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ncanLau
DuncanLau

岀生及成長於香港,旅居加拿大25年後回流。兩地生活文化的差異與衝擊,一邊是多元文化,一邊是中西匯集,從一邊看過去另一邊,算是多重國際視野。

(嚴)重中之(嚴)重

欺上瞞下,虛假陳述,不誠實使用電腦,瞞騙政府部門,煽動他人仇恨,和*被封殺者合作…,條條死罪,偏偏冇人執法。

Photo by krakenimages on Unsplash

覺得有必要先解釋一下,因為是有點複雜。

*被封殺者:一般而言沒有人知道原因,當局亦不會公開承認,但從旁觀察過往一些例子,這些藝人的作品如電影和歌曲之類,會被下架,不能在圍牆內找到,所有有關的信息和歷史會被刪除,這個人根本不存在!如果是電影而這位被封殺者又是主角,那不會獲發準映證,不能在圍牆內公開放映。電影公司只可以另找別的演員重新再拍,才有機會公映。如果被封殺者戲份不多,可以剪走所有他的部分,再送審。據說以前連照片也不放過,特別重要的照片,即使被封殺者只是背後群眾的一員,亦要做手腳將之移走。

而這位被封殺的香港填詞人,大家留意到的時候大概是2020年,一個圍牆內的電視節目,有歌手選唱一曲哥哥的《我》,在顯示歌曲資料時,作詞人只列出佚名。同年,另一次大型電視綜藝節目中,今次事件主角的這位歌手選唱《謝謝儂》,作詞人一欄直接省略。接二連三出現,大家才意識到,這位填詞人被封殺了!但是甚麼原因,為何如此,是從來沒有公布。大家的估計應該是其支持香港人的社會運動,並曾將一首舊作填上新詞,鼓勵同路人而引來被封殺。由於他不是一般幕前藝人,所以以往的封殺招數不太中用,雖然也聽聞,有些他作詞的歌也被下架。然則出到「佚名」這一招,似乎也顯示無計可施的地步。其實要封殺,干脆不選唱他的歌不是已一了百了?現在好像承認,我們要封殺你,但你的歌太好了,我們還是要選唱,不過別人不會知是你寫的,因為我們不告訴他們!是甚麼邏輯思維啊?只是好奇,理論上,每次公開演唱的歌曲,作曲作詞人都可以收到版權費,而負責的是作曲作詞人協會之類,他們是不是照付版權費?如果是,那豈不是和封殺的目的相遣背?如果不,那個協會可以從法律途徑追討嗎?如果他們賴死唔比,當然食相難看,無賴所為,但又耐他何?


今次事件,是這位香港歌手準備今年年尾,在廣州舉行跨年演唱會,在申請許可證的同時,需要申報可能會唱的歌的清單,讓當局審查歌曲內容,發出認證。當中共六十四首歌,其中八首被認出為被封殺的詞人所作,但申報名單上,作詞人的名字都換上不同的名字。審批完成後,許可證加蓋官印,在廣州有關機構的官網上顯示,有人發現,截圖在社交媒體廣傳,引起大眾批評。

香港歌手的一方代表完全潛水,不作回應,而廣州官網很快便將審批了的歌單(共三頁)刪走,換上404頁面,自己封殺自己,完全當無事發生過。佢哋真係唔知道,網上消息覆水難收,各方都已有截圖備份了。而今次他們的反應,不是正告訴大家他們是知情的!如果他們不知道,依申請方的資料審查,內容完全沒有問題,所以蓋章確認。但現在被發現有人虛報資料,他們可以發表聲明,取消審批,要求申請方解釋,改正資料再重新申請,那麼責任便全在申請方,他們可以置身事外了。但他們卻選擇刪除,不解釋不嗚冤,那不是默認他們是知道的,甚至是他們提議這樣做,真係關公都救唔到。另一方面,如果真正依足程序審查,所有歌詞內容都通過的話,現在才發現那幾首歌的填詞是另有其人,而正因為這個人而要禁唱,那不就是對人不對事嗎?

今次事情曝光之後,大家對新疆棉歌手搖頭嘆息之餘,其實事情應該算是「情節特別嚴重」的類別,因為他們呈報國家機構審批的文件,居然有虛假資料,屬於特大遣規事件。特需正苦天天告介市民,提防騙局,要舉報假新聞,不要做傷害內地同胞感情的事,但今次情節嚴重的事件,居然不哼一聲,令人莫名其妙。

而且事態非常嚴重,表面上看,只是一次虛假陳述,名字掉包,好像無傷大雅,就似是寫成佚名一樣。但細心思考,他們隱去的名字,是一個圍牆內被封殺的名字,他們卻魚目混珠,暗渡陳倉,偷偷地把這位被封殺者的歌帶到圍牆內的演唱會,極可能將不良意識也帶入,煽動群眾有所行動,可能危害國家安全,甚至顛覆政權。正苦官員日日叫人小心防範,任何微小的行動都要留神,但自己卻粗心大意,實在令人擔心。

特手最近剛好提過:「社會仍有不同的「軟對抗」行為,透過網絡、媒體和文化藝術等渠道,繼續挑撥矛盾,甚至煽動港人對中央和特區政府的仇恨,危害國家安全,破壞社會安寧,社會要防患於未然。」真是一矢中的,他提到的幾點,完全和今次事件吻合,大家只想問,重等乜嘢?

事件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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