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自在流之筆記與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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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記部分寫點什麼記錄一天心得與所作所為,直到我找到工作或是我的另外一個創作身分能夠公開活動為止。繪圖創作FB粉專:超自在流 -CZZR- https://www.facebook.com/chouzizairyuu (本網誌已經停止更新)

#019 The Call of the Wild 解析 2020-12-4

繼續來上一次翻譯的心得,由於單字與文法都是義務教育等級,我主要會探討中英文寫作上的差異,以及我個人要如何強化寫作練習這兩方面。附帶一提,我從新開始英文書寫體的練習了,在我的興趣內其實還包含了練字這一項。


輔助閱讀:現在式、過去式與現在完成式的用法區別

Buck did not read the newspapers, or he would have known that trouble was coming; not just for himself, but for every dog with strong muscles and warm long hair from Canada to California. Because men, searching in the Arctic Darkness, had found a yellow metal, thousands of men were rushing into the Northland. These men wanted dogs, and furry coats to protect them from the cold.
巴克不讀報紙,不然他就不會知道麻煩即將蒞臨;不只有他自己,還有對每一隻從加拿大到加利福尼亞,那些有著強壯肌肉與溫暖長毛的狗兒們。因為在黑暗北極搜尋的人們找到了一種黃色的金屬,數以千計的人們衝向了北方。那些人們需要狗兒們,還有毛茸茸的大衣保護他們抵禦寒冷。

第一段並沒有什麼特殊的寫法,除了形容詞位置都放在被修飾者的後方這一點,對於非母語用者讀起來還是有點「阻塞感」。其中英文語氣轉折多用or與but,不像中文中還有然而、可是、不過還有但是等同義詞——甚至是破折號可以使用,在翻譯過程中要選哪一個還是有點樂趣。

Buck lived at a big house in a sun-kissed California valley. Judge Miller's place, it was called. It stood back from the road, half-hidden among the trees, and it was huge. There were long, winding driveways, small houses for servants, green fields, and a well.
巴克住在位於陽光充沛的加利福尼亞山谷的一棟大豪宅內。喬治米勒的土地,人們是這麼稱呼的。他背對著道路,半藏在樹林之間,十分巨大。那裡有條長又蜿蜒的車道,給僕人住的小屋,綠色草地,還有一口井。

翻譯到第二段,不曉得是我自己上課不認真,還是中文用者對英語不夠了解,開始注意到到目前為止的段落都以過去式寫成,感到了有些衝擊感,以我自己來讀這本小說的感覺來說,這一段像是有一個人直接對著我「講述一個正在發生的事」,用現在簡單式或進行式來寫作應該也不是問題,不過為了可以讓自己的英文更接近母語人士,我還是去找了相關資料重新學習各個時態上的意義。

時態變化真的是中文人士的罩門嗎?

And over this. Buck ruled. Here he was born, and here he had lived the four years of his life. It was true, there were other dogs, but they did not count. Some lived in the crowded kennels, others led mysterious lives in the house — strange creatures that rarely put a nose out of doors or set foot to ground.
而這一切,都由巴克統治。他在這裡出生,而且在這裡生活了四年。這是真的,雖然這裡還有其他的狗兒,但是牠們沒有計算過。有些生活在擁擠的犬舍,其他則在屋子裡過著神祕的生活,一群偶爾會把鼻子伸向門外或是把腳插進土裡的奇妙的生物。

這裡連續用到兩次將Here置於字首強調巴克所在地的用法,正好呼應了先前在母語窠臼這篇文章提到的使用差異,在翻譯過的句子裡可以看到主詞(包含被省略的)依舊是擺在位置的前方,如果沒有多方閱讀各類語言的書籍,就很難注意到這樣差異,也就很難反應到自己的寫作上。另外這裡最後一句其實並沒有完整了解各個介係詞的意義,還是使用上下文拼湊的方式來翻譯,我想還是有很多錯誤的,像是 set foot to ground ,這句的翻譯我就很沒有自信。


在翻譯過程中,還是最能感受到英文文法對於子句類的修辭法,與中文最大的不同,中文作為一個語素語言,不需要子句輔助,所以對於英文寫作時數不滿一日的我來說,活用各類子句仍然是寫作練習上首要注意與加強的部分。

下一部翻譯練習預計挑選《EMMA(艾瑪)》這本書來嘗試,這也是一本高中買下來後一頁都沒讀過的老骨董,到底整本故事在講什麼,可以說是毫無頭緒,那麼我們下一篇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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