

   當然美娘不是李甲、許宣輩,她仍然是有鮮明的真性情,否則這個故事也必定是悲劇了。因為美娘若非性情中人,必定會受世俗成見左右,認為秦重是市小人物,不值得一顧,那麼悲劇就會發生在秦重身上。但美娘並非那樣人,相反,她與十娘頗為相似,(她也是自己拿銀兩給對方為自己贖身。)但她比十娘幸運,因為她碰上秦重這個真情真性的人,所以他們的結局非常美滿。

   至於「宿香亭」在技巧上雖寫得略嫌粗枝大葉,不像「賣油郎」般的精雕細琢,但在對情「參悟」來說卻頗為鮮明大膽。尤其是李鶯鶯對情的態度更是奔騰豪放,直把世俗習套置諸腳下,放在腦後。我們看她如何主動提出要與張浩結為夫妻。「妾自幼年慕君清德,緣家有嚴親,禮法所拘,無緣與君聚會。今君猶未娶,妾亦垂髫,若不以醜陋見疏,為通媒妁,使妾異日奉箕帚之末,立祭祀之列,奉侍翁姑,和睦親族,成兩姓之好,無七出之玷,此妾之素心也,不知君還肯從否?」不要忘記鶯鶯乃是一個十六歲的女子,而且這是二人成年後第一次見面。他們幼時雖認識,但長大後應該久沒見面,而鶯鶯卻藉賞花之名向張浩表白自己的慕悅之情,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來說,可謂真率過人。當然這也是有點誇張。這篇小說創作未必純然來自現實生活,那只是作者欲誇張《西廂記》中張生與鶯鶯的一段情,他可能認為西廂記的崔鶯鶯談起情來,雖尚稱大膽,但仍有畏首畏尾的痕跡,所以他要把女主角變得大膽一些,所以在小說末處,作者題詩曰:「當年崔氏賴張生,今日張生仗李鶯。同是風流千古話,西廂不及宿香亭。」由此可見作者的作意。因此作者在這個故事中叫鶯鶯主動地向張浩表白自己的慕悅之情,而且他們二人的圓滿結局,也多仗李鶯鶯的努力,才可以達至。張浩被父親強逼與另一女子結婚,鶯鶯與張浩既曾私下相許,那會容許張浩另訂婚約,所以鶯鶯不憚父親反對,也不顧世俗成見如何看待她與張浩的無媒自合之事,向父親攤牌,若他不允許她與張浩的婚事,她便一死了之。這便是向社會規範的挑戰,向僵死的道德規條的宣戰。結果鶯鶯勝利。她告到官府去,慷慨陳詞,直斥世俗成見,為無媒自合辯護。她的狀詞我們不容錯過。「告狀妾李氏。切聞語云:女非媒不嫁,此雖至論,亦有未然,何也?昔文君心喜司馬,賈午志慕韓壽,此二女皆有私奔之名而不受無媒之謗,蓋所歸得人,青史標其令德,注在篇章,使後人繼其所為,免委身於庸俗也。妾於前歲慕西鄰張浩才名,已私許之偕老,立約已定,誓不變更。今張浩忽背前約,使妾呼天叩地,無所告投。切聞律設大法,禮順人情。若非判府龍圖明斷,妾必孤寡終身,何特為此冒恥瀆尊,幸望台慈特賜予決,謹狀。」

   鶯鶯以為無媒自合能夠被接受的理由是「所歸得人」,「免委身於庸俗」。這便說明了具有真性情的人,不喜世間禮教束縛,自己找尋理想的美善生活,所以她認為要「禮順人情」,非人情順禮。明確表示了鶯鶯對真情真性的透悟。尚幸那個做官的也是個明理的官,否則以張浩的個性,未必可戰勝其父親的勢力。(代表傳統道德觀念的勢力,因張與李無媒自合,他未必容許二人結為夫婦。)

   再說張浩也是一個無主見的人,他父親要他結婚,他明知自己與鶯鶯有約,但因他父親性格剛暴,不敢如實告之,既想反對,又不敢反對,只有把事情告知鶯鶯,由她想辦法,以圓好事。所以《宿香亭》的美滿收場完全是鶯鶯及那個官的努力,與張浩無關。按道理張浩對鶯鶯的愛不足以為他帶來幸福,他之懼怕父親一如李甲之懼怕父親,只不過張浩沒遇上孫富那類人的誘惑考驗而已。這個小說寫得不好,這也是原因之一。

   以上的四個小說當然不是全部依據現實生活寫成。《白娘子》的故事在現實社會固然不可能發生。《宿香亭》也只是改編自《西廂記》加以誇張而已,所以只有杜十娘及賣油郎比較真實。但我們不能因小說題材的不真實就否定了小說所象徵的人民意識形態的意義。有沒有意義不在於小說角色人物的真實性,乃在於作者及讀者的意識形態裏面,小說人物可以是完全虛構的、不可能發生的。但這不妨礙小說所蘊含的思想及意識形態的真實性。問題是小說寫了出來之後,能否引起讀者的共嗚,若能夠則表示小說代表了人民的思想感情,那樣小說就能反映一個時代的文化精神。

   宋明時代,人性雖被困囿於一套儒家思想的禮教框框之中,如女子要三從四德,要從一而終,夫死妻要守節,不許另嫁。這些禮教秩序,不一定與儒家的實質精神有直接關係。再說,真正的儒家精神也並不是那麼僵化的。但是我們要承認,由儒家思想所間接影響而成的中國社會禮教觀念(或道德倫理觀念)到了宋明以後遂生偏頗,變質為一種僵化的道德教條。道德再不是自覺的自我約束或對美善人性的崇尚嚮往,道德變成庸俗的習套末節。這與儒家的真正精神---那種生生不已活潑精神己相去甚遠,所以中國社會中,人性的活潑精神已為這種僵化的道德教條所扼殺、殘害,造成很多倫理悲劇,這在魯迅的作品中有充份的剖析,這裏不細說。

   但是在這一陰影之下,中國人民的活潑精神還不至於泯滅。至少,在沉重的禮教壓抑之下,我們在宋明話本小說裏面還看到一些人潛在地嚮往活潑的人性、人情,熱切地追求與僵化禮教相違背的美善生活,那些話本小說的作者透過一個個美麗善良的女子,向整個卡壓人性的社會作出反抗,她們有些成功了,過著幸福的生活;有些失敗了,把生命付諸江河。我們今日讀了這些小說,為成功者歡呼雀躍,為失敗者慨歎欷歔。這多多少少表示了在我們的內心深處,仍暗流著一股嚮往美善的心泉,在時俗流見中,我們仍然默認一種活潑的真情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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