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永健
郭永健

工黨主席

聚焦住屋需要 分割房屋市場

文:工黨主席 郭永健

房屋委員會近期公佈以試行形式加入房屋協會的「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簡稱「計劃」),容許合資格的房委會資助出售單位業主出租其未補價單位予有需要的家庭。計劃容許擁有單位達10年或以上而未補價的資助出售單位業主出租睡房或整個單位給輪候公屋三年以上的家庭。以上做法除了能惠及輪候公屋的家庭外,亦能讓資助房屋市場除了涵蓋買賣市場外,亦涵蓋了出租市場。

2005年至2018年的14年間,有2.5萬個居屋單位補價,即平均每年有1800個單位流向私人市場。截至2017年3月底,已補價或無須補價的居屋單位,便佔居屋單位總數23%。這些單位與私人樓宇無異,任何人士包括公司或境外人士都可以購買,而售價亦一樣脫離了一般市民的負擔能力。因此,如何把原居屋的單位留在資助房屋市場,繼續令有需要的家庭受惠,便十分重要。

回顧資助房屋的歷史,政府一直把二手居屋出售的對象擴大。1978年-1982年的早期居屋無需補價,在限售期完結後便可在自由市場出售。1982年5月起出售的居屋單位,便需要補價才能在私人市場出售。1997年6 月,房委會成立了「居屋第二市場」,讓公屋家庭能以綠表購買二手居屋。2013年及2015年,房委會推出「白表居屋第二市場計劃」臨時計劃,讓中低收入家庭以白表購買居屋,並於2017年11月把計劃恆常化。

因此,政府一直以來的做法都是放寬未補價資助房對的受惠對象。現在房委會的新措施容許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予特定的家庭,相信有助減少居屋流向私人市場。根據政府數字,房協及房委會共有35萬個業主擁有未補價單位達10年或以上。雖然過往一直未補地價的居屋違法出租的情況出現,但相信有部份業主在考慮違法風險後參與計劃。此外,部份居屋業主亦可能因上班或孩子上學等家庭因素希望搬遷,但過往必須居屋換私樓而牽涉大量金錢,計劃可讓他們出租居屋單位,然後租住其他單位。當然,計劃限定了租戶為公屋輪候家庭,他們的負擔能力有限,是否能與業主作出配對,亦是未知之數。

過往,政府對房屋問題的論述只著重於供應,對於如何分開處理投資需要及住屋需要,並無根本性的檢討。當雙倍從價印花稅、買家印花稅及額外印花稅均不能遏制投資需要,而且過往樓市的起伏令到政策朝令夕改,政府有必要從根本性改革房屋政策,保障市民《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中的適足住屋權。故此,政府應增加公屋居屋的供應、擴大公屋居屋的覆蓋對象,然後研究以社會保險的模式為所有香港市民提供適切的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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