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樓的阿修羅
13樓的阿修羅

一個一個偶像都不外如此,沉迷過的偶像一個個消失……

殘像

要從心底拿走一個人,很痛很難。

我坐在電腦前,我所喜歡和討厭的人在網路那頭。 他是男孩,我也是男孩。 曾經我以為我會永遠愛他。 只是現在,那也不過是曾經罷了。

螢幕旁邊是我用原木做的相框,裡面嵌著一張黑白照片。 陽光、草地、三個孩子、燦爛的微笑,十六年前的情景。 這張照片已經陪伴了我許多年。 那時的我,還是個不諳世事的小孩子,相信世界,信仰愛。 那時的我擁有風和淇,我們是一起長大,無話不談的好朋友。 我愛他們,他們也愛我。 後來,他們都離開了我,住在別處。

我在離家不是很遠的C城讀大學,念的是中文。 這所大學擁有湖南最大的櫻花園,校長說這是我們的驕傲。 只是花開時的喧嘩,我沒有去看;花落時的寂寥,我陪著天空一起落淚。 通常我就這樣一個遊離於群體之外的人,喜歡孤獨,享受寂寞。

我的書念得很好,這是讓我父母最滿意的地方,之所以他們願意花錢幫我轉專業也是因為信任我的獨立。

我有一些不太穩定的工作,教小女生製作泥畫或十字繡、給電台的音樂欄目寫企劃寫文稿還偶爾客串DJ、給一些廣告公司做活動策劃、在電腦前敲擊我的思路— —並以此賺錢。 除了閱讀之外,我把時間安排得很滿,所以我沒有時間去談戀愛。 愛我的人不知道自己去了什麼地方,我愛的人卻怎麼也不肯愛我。

我書念得很好並不代表我是一個愛學習的人。 在別人的眼中,我是一個很乖巧很可愛的孩子,他們總以為我還是個小孩,或許他們都沒有意識到我已經二十了。 但我知道,自己體內潛伏著許多安分的反抗因子。 我直來直去,得罪人成了家常便飯;愛發脾氣,不懂得控制情緒;偶爾抽煙,鬱悶的時候會去酒吧賣醉。 我缺乏耐性,尤其是對自己不感興趣的事。

風曾經是樂團的主唱,十四歲前我所聽的一切的音樂都是他精心挑選的,還有他寫給我的音樂評論。 那些紙片我都保留在一個紙盒內,裡面放了樟腦丸和乾燥劑,我想盡可能地保留長些。 我十四歲前的信仰都是由風建構的,祂賜給我了我一套真理,我不假思索的全部接受。

我有很多風手抄的樂稿,有原創,也有翻唱。 風喜歡教我唱歌,但我沒有他的天份。 我唯一學會的是Nivana的《Where did you sleep last night》。

淇不喜歡我唱Nivana的歌,她認為風會教壞我。 Nivana的極端和頹廢是應該遠離我的。 但偏偏現在,我總是在夜裡,獨自彈唱這首歌,只是再也沒有人來糾正我吉他的和弦,或是抨擊歌詞的消極。

我藏著Kyoto寄來的一百七十五封信。 淇不辭而別地去了日本,只是偶爾寫信,只言片語透露她的生活狀態。 我很喜歡聽到街道徐奶奶喊我,俊俊啊,有你的一封航空信。 這是個很快樂的時候。 如果我深夜還在上網的話,就可以在MSN上見到淇。 她叫Ichigo,草莓的意思。

我們相戀過,但不是相愛。 相戀是需要,相愛卻是責任。 在某段時間,我們都染上了失眠的毛病。 於是我們常常電話相約,夜半時分在路上閒晃。 街道很安靜,路燈也睡著了,只剩下夜空中的星星發出冷冷的光。 漫無目的,不知疲倦。 一直走到天開始亮了。

十五歲的淇有著如同泉水般清澈的憂傷。 淡藍從她瞳仁汩汩流出,卻劃破了我的翅膀。 那些痛是無法觸碰的。 一如我嘴唇壓在她的右眼上,苦澀在我味蕾上綻放。 我的幸福就像一朵盛開的煙火,只不過是一場虛無的表演。

很久以後,淇告訴我,我愛過你嗎? 我跟你一樣懵懂,或許我根本沒有愛過你。 我要的只是被愛的感覺,至於對手是誰,對我而言,沒有意義。 淇總幻想用愛來解脫自己,結果只是從一個睏頓跳入另一個困頓。 既然已經無力掙脫泥沼,於是自甘墮落。 但我知道,她在心裡還是祈禱另一個救贖,不管那是不是另一個牢籠。 所以淇就不停地戀愛,再不斷地失戀。

淇在我十六歲的時候去了日本,在Kyoto繼續她的幸福憧憬。 亞熱帶季風氣候使得該島國潮濕曖昧,如同牆角的苔蘚。

九月天高,人浮躁。 和淇偶然邂逅。 她的頭髮濃密且略帶一點淺褐,柔軟而有些捲曲。 像一把鬆鬆軟軟的海草。

淇說,一起去火車站走走嗎? 我點頭同意了。

那是一個很小的火車站,冰冷的鐵軌冷漠地伸向遠方。 火車呼嘯而過,不為誰停留。 附近的山坡上盛開著成片梔子花,濃鬱的花香在空氣中瀰漫。 淇在鐵軌上走著,野生的雛菊在腳邊燦爛地開著。 偶然的風,花瓣就自由地飛舞。

我要走了。 去遠方,很遠很遠的地方。 淇突如其來的話讓我一臉錯愕。 我們沉默了很久。 淇說,我有一些東西要留給你和風,也算是個紀念吧,明天你來取一下。

我問她,為什麼要離開?

沒有原因。 她望著遠方出神,又轉過臉對我笑了笑。 也無須原因。

第二天的陽光很好,淇的住屋很空,她給了我一本《告別薇安》和幾本順子的錄音帶。 然後,我看到了久違的風。 他依舊鍾愛白色,只是身體格外消瘦。 我不知道和他從哪說起,結果一句也沒說便匆匆告別。 而淇也在那天沒了音信,彷彿消失了一般。

我現在的生活很充實,每天都有忙不完的事要做。 **自己來獨立,真正意義上的獨立,無論是我的生活還是我的經濟,真正意義上的獨立,我一個人掌握。 雖然父母總是定期的朝我的帳戶塞錢,但我很少用那些,因為我並不奢侈。

白天我會逃一些無關緊要的課,在寢室裡賣弄文字;黑夜來臨的時候,我會聽著自己喜歡的歌在校園裡亂逛。 我看那些男男女女,依偎的、牽手的走過我的旁邊。

我在十九歲的時候愛上隔壁班的男生,軍訓的時候我們在同一個排,而且他的位置離我很近。 他叫:Leo。 我確定自己是在看了他的微笑之後愛上他的。 他的笑容羞澀靦腆,就像我記憶中的風。

我把Leo的事情告訴了淇。 淇在Kyoto嘆息。 她說光是這樣一個空洞無意義的笑就讓你相信了愛。 那隻是一場煙火的表演,總有結束的那一刻。 我又何嘗不知? 這個結局在一開始就注定了。 我只有為盛世歡喜,凋謝的時候閉上眼睛。

他的衣服永遠是白色系,在陽光很好的日子裡閃耀。 他很像很像風,除了一點,他並不熱愛音樂。 只是有次,他在電話裡唱《我們這裡還有魚》。 訊號很差,如下雨般的噪音幾乎要掩蓋掉他的聲音。 他唱得併不好,但我還是喜歡上了這首歌。

我愛Leo,因為這樣我犧牲掉許多時間去鑽研他所熱愛的《傳奇》,雖然我從小就是個遊戲白痴。 Leo一直都是孤單的,坐在網咖裡把頭埋進螢幕裡;高興的時候他會傻傻地笑,苦惱的時候他會揉搓他的頭髮發出讓人揪心的嘆息聲。 雖然他總是喜歡讓我陪他玩,我們仍然隔了一條很寬的溝渠,我會用他的帳號在傳奇的虛擬世界里大開殺戒,甚至紅名。

我對於音樂、流行、他人的內心都有很敏銳的洞察能力。 我的父母給了我一個很奇特的嗓子,我的聲音能讓所有人消除心理戒備。 也就是說,我知道很多人的秘密。 同時,我還是個很好的秘密保守者。

我十九歲那年,參加了C城電台的面試。 我不明白狐狸為什麼相中我,使我在初試的時候就被選中。 狐狸姓胡,當面我會叫她胡姐。 她在很多時候是個善良的姐姐,除了發薪日。 因為我不是電台的主播,所以我的酬勞不是很多,可就是這一點點的錢也要被狐狸以各種理由扣去許多。

狐狸是我那檔節目的責編。 其實做我的責編很累,因為我很容易就在節目裡抓狂,不是胡言亂語,就是跟聽眾聊到沒時間。 她必須瞧準時間進音樂插廣告。 我很喜歡看狐狸手忙腳亂的樣子。

因為天賦,我對文字還有色彩有很好的駕馭能力。 我能夠準確地形容我所看到的一切;我能準確地在畫板上調出我所看到的一切顏色。

我為雜誌寫稿件,我為一些有個性的小店畫海報。 無所事事的晚上,我會打的穿越大半個城市出現在Orchid酒吧。 要一杯Whisky,安靜地聽Jazz或Blues。 Orchid酒吧在這個城市有著曖昧的名聲。 這裡只有男人,永遠不招待女賓。

Orchid酒吧裡也有不少年輕漂亮的男孩子,他們被叫做「貨」。 他們把自己打扮得很妖嬈彷彿一朵朵只能在黑暗裡盛開的花朵。 他們與不同的人搭訕、喝酒,然後結伴離開。 酒吧裡的人不像外面傳說那麼墮落。 他們甚至可以說是一群彬彬有禮的紳士。 我有時也會陪他們聊天,但他們只允許Waiter給我冰水,並且總是勸我在十點前離開。 他們都說我是一個孩子,一個寂寞的孩子。

我們可以在昏暗的燈光下保持最好的聊天狀態,用陰鬱的聲調,無謂的熱情,在深夜彼此靠近靈魂。 在我累的時候微笑著說再見。

我在Orchid的門口喊一輛車,然後回到我原來的人生。

我在大學裡很驕傲,事實上我每時每刻都很驕傲。 因為我的獨立、因為我的特別、也因為我的成長經歷,一切都成了我的資本,所以我無法在那裡談戀愛。 我接受不了動不動就哭泣的小女生,更接受不了全身打滿了孔並且塗著紫色眼影抹著銀色唇彩的時尚辣妹。 雖然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我是孤獨的,在某些人看來,就是因為孤獨才會變得孤僻,變得讓人生畏。

我驕傲,卻在一個人面前自卑。 那便是我的風。 當我們的關係到達一種曖昧的親密關係時,我從其他人眼中看到的是羨慕或更貼切的是嫉妒。 我知道他很優秀,不然,淇是不會在我吻她的時候告訴我她愛的是他。

她推開我的身體,搖著頭,痛苦地說,俊,我愛的是風,所以你不該這樣。

深夜的時候,我在電話裡痛罵風。 他擊碎了我的世界,摧毀了我的幸福,埋葬了我的快樂。 我的聲音變得哽咽,眼淚不住地往下墜落。

淇、風和我,我們從幼稚園起就是好朋友,手牽手一起長大。

淇的家庭很特殊。 淇的爺爺在文革時偷渡去了香港,然後又輾轉去了美國。 在那裡白手起家,奮鬥了二十幾年,也累積了一筆產業。 但他缺少一個兒子,於是又回中國尋找他的獨生子,也就是淇的父親。

淇不喜歡她的爺爺,我也是。 她爺爺是個自大而固執的老頭,他以他的美國國籍為榮,在話語中插入一兩個單詞,裹著一身的名牌,彷彿一夜暴富的農民。 他對中國的印像似乎還停留在七、八十年代。 淇告訴我,她爺爺從美國帶的最多的行李是飲用水。

這個古怪的老頭只待了兩週,便帶著淇的父親去了美國。 淇則選擇留下來陪伴她的奶奶,一個慈祥卻很可憐的老太太,她被她的丈夫拋棄了這麼久,苦苦等來的卻是一紙離婚協議。

至於淇的母親,我沒有見過。 或許見過但已記不得了。

風是那種帥得讓人愛,瘦得讓人痛的男孩。 他中意白色,白色的衣服,白色的褲子,白色的襪子和白色的鞋子。 他的膚色很白,牙齒也白得可以去拍牙膏廣告。 目光清澈,眼神純粹,彷彿墮落凡間的天使。

風出生在單親家庭,他的母親是個笑靨如花的女子,右手戴著一支古舊的玉手鐲,沉重卻捨不得摘下。 她曾經從事過很曖昧的職業,這讓風受了不少嘲笑。

我常去風的家,偶爾留宿。 我父母很不高興我這樣,但我一直不太聽話,他們也沒辦法。 他家在一幢舊式樓房裡,木製的樓梯,踏上去會發出很響的聲音,扶手上的漆早已經剝落,顯露出大片木的原色。

風的房間是由小閣樓改成的,很矮,坐在地板上,頭便可以碰到房頂。 他會彈他的歌給我聽,那些陰鬱憂傷的旋律令我感動莫名。 他會一直彈一直彈,知道我沉沉睡去。 在漫長的冬季,我已經習慣了他的擁抱,那裡是春天。

很多時候我們都是快樂的,除了偶爾的自以為是的憂傷。 我們就這樣肆無忌憚地成長著,一年又一年,一直到我十五歲。

那一年,是預言中的世界末日,自己的生活也有了很多改變,自願的,或是被迫的。

淇和風相戀了,我早已猜到的情節。 我盡量避免三個人同時在場,我不想陷入尷尬的境界。 我希望他們幸福,雖然我概念模糊。 正如蘭波在《噢,季節噢,城樓》中的敘述:我研究著幸福的神奇形狀,至今沒有人能將它猜透。

我的孤獨狀態是那時開始的,放學的時候我走在最後,看著其他人高興地在馬路上打打鬧鬧。 十幾歲的孩子應有的天真他們都有。

高興的時候,我唱歌;傷心的時候,我也會唱歌。 我所有的快樂與不快樂,都只與自己有關。

我開始在房間裡寫東西、看書,我沒有什麼朋友。 和其他人交往會讓我覺得很累,所以我選擇遊離於人群——一直到現在都是這樣。 那段時間我讀的最多的書是聖修伯里的《小王子》,很多章節我甚至都可以背誦了。 我最喜歡裡面的一段話:如果你馴養了我,那我的生命就會充滿陽光,你的腳步聲會變得跟其他人的不一樣。 其他人的腳步聲會讓我迅速躲到地底下,你的腳步聲則會像音樂一樣,把我召喚出來。

我從來沒想過我和風的感情早已超過了某個限度,只是隱隱約約覺得彼此之間有了一種連結。 如果不是風在我耳邊說,すきだよ。 或許我會懵懵懂懂把這份感情繼續下去。 我恐懼他的眼神……最後,來不及說愛你,來不及說再見,甚至連懷戀都來不及。

我不知道淇和風分開是不是以為我的緣故。 那些傷疤慘烈地烙在我們身上,我們都不願意觸碰,祈禱時間快點扶平一切。

Je sors du tiroir les photos d‘autrefois,et j’ai l‘impression alors de voir un film d’amour。

照片上有我們的過往,當我們還是孩子的時候,無拘無束,快樂是唯一的真理。 但我們還沒準備好,便已長成了少年,淡淡的憂傷浸染了我們自認為敏感的心。 我努力學習成長,但成人的痛苦還是讓我措手不及。 我為我的任性付出了代價,我的單純不見了。

四年後,我十九歲的夏天,我的父母陪我去了離家很近的C城就讀大學。 我終於可以遠離那些回憶,那種感覺就好像我是個逃兵。 我用盡可能青澀的聲音告訴接待我們的學生:我是簫子俊,我讀的是中文。

他們沒有覺得我有什麼特別,我很會隱藏自己,這是我的天賦,也是我的本能。

我開始結束單純的學生生活,開始有多多少少的工作。 雖然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那是沒必要的。 但無論如何忙碌是一種幸福,我至少能夠明白我想要的是什麼。

狐狸告訴我台長找我。 我在電台其實認識那幾個人,我通常是一下節目就走人。 台長是個謝頂的中年男子,他喋喋不休說了許久。 大意是有個很重要的廣告客戶要我去參加他們的某個活動。 我告訴他,不去。 台長的臉色立刻難看。 我估計他應該還沒被誰頂撞過。 我不想多說,轉身就走。 我不擔心我的節目,狐狸會幫我擺平,她會解釋我的節目有多高的收聽率,也會闡明除了我就沒人能維持節目的人氣。 事實證明我猜對了,狐狸只在電話裡抱怨了我一通就沒什麼了。

為了看卡通方便,我開始自學日文。 每天纏著淇在MSN上聯繫對話。 淇對我半生不熟的日文常常莫名其妙,她不清楚我要表達什麼。 但我堅持,我的優點,也是缺點;就像對Leo。 Leo沒有愛過我,從來,一直,永遠。 我求過他,逼過他,但是徒勞無功。 說過放棄,但無法放棄。

我毀掉了自己的幸福,也把他的幸福拉去陪了葬。

我為一家賣仿日式潮流的店畫海報,我特意在畫上加了句:愛しころ。 雖然進進出出的人並不知道意思,但他們還是樂意停下腳步來看看。 店長還送了我一件他們的T-shirt,上面印著一隻憨態可鞠的熊。

Leo在軍訓結束後的告別Party上也穿過這樣款式的衣服。

他當時坐在我的旁邊,有一搭沒一搭地閒聊著,周圍的喧鬧熱鬧與我們無關。 他突然說,我們走吧,找個地方去通宵達旦。 我陪他去了。 就這樣,我們成了朋友,於是他每次通宵的習慣跑來找我。

我已經不是一個喜歡熬夜的人,總是在午夜的時候伏在電腦桌上入睡。 Leo每次叫醒我時已經是天亮了,他總是對我說,下次再也不叫你了,沒點意思,那麼早就睡了。 我一笑置之,因為這句話從來沒有兌現過。

有次我半途醒來,卻發現他沒有在玩遊戲,而是安靜地看著我。 他見我醒來,微微一笑,又繼續玩他的遊戲。

如果不通宵,我們會坐在天台上看星星。 他不抽煙,只喝一些清淡的酒,只有在這個時候,他才不會如平時般沉默。 我們會說起那些過往的事情,那些曾經的人。 我們的語調不像是在說自己,而是在說那些與己毫無關係的人。

Leo曾經愛過一個叫薇的女孩。 她比他大,她在A市,他在C城。 他曾經對她說,等我長大了,會去看你,你等我。

每年的12月他都會去看她,為了她的生日。 他熟悉每一班去A市的長途客運和火車的時間,他可以把往返的時間算得很精確。 在她22歲生日的那天他去看她,兜里揣著一個紅色絲絨面的首飾盒。 他在她的住處看到她正和另一個男人很親密地靠在一起,她拉著他的手對那個男人說,這就是我常給你提起的弟弟。 男人走過來跟他握手,對他說,你姊姊常在我面前誇你。

在她眼裡,他只是個穿著卡通衣服留板刷頭愛玩遊戲羞澀靦腆的孩子。

我一直不知道風在吸毒。 他的蒼白和體重減輕都是HEROIN的傑作。 他自己去主動戒毒,還告訴了我地址。 那並不遙遠,只有兩小時的車程。

那裡很乾淨,素潔淡雅,還有雪白的牆面。 風的病房很簡單,裡面的溫度剛好,床頭有一盤水仙,靜靜地開著。 他的精神遠不如前,彷彿剛經過一場浩劫。 他的衣袖挽著,白皙的手臂上有幾個烏黑髮青的針眼,彷彿詭異淒麗的曼佗羅花。

他見我來,似乎很高興。 問我,前幾天的聖誕節過得如何?

我笑笑,還好吧。

一點都不好。 他說,你不願意告訴我。

我沒有說什麼。

你手腕上的傷口是?

我摸了摸那條醜陋的傷疤。 沒說什麼。

風也沒說什麼。 他靠到牆上,輕輕嘆了口氣。 你跟我一樣,一定是在努力忘記某些事、某些人。 淇說你過得很累。

也許吧。

為什麼總是要去摘那些你永遠得不到的蘋果,卻從來不看那些就在你手上的?

我不知道。 可以不說這些事情嗎?

為什麼? 害怕,或在逃避。

我不知道該怎麼說,乾脆不說了。 我不想去觸碰那些傷口,免得引發一個尷尬的結局。 我沒有再待多久便離開了。 不知道為什麼,我發現風離自己越來越遠。 但我沒有想過,他真的會在一天離開我,再也不出現在我的生命中。

現在,我一直在想:假如風沒有說那些話,我們還是可以藉著彼此體溫入睡的少年。 也許正是因為他的離開,所以那些記憶就是那麼清晰。 我相信,我已經可以坦然面對笑著釋懷,或許吧。

比如那個聖誕夜。

Leo在一家仿真首飾店找我,我當時在那裡拿我畫海報的酬金。

Leo,你怎麼來這裡?

他沒有說話,看了一會兒就走,我追了上去。 11月的6點便已是天黑,Leo站在天台一語不發。 他將手伸進衣服的側兜,動作有點遲緩,而且用了點力氣。 他終於掏出了那個東西,就是向我提過的紅色首飾盒。

這是為薇22歲生日買的,我玩了三年的傳奇,賣掉所有的裝備,再加上我其他的積蓄才湊夠這些錢。 當我看到她手上戴著一枚鑲鑽的鉑金戒指時才知道我這個有多寒酸,他說。

我從他手上接過盒子,小心翼翼地打開,我知道那是Leo的心血。 也是一枚鉑金戒指,很簡單的式樣,但夠精緻。 我喜歡這樣的小環兒,真的很美。 Leo繼續說,我剛剛覺得那些假貨其實跟這個差不多,一眼看過去都是明晃晃的。

他長籲籲短嘆,我心裡很不是滋味。 這是我第一次見到他這麼不開心,我一直以為他是個沉默但快樂的人。 我不知道怎麼安慰他,我忽然對他說,Leo,我——愛——你。

他看著我,一臉的驚恐,然後一個耳光甩在我臉上。 等我回過神來,他已經不見了。 我笑了起來,那夜的風很涼,吹在臉上濕濕的。 其實這不是我想要的結果,如果我們可以當一輩子的朋友,我就滿足了。 我打電話去跟他解釋,他卻掛斷了我所有的電話。

某個早上,陽光很好,象淇離開的那天。 他們都去上課,房間裡只有我一個人。 鏡子裡我都認不出來了。 我不知道誰會把剃刀遺忘在盥洗台上,我看了一會兒,取出裡面的刀片。 鋒利的刀刃撕開我的皮膚,冰冷,疼痛在隨後衝上大腦,眼淚不住地往下流。 血滴在水台裡,有朵花盛開。 我將手腕放在龍頭那,用水沖,麻木蔓延到全身。 醒來的時候已經躺在醫院。

隨後的幾天,系裡來了幾個人看我,我不願意多說話。 有的傷痛不是所有人都能明白的。 出院回寢室的那天,又遇見了Leo,他看了我一眼,就走開了。 我也沒有說什麼,只是覺得以前對風的所有都報應到了自己身上。

很快就是平安夜,學校裡又熱鬧起來。 我從不覺得這些快樂跟自己有什麼關係,但這次我卻希望自己也能像他們一樣快樂,就算是假裝的。 晚餐後,在信箱裡看到了淇寄來的包裹。 裡面是一件九谷燒,還有她的一封信。 撕開封口,滑出一張照片,一男一女站在Hiroshima建地神社的紅色鳥居前。 女生是淇;男生長發,極似Yousuke Eguti。 淇說她現在和男友住在一起。 我希望她這次真的可以快樂起來。

放下信,走上天台,滿地都是煙蒂和酒瓶。 現在在天台的人都是孤單的。 鄰近的女生公寓下方有人在放焰火,一朵朵艷麗的煙火在夜空中盛開。 溫暖著冰冷的天空,讓我的眼睛都感覺到了溫暖。 Leo也在天台上,一臉的歉意。 他似乎想對我說什麼,但我選擇了逃離。 忘記一個人的最好方法就是再也不要見到他。

回到寢室,手機響起,是Leo的號碼。 我不知道該接還是拒絕。 鈴聲一遍又一遍地響著,不知道是誰將我的鈴聲換成了《很愛很愛你》,我的心一遍又一遍地在難過。 我按下了接聽,卻沒有說話,沉默了許久。 他終於說話了,對不起。 我們還是好朋友的。

我微笑著掛斷了電話。 我知道,一切都回不到過去了。 那些事情彷彿還在昨天,但我們都到了今天。 我記得他問我他適不適合唱歌,然後在電話裡唱。 我一邊聽一邊笑。 現在我想告訴他,他真的不適合唱歌,但回想他的歌聲卻可以感動我。 也許真的有些東西是只適合留在記憶裡的。

電台的聖誕節特別節目,我中規中矩沒出任何狀況。 我依舊很快樂,依舊在外表看起來很快樂。 狐狸在耳機裡稱讚我,說要請我吃飯。 最後一路熱線接進,是個女生,她說她失戀了想聽《可不可以不勇敢》。 我放了這首歌,狐狸示意我準備說結束辭,但我的心卻難過起來,再也控制不住的眼淚終於潰堤,在直播間裡號啕大哭起來。 狐狸問我怎麼了,我沒說。

我落淚的原因只是因為其中的一句歌詞:要從心底拿走一個人,很痛很難。

那些殘碎的影像從來就沒有如此清晰過,所有的傷疤剎那裂開…

Ceci est l’histoire d’une fille qui, s’appelle Amélie qui malheureusement a une triste fin.

Dans le refleet du miroir elle cherchait sa motié.

Le miroir s‘est brisé, elle ne l’a jamais trouvé.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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