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有恒
劉有恒

以理工求真精神從事三十年學研的文史工作研究,尤精學術辨偽.辨偽內容遍中國音樂學,崑曲學,文學及戲曲學,史學,中國古典學及經學,與佛教史.及新詩創作人,出版著作計數十種.並天文物理研究者

從『受五戒作優婆塞』一語即知《牟子理惑論》乃劉宋或南齊人之偽作 ———劉宋到南齊間的陸澄偽造《牟子理惑論》及《四十二章經》系列之二

從『受五戒作優婆塞』一語即知《牟子理惑論》乃劉宋或南齊人之偽作

———劉宋到南齊間的陸澄偽造《牟子理惑論》及《四十二章經》系列之二

一、三國時代沒有所謂『受五戒』的存在

有關三國時代的佛教在中國的情況,梁慧皎的《高僧傳》卷一〈魏‧雒陽‧曇柯迦羅〉裡就陳述的十分明白:『魏嘉平中來至洛陽。于時魏境雖有佛法,而道風訛替,亦有眾僧未稟歸戒,正以剪落殊俗耳。設復齋懺,事法祠祀,迦羅既至,大行佛法。時諸僧共請迦羅譯出戒律,迦羅以律部曲制,文言繁廣,佛教未昌,必不承用。乃譯出《僧祗戒心》,止備朝夕。更請梵僧立羯磨法,中夏戒律,始自乎此。』

其內容,一如曹仕邦〈僧祇律在華的譯出、弘揚與潛在影響〉(華崗佛學學報第7期,1984年)一文指出:

『傳稱曇柯迦羅未抵中夏以前,曹魏的中國沙門只是剃了頭,誰都沒有依佛教的正式程序受戒,而且禮佛也仿效了漢人原有的祠祀方式。』


而當日所謂羯磨法只是立下了各種僧事的處理的議事法的作持的戒。並沒有規定在家修行的所謂『優婆塞』要遵守何等的戒律。

二、三國及晉朝早期禁止漢人出家,和尚都是西域人

湯用彤也指出過,後趙石虎(335-349 )時的王度指出漢、魏只准西域人出家,漢人不能出家:

『往漢明感夢,初傳其道,為聽西域人得立寺廟都邑,以奉其神。其漢人皆不得出家。魏承漢制,亦循前軌。』


東晉時桓玄尚說:『曩者,晉人略無奉佛,沙門徒眾,皆是諸胡,且王者不與之接。』也指出了在晉初也是禁止晉人出家,一沿曹魏之制。

譯經是譯給尤其是中華之人看的。於漢魏及西晉,時中華之人都不可成為沙門,則沒有譯戒律給中華沙門的需要性,故而在家修行者更無律藏譯出之必要,故一如湯用彤所言,直到東晉初的道安,中華都尚無任何對於沙門的戒律規定的律藏經的出現,更遑論在家信眾要什麼戒律。此亦經濟學所謂需求創造供應,沒有需要自無供給的出現。故而漢魏直到東晉初,在家信眾(優婆塞)無戒律遵守的規定的譯經出現,自無《牟子理惑論》內所說會有什麼『受五戒,作優婆塞』的事實發生,更因此可知,東晉初的道安錄不錄《牟子理惑論》及《四十二章經》的原因,乃是根本此二書還沒有被偽造出來之故。

三、到晉代甚至到劉宋初年譯經裡尚未出現『五戒』一辭


佛教所謂的『五戒』,是指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但早期如鳩摩羅什後秦弘始七年(405年,即東晉義熙元年)譯成的《大智度論》不譯成『五戒』而譯『五怖五罪五怨』;

『何等為五恐怖怨對休息?若殺生因緣罪怨對恐怖生;若離殺生者,彼殺生罪怨對因緣生恐怖休息。若偷盜、邪淫、妄語、飲酒罪怨對因緣生恐怖;彼若離偷盜、邪淫、妄語、飲酒罪怨對者,因緣恐怖休息,是名罪怨對因緣生五恐怖休息。』


即如到了南朝劉宋初期的元嘉年間(435~443年)求那跋陀羅所譯成的《雜阿含經》,也還不講『五戒』,而講『五恐怖怨懟休息』: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比丘,於五恐怖怨對休息,三事決定,不生疑惑,如實知見賢聖正道,彼聖弟子能自記說:“地獄、畜生、餓鬼惡趣已盡,得須陀洹,不墮惡趣法,決定正向三菩提,七有天人往生,究竟苦邊。』


四、所謂『五戒』的譯出始於劉宋年間


被北涼沮渠蒙遜於宋元嘉十年(433年)殺害的曇無讖譯出一部《優婆塞戒經》,裡面列了六戒,今之佛學研究者認為,『為授菩薩優婆塞戒,故須授六重,二十八輕戒。』(太虛法師《優婆塞戒經講錄》)。但是在〈受戒品十四〉提到了:『善男子,優婆塞戒,極為甚難。……人有五事,現在不能增長財命,何等為五:一者樂殺,二者樂盜,三者邪淫,四者妄語,五者飲酒。……如來正覺,說優婆塞戒,或有一分,或有半分,或有無分,或有多分,或有滿分。若優婆塞受三歸已,不受五戒,名優婆塞。』


具體列出了優婆塞『五戒』及內容者是題為『宋元嘉年求那跋摩譯』的《優婆塞五戒相經》,僧祐《出三藏记集》:『《優婆塞五戒略論》一卷(一名《優婆塞五戒相》)……宋文帝時,罽賓三藏法師求那跋摩,於京都譯出。』內中明白講出優婆塞需要行『五戒』:

『王白佛言:「世尊已為比丘、比丘尼、沙彌、沙彌尼制戒輕重,唯願如來亦為我等優婆塞分別五戒可悔、不可悔者,令識戒相,使無疑惑!」佛言:「善哉,善哉,憍曇!我本心念,久欲與優婆塞分別五戒。若有善男子受持不犯者,以是因緣當成佛道。若有犯而不悔,常在三塗故。」』

五、劉宋到南齊人見《優婆塞五戒相經》,於偽造《牟子理惑論》裡用上了

《牟子理惑論》裡講:


『靈帝崩後,天下擾亂,獨交州差安,北方異人咸來在焉。牟子將母避世交趾,年二十六歸蒼梧娶妻。……惑人聞之,叉手避席,俯伏曰:今也聞命,霍如湯雪,願受五戒,作優婆塞。』

末後的『受五戒,作優婆塞』,只要如上舉證,明察所謂譯經出現優婆塞所需遵行『五戒』的專經始於『宋元嘉年求那跋摩譯』的《優婆塞五戒相經》,作偽者讀到此經的名稱的『優婆塞五戒』,於是用到其偽托是漢末牟子的《牟子理惑論》裡的『受五戒,作優婆塞』一句裡。


一如上述,在三國時代優婆塞並不需要行『五戒』,因為根本沒有此一或其他談及五戒的佛經譯出,也沒有出現『五戒』的稱呼,同時,那時的優婆塞也沒有戒律可言。到了晉初仍行三國舊規,亦無譯經傳揚優婆塞要行『五戒』,東晉也如此。到了劉宋時期北方曇無讖譯出一部《優婆塞戒經》有提到『五戒』但以六戒為重,而劉宋元嘉年間求那跋摩譯《優婆塞五戒相經》出來之後,此優婆塞得守『五戒』始深入人心,於是在劉宋到南齊間有作偽者出來寫出《牟子理惑論》,就用了上去,也露出了作偽的尾巴。

而此人,就是史上初次寫出有牟子此人此書的劉宋到南齊期間的陸澄(西元425~494年)其人。其時,《優婆塞五戒相經》已流行,優婆塞在家信佛仍得守『五戒』經由《優婆塞五戒相經》已深入信眾之心,故而,陸澄偽託於牟融此子虛之人寫作《牟子理惑論》,一見其引用了劉宋始流行優婆塞守『五戒』,即知陸澄就是十足嫌疑人。

此文係吾人證《牟子理惑論》及《四十二章經》係劉宋到南齊間的陸澄其人所偽造的系列文章的另一篇。(劉有恒,2019.11.23於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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