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Tolk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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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貪婪歸因的一點思考

筆者認為,在社會問題的討論中怪罪貪婪,有害無益。

长期以来,似乎有这样一种观点,认为贪婪是人类一切混乱与罪恶的起源,这无疑是荒诞的。所谓贪婪,无非是人类追求更优环境,更丰资源的本能。

(似乎曾有人发明阶级人性论等理论,声称人性的状态与表现在不同社会中全然不同,企图证明一个在理想社会中的理想人性是可能的,这并不全错,然而所谓的贪婪与罪恶,贯穿了人类历史各个状态的社会,此类理想情况的可能恐怕微乎其微,将一个社会架构在这种莫须有的可能之上,既愚蠢又不负责任。)

​那么,恐怕这种对于人类不贪婪的幻想,和假设人不用吃饭喝水,是极其类似的了。当然我相信,如果人真的不用吃饭喝水,世界的确也会变得更加美好。

​既然这种本能无法从人类剥离,任何对于贪婪的抵抗,最终都会发展为对人的排斥,罗伯斯彼尔,波尔布特此类理想家所造成的恐怖,无需多言。

​此外,对于贪婪的行为本身,界定也模糊不清。毫无疑问,对于这一次界限的定义又将赋予极大的人治权力,这也是应当避免的。

​综上,显而易见,从贪婪出发讨论社会问题是毫无用处的。然而,贪婪却是最为明显的,也是最能激发人道德情感的归因。次贷危机爆发时,一些人将问题归结在华尔街精英的危险风投上,而另一些则怪罪于超前消费的贪婪的普通人。固然,他们的结果是当时金融危机的必要条件。然而,在先前的情势下,这二者都几乎不可能看见可能存在的风险,而做出了过于乐观的估计,换而言之,对于其贪婪的批判不会有任何结果,在下次类似事件发生时(在发生前往往难以预料),情势不会有任何改变。沉迷于对贪婪的批判,人们常常忽略了真正能够改变的问题,即社会债务的增加与"too big to fall"的大银行的形成,本身就会极大的增加社会风险。与其指责华尔街中的贪欲,企图以道德规范人心,倒不如建立一套真正能够限制银行家权力,追责不负责投机行为的机制。

与其企图消灭人性中的恶,不如建设一个能承受这些恶的社会。

(笔者仅为普通大学生,仅仅是生活中的一点感想与思考。如有考虑不周,敬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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