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偉棕
鄧偉棕

律師,中大社會系畢業,努力捍衞說真話、尊重人權的核心價值;追求落地的基督教信仰;熱愛行山。

負隅頑抗



高等法院法官周家明在2020年11月19日作出判決,確認一、防暴警察執勤時,要有明確的識別號碼;二、警察投訴課及監警會並非獨立機構,無法有效調查涉及對警暴的投訴。


老實說,周法官所作的判決,其實是常識而已,過去一年來,不知道多少有識之士已得出相同結論。當然,周法官以法律概念闡述有關原則,對比我們而言,其說法更有份量,更加鏗鏘有力。周法官在判詞中,援引各地的案例,提及人權的原則,給我們指向的,是一個文明國度的政府應有的行事準則。


本來,我們應該歡呼,香港的法治仍然未死。但不幸的是,周法官的判辭,恐怕只是對崩壞的制度負隅頑抗;長遠而言,香港只會繼續向下沉淪。


過去,如有涉及類似官司(例如法庭判決,囚犯有投票權、警方無權自行截取通信),政府都接受法庭的判決,按照法官的指示作出改善,不會提出上訴)。但就今次判決,不用打賭,律政司肯定會提出上訴。


而根據上訴庭近期判案的取態,周法官的判決大有可能被上訴庭推翻。如案件最終由终審庭審理,會如何判決?首席法官馬道馬道立說,就算是國安法,法庭也仍然根據一向的準則審案。我們只能拭目以待。


中央政府肯定不喜歡司法覆核及其所根據的普世價值。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幾天前發言時指,民主自由之前,更首要是愛國,這基本上就是與國際人權公約的取態背道而馳(國際人權公約的確立,就是對抗包括以愛國為名的獨裁及專制)。張曉明更劍指司法體制,明言體制要進行「改革」。


因此,在中央威權下,香港的司法獨立究竟能支撐多久,我是非常悲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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