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恩
司恩

Weg von hier ── das ist mein Ziel.

散文的珍貴

如果我們採取簡單一點的定義,那麼散文,相對於韻文,就是不押韻、也不講求什麼格律排比的文體。用我個人的話來說,那散文即是「最自由的文體」。由簡單的定義來看,小說也是散文,是以散文形式進行的事件、角色、衝突與整體故事的譜寫。所以,詩歌和小說這些文體,比起散文多了一些別的東西。而個人認為,散文的珍貴之處就在於其相對較為純粹且簡單的:自由與本真。

先說自由。散文之自由,意思是我不用考慮押韻,我不用考慮格律,不用對仗排比,沒有格式困擾我的思考。我的心靈漫步在哪裡,我的散文就如實傳達出我心靈的風景,我不必為它新增濾鏡、選擇特效。散文自由之珍貴,在於每一個人都可以樸實地傳達自己內心的風景。

承上所述,散文之本真即來自於個人經驗的誠摯表達(然而,我們可以採取虛構的形式,或用代擬的角色來呈現,這並不影響散文經驗表達的價值),這點在文學上又可以表現為:「我寫,不是因為我想寫,或是別人要求我寫,而是我不得不寫。」這種不得不寫珍貴並且重要在於,這是藝術給予我們生命乃至靈魂的寄託、祝福和拯救。我寫我快樂,我寫我悲傷,是因為我,作為一個有感受的靈魂,確實地感受快樂與悲傷,並且,書寫能夠記錄它,乃至提升它,使它從我今日瞬間的體驗,昇華成為,如果幸運的話,流傳在紙頁上的永恆。這些書寫將會超越我(的生命),成為比我更長久、更有影響力,甚至更美的東西。

而小說(家)的工作是,去超越我們有限的經驗。蒐集素材、描摹人們不理解的事物,設想不存在的場景,填補人們沒能見證真實的空白之處(例如歷史小說的對白與人物的情緒)。小說因此是虛構的,但小說家抱持的,和散文是同一的本真:他們的文學藝術所描寫的,是真真實實的心靈風景。以一個比較視覺化的例子來說明,比如梵谷的星夜,那扭曲的夜空和星星並不真實(至少不是我們眼中所見),但對藝術家來說,在他的心靈來看,是本真的,是值得,而且必須被記錄下來的。因此,「真實」並不意味著藝術的價值。有了照相機,為什麼還需要畫家?因為我們需要看的,不是我們眼中所見的真實,而是藝術心靈的獨特創造。

文類分成小說與散文,對我而言重要之處在於,散文追求的自由與本真是不可取代的:即,我們以最簡單、樸實、本真的形式,去描寫生命。比如蒙田的隨筆集,比如佩索亞的不安之書,比如其他許許多多的散文書寫者。他們以及其散文的珍貴,在於讓人們懂得欣賞心靈與思考之美:剝除詩歌那樣的押韻等文字形式,剝除小說的劇情角色衝突等安排技巧,以純粹的,基本的,不須文學技藝門檻就能閱讀的平實語言,來傳達生命經驗與美感。這是散文珍貴之處,也或許是散文逐漸式微、人們逐漸失去這方面鑒賞與審美能力的此刻,散文最需被提倡之處。換言之,是欣賞、發掘生命經驗的幽微與深遠之處,同樣平常的風、同樣平常的雨,在藝術家的眼中和筆下,如何提煉出特殊的風格?如何以語言和文字去重新召喚普遍經驗裡的美感?這是最難言明之處,也是其最珍稀的價值。

因此,散文文類如果和小說做出區隔,或和韻文詩歌做出區隔,那就是其藝術之美不勝在於押韻格律,不勝在於虛構發想,而是對於(某種程度上)生命經驗真實的直球對決。之所以說某種程度,是因為我們本就無法百分之百真實再現一切。我無法準確回想起十年前和某人對話的一字一句,我無法確定咖啡廳播放的是哪一首爵士樂,但是,我,身為散文寫作者,所必須要求的,就是如實呈現出自己心靈中的那片風景。我不能確認百分之百的真實,亦如評審也無法,但是我必須忠於自己的心靈。因此,如果今天散文得到的重視,是來自於其題材、來自於其虛構的劇情、角色,及對話,那麼這種散文就沒有存在的必要,因為這是小說家努力開拓的疆土。定義上,小說派生於散文,但是散文的本質與價值,並不應受到小說的出現而有貶損,反而更彰顯其特出,理由我已在前面探討過。

所以,我們應該在乎並且確認的,就是散文是否仍在其自有的範圍內,仍然自由且本真地生長。它將不受詩歌音韻的影響,將不受小說繁複炫麗的技藝引誘,而是在最自然樸實的文字當中,孕育本當,也本僅屬於散文此一文類的藝術之花朵。這才是散文珍貴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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