徙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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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就是做真心喜歡做的事而感到幸福

七年【三】

我身邊的每個人都看到了我的幸福,只有我一個人視而不見。

詹耀輝說完他的故事,陳俊守頓時啞口無言,千頭萬緒的,肚子卻餓了。過了片刻,他才說:「小老弟,走吧,我請你去喝兩杯,祭祭五臟廟,換我說說我的故事給你聽──如果你有興趣聽的話。」

近午的陽光有著透明薄紗的質感,淡淡拂在臉上的感覺像午後短暫的夢境,昏濛的樹影東一塊西一塊,在清風中閃爍金光,一如起伏的波浪。陳俊守買了兩瓶礦泉水,遞一瓶給詹耀輝,「喏,喝瓶水補充一下水分。」詹耀輝道了聲謝接過水,仰頭咕嚕灌了半瓶,清涼的水沁透心脾,頓時感到通體舒泰。

他們在附近找了家賣山產野味的館子,兩杯生啤酒下肚,詹耀輝心情頓時好了起來(他有好一陣子沒沾酒了,全身細胞如沐甘泉,霎時活轉過來似的),陳俊守清朗的笑臉隱約挾著淡淡的憂鬱,煩惱像影子似地跟著。

「大哥,你除了沒有兒子之外,好像什麼都有了嘛,怎麼看起來心事重重,很不快樂的樣子。」

陳俊守苦笑了笑,盯著木紋桌面,彷彿在想著該怎麼措辭,末了他終於惘惘地說:「人外表看起來幸福,不見得就一定幸福。也許吧,是我太貪心了,真要比較的話,我在各方面確實都比你幸運太多了,至少,我衣食無憂,還有個平凡溫暖的家庭。」

「就是啊,那你又有什麼好煩惱的?」

「欸,這說來話長──」


(陳俊守的自白)

我在大學時有個很親密的女友,我們是在社團認識的,她可以說是我此生的至愛,我想我這輩子再也找不到比她更好更適合我的人了,不管是情人或妻子,她都是我的第一人選,然而因為我的愚蠢,錯過了她,錯過了原本應得的幸福。那種與幸福擦身而過,眼睜睜看著別人奪走至愛的感覺,比在心上割肉灑鹽還要教人難受。

我們交往了七年,回想起來卻像七天一樣短暫。大學時期我忙著搞社團,搞到延畢,她比我先出社會,上班之餘還得花心思陪伴我鼓勵我;讀研究所時,我好高鶩遠,妄想一夕致富,不好好讀書去玩股票,欠了一屁股債,也是她拿出積蓄幫我還掉的。多年來,她一直不離不棄的給我支持和慰藉,而我卻只會不斷地傷害她。儘管我對她的愛是那麼深,再多的時間也不夠容納。可惜,我並沒有早一點發現這些,等到她說要離開我的時候,我才恍然明白,我不能沒有她,沒有她的我就像是一具沒有靈魂的軀殼,行屍走肉。

你一定很納悶,她為什麼會想要離開我,是啊,連我自己在起初的時候都不敢相信她會這麼做,她是那麼愛我,那麼以我為中心,把我們的幸福構築在我們共同的理想中,就等著一起去實現罷了。那時候我很不諒解她,她說的理由有一半以上我不能理解,現在我懂了,也太遲了。

兩個人在一起太久,有些事你會開始認為理所當然,你會以為她能夠體諒、瞭解,畢竟我們已經這麼親密了,有什麼事沒經歷過?我就是太自以為是了,完全沒有顧慮到她的感受,總以為她是我的了,失去我她能怎麼辦?她會活不下去的;她也曾經對我這麼說過,而當時那個自大愚蠢的我自然是深信不疑的。

我身邊的每個人都看到了我的幸福,只有我一個人視而不見。

她不單單是我的幸福而已,她也是凝聚我和家人之間的向心力,再也沒有一個女人能和我的家人相處得那麼融洽,每個人都肯定她是我未來的妻子,包括我自己在內;我媽甚至等不及她成為我們家的媳婦,就先認她做了乾女兒。她乖巧、伶俐、勤勞,比我還要得我媽的疼愛。她經常陪我媽去市場做生意,不知道的人還以為她是我媽的女兒,沒有客人不喜歡她的。對於我們之間的事,我媽只有一句話:「你沒那個福氣。」

我還清楚記得,那些我當初渾然不覺卻深深傷害她的事,那些往事像一縷縷切割人的刀光,刺得我遍體鱗傷,以為應該要血流如注的,可惜卻沒有,只有一陣陣椎心蝕骨的折磨,一刀一刀,永遠伴隨左右。

那年,她在台北工作,我在屏東當兵,再幾個月就退伍了。有一天晚上,我打電話給她,她很興奮地告訴我說她升職了,我當時聽了沒做什麼表示,只淡淡說了些鼓勵的話。這事過後沒多久,我們共同認識的一個學妹考上研究所,我為了恭賀她,買了一束花北上。當時她也在場,親眼看我把花送到學妹手上。

我以為她不會介意的。我們之間的愛已經超越了友情和親情,我的愛擺在心裡,唾手可得,她怎麼會不明白呢?但我錯了,徹頭徹尾錯了。那時我做了太多類似像這樣愚昧的事,林林總總,我一時也說不清楚,總之她的心一次比一次冷,打擊一次比一次深,直到她再也受不了我慣性的冷落,正好這節骨眼上又冒出一個追求她的男同事趁虛而入,我們的愛情就這麼完了,被我的愚蠢自大蠶食一空。

她一開始不敢讓我知道她對我的心已經死了,並且有一個比我更重視她的人適時出現,她怕我在軍中承受不起兵變的痛苦,做出傷害自己的事來,於是瞞著我,直到我退伍回到家,才在電話裡跟我談分手。我人生中頭一遭嚐到心碎的滋味,那滋味竟然是空的,腳底下沒有支撐,一路往下掉,往下掉,不知道自己會掉到什麼地方去,什麼都不能想,不能看,不能感覺,一心只渴望能撞到個什麼東西,阻止我往下掉,即便粉身碎骨也無所謂。

我承認自己並不專一,甚至不止一次背著她與別的女人偷情,儘管我一片心在她身上,但我那可鄙的雄性激素卻不斷驅使我背叛她、背叛愛情,編織各種合乎情理的藉口。她曾經原諒過我一次正式的出軌,和無數次非正式的意圖,而我卻不懂得珍惜。現在,她不必取得我的寬恕,儘管她在電話那端泣不成聲,可她的心意卻如此堅定,「不能再回頭了,對不起,我真的真的不能再回頭了……」她哽咽地說。

我不相信,我不相信我不能再次贏回她的心。我每週北上去看她,送花,寫信,打電話,我重新追求她,妄想以我狂烈而不顧一切的熱情打動她。然而一切都太遲了,她苦勸我忘了她,並斬釘截鐵告訴我:「我們都不可能再回頭了,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你有你的路要走,我有我的生活要過,你這樣苦苦糾纏算什麼?想毀了我,還是想毀掉你自己?不值得啊,你心裡很清楚,我們已經不能再像從前一樣了。已經變質的愛情,再多的努力也只是互相折磨。回去吧,我過得很好,很幸福,這不就是你希望的嗎?難道你不希望嗎?」然後她說:「我要結婚了。」

當然,新郎不是我。

她結婚了,嫁給一個陌生人──對我來說他完全是個陌生人,我怎麼能夠放心呢?那個男人怎麼可能給她只有我才給得起的幸福?不可能,失去我的她是不可能得到幸福的,我一直對自己這麼說。然後我做了一件令所有人搖頭的事,我持續不斷騷擾她,送花,寫信,打電話,每週上去看她,逼得她不得不搬家,換工作,停掉所有的電話號碼。我想我大概是瘋了吧,瘋狂地愛著她,曾經,我以為還在的她。

最後一次見到她,她已經快要做媽媽了,挺著圓滾滾的肚子,臉上掛著我從來沒見過的笑容,充滿溫暖和愛,我猜想,那就是幸福了吧,我沒有能夠給她的幸福。那一刻,我哭了,像個孩子似地哭了,含著無法自圓其說的寃情,絕望而寂寞地哭著。

因為寂寞,我後來試著和一個喜歡我的學妹在一起,我以為這樣就可以讓我忘了她,忘了我們的過去;可是沒有用,我仍然寂寞,寂寞得發狂。這時我才瞭解到,原來寂寞是沒有靈魂的,它喜歡侵占人的軀殼,把所有一切都趕出去。

學妹很清楚我和她之間的事,我們曾經是同一個社團的好朋友,她們也曾經像姊妹淘似的親密,可女人的妒火是無情的,它可以燒毀一切擋在愛情中間的東西,玉石俱焚也在所不惜。雖然我對前任女友仍抱持著一絲奢望,然而為了我墮兩次胎的學妹,第三次又懷孕的時候,我也不得不兌現我的承諾,娶她為妻。

七年,很巧,也是七年。我們結婚七年,頭兩年我還瘋狂地沉浸在挽回至愛的狂潮中,朋友都勸我,「你和她都已經各自結婚有孩子了,你還在奢望什麼?醒醒吧,不要再這麼下去了,你會毀了她,毀了這個家,也毀了你自己的。」

我知道,這些我都知道,可是我好痛苦,我就是沒有辦法從失去她的憾恨裡走出來,我不甘心,我寧可毀了兩個家庭也要重新擁有她,找回我們曾經美好的過去。我到處打聽她,找她,一點結果都沒有,然後我開始放棄自己,放棄那個冷冰冰且沒有愛的家。每天下班,我把自己丟在電動玩具店裡,試著從那些遊戲裡找到麻痺自己的方法。我厭倦回家,能在外面待多久便待多久。我恨這個虛無寡情的世界,寧可盲目地活著,也不肯睜開眼瞪瞪它。

這樣的日子不曉得過了多久,也數不清和妻子吵過多少架,嘔過多少氣;同在一個屋簷下的她,仍充滿耐性地守候著,守候著我哪天突然不經意的回頭,發現我目下擁有的一切,其實就是我曾經錯肩而過的幸福。不同的是,那個幸福已經飛走了,而這個幸福卻還在原地痴痴地等著我。

老三出生以後,我慢慢死了那條心,盡可能扮演好一個爸爸和丈夫的角色,規規矩矩過日子,把內心深處那個瘋狂的自己活活埋葬,讓他在黑暗的墓穴裡乾瞪著他自己的命運吧!我要活下去,就必須狠狠丟棄他。

你肯定以為這一切就這麼完滿的結束了吧——是呀,我也是這麼想的,然而連我自己也不敢相信,七年後的今天,我會犯下這麼荒謬的錯誤,而且就在我開始習慣這單調平靜的生活以後。情欲殺人不用刀刃,沒有血跡。七年,七年像個定時沉沒又升起的詛咒,這回把我手鐐腳銬逼到死角,一刀一刀凌遲,卻不讓我輕易死掉。

欸,世界真小,我沒有料想到一個無心(或其實是有意)的出軌會惹來這麼多的風波,甚至把我的至愛也牽扯進來。現在,我只祈求那個貪嗜肉欲的寂寞夜晚所犯下的愚昧至極的錯誤不會在七年後追上,毀了兩個行走在祝福之中的家庭。

我沒有把握,我真的沒有把握這次她會原諒我,不管她是我的至愛,我的妻,或是那個不甘心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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