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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人,寫作人及愛書人

書評 : 卡波特及其《冷血》

杜魯門卡波特(Truman Garcia Capote),這個根本性地改變美國文學生態的人。他 11 歲已經開始創作生涯,19 歲女人短篇小說得獎。


大家談起文學,都很少提起杜魯門卡波特(Truman Garcia Capote),這個根本性地改變美國文學生態的人。他 11 歲已經開始創作生涯,19 歲短篇小說得獎,不過他是有代價的,他小時候父母離異,他離開自己的家鄉,只是為了媽媽的情人。而他天生的聲線,令他在學校受到排斥,而他只能夠生活在自己的小天地。才引發他創作的慾望。

他在 1959 的一個早晨,無意之間看到報紙的一篇報導,是關於堪薩斯州一宗殺人事件。這宗事件出現在美國最平凡的鄉村,然而,這宗死了四個人的滅門慘案,又是因為什麼動機而非殺不可,只是為了屋中的幾十元,還是這個家庭背後隱藏的仇恨,還是赤裸裸的暴力行為。人心惶惶的原因是,如果這只是一宗暴力這樣平凡,那麼人人都有遭受厄運的可能。

此書最特別的地方,是卡波特定性此事為「非虛構性的小說」,這看來是矛盾的,小說基本上是有主觀的創作的成份,又如何可以「非虛構」呢? 它又不是一本報導性的文學,也不是新聞的話,那究竟他要寫什麼?

人們之後叫這種題材作新吉納主義,將新聞報道不純粹是白描,而是把文學寫作的手法用於新聞中,也把新聞的體裁鑲於文學之中。

卡波特拿到監獄長的訐可,可以在牢內,時間不設限制的與二個凶手交流,把他們記得對話,信函,日記,自傳放在小說之中,場景和心理描寫,都是在這樣曖昧,亦是獵奇對象,也是好朋友的關係下,寫出的。

卡波特對於寫此小說進入了入了著魔的階段,是因為兇手中的主人公的經驗和作者的很相似,他的這種耽溺,甚至使他從監獄中,把二個兇手的信,日記自傳帶出牢外,並引用 Perry 的自傳,這樣寫 :

「我父親當時僱了一個黑人幹一些耕地或是奕牧的幹活……父親是知道或者懷疑(按:二人的出軌),事情以分手而告終……」

青少年他因偷竊而被收入教養院,另一處寫到:

「教養院里我常遭到一個女看守的毒打,她當著其他孩子的面罵我,羞辱我。」                        

他就是如此人竭斯底里,不吝餘力的,精細刻畫細節。他帶點同情,可能是一種微妙的共鳴,被拋棄,被羞辱,被遺下。這已經超越文學創作所要求的,也不可能是新聞,而是一個曖昧而冷靜得可怕的創作。他的筆要求他要冷靜處理行凶者的心理動機,而且要寫到行刑的一刻。這是從背後竄出來的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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