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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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简主义,每日好文!

宜相濡以沫

结婚以前大胡子问过我一句很奇怪的话:「你要一个赚多少钱的丈夫?」


我说:「看得不顺眼的话,千万富翁也不嫁;看得中意,亿万富翁也嫁。」


「说来说去,你总想嫁有钱的。」


「也有例外的时候。」我叹了口气。


「如果跟我呢?」他很自然地问。


「那只要吃得饱的钱也算了。」


他思索了一下,又问:「你吃得多吗?」


我十分小心地回答:「不多,不多,以后还可以少吃点。」


就这几句对话,我就成了大胡子荷西的太太。


婚前,我们常常在荷西家前面的泥巴地广场打棒球,也常常去逛马德里的旧货市场,再不然冬夜里搬张街上的长椅子放在地下铁的通风口上吹热风,下雪天打打雪仗,就这样把春花秋月都一个一个地送掉了。


一般情侣们的海誓山盟、轻怜蜜爱,我们一样都没经过就结了婚。回想起来竟然也不怎么遗憾。


前几天我对荷西说:「华副主编蔡先生要你临时客串一下,写一篇《我的另一半》,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当时他头也不抬地说:「什么另一半?」


「你的另一半就是我啊!」我提醒他。


「我是一整片的。」他如此肯定地回答我,倒令我仔细地看了看说话的人。


「其实,我也没有另一半,我是完整的。」我心里不由得告诉自己。


我们虽然结了婚,但是我们都不承认有另一半。我是我,他是他。如果真要拿我们来劈,又成了四块,总不会是两块。所以想来想去,只有写《大胡子与我》来交卷,这样两个独立的个体总算拉上一点关系了。


要写大胡子在外的行径和做人,我实在写不出什么特别的事来。这个世界上留胡子的成千上万,远看都差不多,叫「我」的人,也是多得数不清,所以我能写的,只是两人在家的一本流水账,并无新鲜之处。


在我们的家里,先生虽然自称没有男性的优越自尊等等坏习惯,太太也说她不参加女权运动,其实这都是谎话,有脑筋的人听了一定哈哈大笑。


荷西生长在一个重男轻女的传统家庭里。这么多年来,他的母亲和姐妹有意无意之间,总把他当儿皇帝。穿衣、铺床、吃饭自有女奴甘甘心心侍候。多少年来,他愚蠢的脑袋已被这些观念填得满满的了;再要洗他过来,已经相当辛苦。可惜的是,婚后我才发觉这个真相。


我本来亦不是一个温柔的女子,加上我多年前,看过胡适写的一篇文章,里面一再地提到「超于贤妻良母的人生观」,我念了之后,深受影响,以后的日子,都往这个「超」字上去发展。结果弄了半天,还是结了婚,良母是不做,贤妻赖也赖不掉了。


就因为这两个人不是一半一半的,所以结婚之后,双方的棱棱角角,彼此都用沙子耐心地磨着,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能够磨出一个式样来。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两人在很小的家里晃来晃去时,就不会撞痛了彼此。


其实婚前和婚后的我们,在生活上并没有什么巨大的改变。荷西常常说,这个家,不像家,倒像一座男女混住的小型宿舍。我因此也反问他:「你喜欢回家来有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同学在等你,还是情愿有一个像《李伯大梦》里那好凶的老拿棍子打人的黄脸婆?」


大胡子,婚前交女友没有什么负担,婚后一样自由自在,吹吹口哨,吃吃饭,两肩不驼,双眼闪亮。受家累男人的悲戚眼神、缓慢步履,在此人身上怎么也找不出来。


他的太太,结婚以后,亦没有喜新厌旧改头换面做新装。经常洗换的,也仍然是牛仔裤三条,完全没主妇风采。


偶尔外出旅行,碰到西班牙保守又保守的乡镇客店,那辛苦麻烦就来了。


「请问有没有房间?」大胡子一件旧夹克,太太一顶叫花子呢帽。两人进了旅馆,总很客气地问那冰冷面孔的柜台。


「双人房,没有。」明明一大排钥匙挂着,偏偏狠狠地盯着我们,好似我们的行李装满了苹果,要开房大食禁果一般。


「我们结婚了,怎么?」


「身份证!」守柜台的老板一脸狡猾地冷笑。


「拿去!」


这人细细地翻来覆去地看,这才不情不愿地交了一把钥匙给我们。


我们慢慢上了楼。没想到那个老板娘不放心,瞪了一眼先生,又追出来大叫。


「等一下,要看户口名簿。」那个样子好似踩住了我们尾巴似的得意。


「什么,你们太过分了!」荷西暴跳起来。


「来,来,这里,请你看看。」我不情不愿地把早已存好的小本子,举在这老顽固的面前。


「不像,不像,原来你们真结婚了。」这才化开了笑容,慢慢地踱开去。


「奇怪,我们结不结婚,跟她有什么关系?你又不是她女儿,神经嘛!」荷西骂个不停。


我叹了口气,疲倦地把自己抛在床上。下一站又得多多少少再演一场类似的笑剧,谁叫我们「不像」。


「喂!什么样子才叫『像』,我们下次来装。」我问他。


「我们本来就是夫妻嘛!装什么鬼!」


「可是大家都说不像。」我坚持。


「去借一个小孩子来抱着好了。」


「借来的更不像,反正就是不像,不像。」


谁叫我们不肯做那人的另一半,看来看去都是两个不像的人。


有一天,我看一本西班牙文杂志,恰好看到一篇报道,说美国有一个女作家,写了一本畅销书,名字我已记不得了。总之是说--「如何叫丈夫永远爱你」。


这个女作家在书中说:「永远要给你的丈夫有新奇感。在他每天下班之前,你不妨改一种打扮。今天扮阿拉伯女奴,明天扮海盗,大后天做一个长了翅膀的安琪儿,再大后天化成一个老巫婆……这样,先生下班了,才会带着满腔的喜悦,一路上兴奋地在想着,我亲爱的宝贝,不知今天是什么可爱的打扮--」


又说:「不要忘了,每天在他耳边轻轻地说几遍,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这篇介绍的文章里,还放了好几张这位婚姻成功的女作家,穿了一条格子裙,与丈夫热烈拥吻的照片。


我看完这篇东西,就把那本杂志丢了。


吃晚饭时,我对荷西说起这本书,又说:「这个女人大概神经不太正常;买她书的人,照着去做的太太们,也都是傻瓜。如果先生们有这么一个千变万化的太太,大概都吓得大逃亡了。下班回来谁受得了今天天使啦,明天海盗啦,后天又变个巫婆啦……」


他低头吃饭,眼睛望着电视,我再问他:「你说呢?」


他如梦初醒,随口应着:「海盗!我比较喜欢海盗!」


「你根本不在听嘛!」我把筷子一摔,瞪着他。他根本看不见,眼睛又在电视上了。


我叹了口气,实在想把汤泼到他的脸上去。对待这种丈夫,就算整天说着「我爱你」,换来的也不过是咿咿啊啊,婚姻不会更幸福,也不会更不幸福。


有时候,我也想把他抓住,嗦嗦噜苏苏骂他个过瘾。但是以前报上有个新闻,说一位先生,被太太喋喋不休得发了火,拿出针线来,硬把太太的嘴给缝了起来。我不希望大胡子也缝我的嘴,就只有叹气的份了。


其实夫妇之间,过了蜜月期,所交谈的话,也不过是鸡零狗碎的琐事,听不听都不会是世界末日;问题是,不听话的人,总是先生。


大胡子,是一个反抗心特重的人,如果太太叫他去东,他一定往西;请他穿红,他一定着绿。做了稀的,他要吃干的;做了甜的,他说还是咸的好。这样在家作对,是他很大的娱乐之一。


起初我看透了他的心理,有什么要求,就用相反的说法去激他,他不知不觉地中了计,遂了我的心愿。后来他又聪明了一点,看透了我的心理。从那时候起,无论我反反复复地讲,他的态度就是不合作,如同一个傻瓜一般地固执,还常常得意地冷笑:「嘿!嘿!我赢了!」


「如果有一天你肯跟我想得一样,我就去买奖券,放鞭炮!」我瞪着他。


我可以确定,要是我们现在再结一次婚,法官问:「荷西,你愿意娶三毛为妻吗?」他这个习惯性的「不」字,一定会溜出口来。结过婚的男人,很少会说「是」,大部分都说相反的话,或连话都不说。


荷西刚结婚的时候,好似小孩子扮家家酒,十分体谅妻子,情绪也很高昂,假日在家总是帮忙做事。可惜好景不常,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他背诵如教条的男性自尊又慢慢地苏醒了。


吃饭的时候,如果要加汤添饭,伸手往我面前一递,就好似太阳从东边出来一样的自然。走路经过一张报纸,他当然知道跨过去,不知道捡起来。有时我病了几天,硬撑着起床整理已经乱得不像样的家,他亦会体贴地说:「叫你不要洗衣服,又去洗了,怎么不听话的。」


我回答他:「衣不洗,饭不煮,地不扫,实在过不下去了,才起来理的。」


「不理不可以吗?你在生病。」


「我不理谁理?」我渴望这人发条开动,做个「清扫机器人」有多可爱。


「咦,谁也不理啊!不整理,房子又不会垮!」


这时候我真想拿大花瓶打碎他的头,可是碎的花瓶也得我扫,头倒不一定打得中,所以也就算了。


怎么样的女人,除非真正把心横着长,要不然,家务还是缠身,一样也舍不得不管。真是奇怪的事情。这种心理实在是不可取,又争不出一个三长两短来。


我们结合的当初,不过是希望结伴同行,双方对彼此都没有过分的要求和占领。我选了荷西,并不是为了安全感,更不是为了怕单身一辈子。因为这两件事于我个人,都算不得太严重。

《大胡子与我.节选》

-三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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