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c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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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明白了再说

2020年6月24日 記錄一場群-架的觀點並表明自己的態度

中午,微信的提醒鈴聲大作,正吃飯的我,趕緊看看又發生了神馬大事。。。

結果呢,是一位J群友發了一篇文章,重點提出了就王振華猥褻致傷9嵗幼女案,作爲父母的職責。結果另兩位(后加入更多者)認爲:孩子是國家的,社會的,農民工因爲沒有得到國家完備的福利和父母收入的支持,只能外出打工,造成孩子的身心傷害,應該深究社會的監護責任。。。云云。

我認爲:孩子成長為社會人后,自然是社會人屬性,但是在未成年階段,父母的監護才是主要職責!!!你説我不外出打工,沒法養活孩子,那您現在外出打工了,您的孩子還不是受到了傷害?!少跟我説什麽國外對孩子連奶粉到基礎教育的支持,那跟父母的直接監護差著級別的!同樣是國家和社會支持的孩子,甭管哪國怎麽黑人的孩子犯罪率高呢?!!出來解釋解釋!你要説因爲父母需要出來掙錢,才能養活了孩子,那您還真就沒資格養孩子!給你們説點具體的,在美國,如果父母因爲要外出掙錢監護不了孩子的,國家/政府會把孩子“拿走”交給可以監護照顧的家庭裏!不是讓你的小孩子跟著你過tmd神馬外出打工的生活的!

你可以探視你的孩子,但孩子的每日監護權,是寄養家庭的父母的!

如果你的家庭可以照顧和監護自己的孩子,那麽就要拿出精力和時間,物質來好好教育看顧孩子。爲神馬新加坡的李太陽在過去的年代裏規定高等教育學歷出來的家庭可以養3個孩子,中等教育家庭可以2個,而初等教育家庭儘可以1個呢?!照你們孩子是國家的,那國家自然就按這個規定來處理孩子個數與家長學歷的關係了,你們是不是又要説不人道,不自由,不民主啦!天下的理都讓你們佔盡了是吧!

做人父母,首先就是要監護和養護和教育自己的孩子!!!不是tmd神馬國家的責任!你顧得了嘴顧不了孩的,你就得放棄一頭兒,不是讓你放棄做父母的血緣親權,是要放棄監護權力!否則,孩子除了危險和事故,在米國那樣的國家裏父母都是要被刑拘的!你説父母可以爲了錢缺失監護職責麽?!

大社會大政府的思維,真tmd根深蒂固呢!

ps:不想吵架,不接受所有的反論,也不會放棄對未來自己孩子的監護權力,沒有那金剛鑽,我就先不攬那瓷器活兒!爲神馬N多國家都規定了結婚年齡,而不是按你能生育了,就可以結婚來界定合法婚姻?!!!不就是你要先具有監護和撫養的能力嗎!傻叉兮兮的要先讀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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