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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升級過後的歐巴桑自許

「七日書」:第五日/我的家

第五天寫寫你的家吧!你此刻腦海中立刻浮現的「家」,你最想寫的家。它可以是兒時的房間、長大後搬離的單位、離開原生地的異鄉的家,又或是人生中第一個讓你有歸屬感的家。它的走廊、飯桌、窗外的風景是怎樣的?這一個家,帶給你什麼樣的特別感受?它有或沒有帶給你家的感覺?

我之所以買這個房子,其實是跟宿舍同住的室友大吵一架,負氣之下買的。

因為是不愉快的事情我就不說了。不過買了到現在,我衷心感謝那個當初和我吵架的人,人生當中偶爾和人吵上一架來點次刺激的並不全然是壞事,只能說這一切都是上帝美好的安排。

我記得室友還沒住進來的時候,有很長一段時間我一個人住兩人房,甚麼都是雙人份。兩個書桌,兩個衣櫃,兩個床頭櫃。但基本上不管是我的空間或是她的空間都放了我的東西。一個書桌自然是我讀書寫字用,另一個書桌我把它當廚房。桌上有小烤箱,書架上放的是杯子盤子和我煮咖啡的東西,抽屜裡放了一些調味料和刀子等料理用具。料理過後的杯盤自然就在浴室裡清洗。

住宿舍的時候我正在讀研究所,有一段時間我同學來與我同住,我讓她睡另一張床,早餐就在宿舍裡吃點東西喝杯咖啡再出門。

我那時正在趕論文,書桌上堆滿文獻,書籍,還有電腦,只有"廚房"那邊的桌子能好好的坐著喝咖啡吃點東西。來者是客,靠桌的椅子自然讓客人坐,我的咖啡只能蹲坐在地毯上喝。
喝著喝著,我小聲地說,我希望有一天能有一個真正的客廳請我的朋友喝杯咖啡,然後能有一個真正的流理槽可以洗杯子。

上帝聽到我小小的,微微的聲音,幾個月後我有了新室友,原來當成廚房的空間被完璧歸趙打回原形。再幾個月後我倆大吵一架,冷靜下來之後,我認為是自己不對,宿舍本來就是讓輪夜班有需求的人暫住,並非是讓人長住之處,我一住住了六年,差不多該走了。

之後我開始看房子,前後共花了兩個星期看了三四間。從看到現在這間房子到所有手續辦好過了戶搬進來,一共只花了三星期。

買的時候台南房市正低,若是現在才買,恐怕非我能負擔的起。

一晃眼這房子已經住了20年,近期打算改建浴室,當初和我吵架的那個年輕妹妹現在應該也40好幾了,很可能也為人妻為人母,想必也早就搬離那個我們暫時住的家了吧?

我叫AI 畫桌子上有ㄧ杯咖啡和一塊蛋糕,它把咖啡和蛋糕合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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