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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著別人的故事容易 陳述自己的親身經歷不易

八尺門的辯護人(1-2集觀後感)

#影評

1.對於主角(本身是公辨),卻替殺害自己同胞的外籍移工辯護,與同為原住民的漁民所營造之衝突感氛圍強烈,更加凸顯劇情張力

2.真正還原司法實務上的審判,更加凸顯對少數民族或弱勢團體(如語言不通的外籍移工,案情甚至沒有被好好釐清過,即被草草結案,興許是背後所牽涉的利益過於龐大?)不過主要也是因為他無權無勢,也沒有人願意好好聽懂他究竟想表達什麼/他是否真的患有精神障礙

  1. 分鏡與劇情安排略顯雜亂,感覺作者想傳達太多資訊給觀眾(如:死刑的存廢,少數族群長期以來遭受漠視,龐大的利益背後到底背負了多少人命及代價,精神障礙是否能作為阻卻罪責之事由),反而有種失焦感,無法確認作者究竟想傳達的主軸思想

  2. 其餘多餘的分鏡與描述(如:李娜,一位印尼籍外籍移工在雇主家經常受性騷擾,大法官與司改委員的床戲,只為強調他廢死的初衷,但是理由略顯牽強?-只談人權議題,但卻未考慮到過分侵害與踐踏他人權益之人是否還該享有這樣的權利,縱然人權經憲法保障,但就公共利益的考量下,只用這個個人觀點與自身具有某部分法律素養,來拼命強調廢死,似乎有點不夠具有說服力-就我而言啦,感覺需要更多強而有力的觀點才能說服我

  3. 好啦,接著我們來探討一個比較嚴肅的問題,也就是這部一直在探討的問題

  4. 到底該不該廢死?

  5. 我想這就是這部最具有爭議性的點了,我個人觀點分析如下,若有小夥伴們有其他看法,歡迎在下方留言討論

8. 我個人不支持廢死,原因很簡單,你無法期待每個人都有所謂的”教化可能性”,也許嘗試過幾次,有些人是真的可以受教化成功而重新為人的,但對于那些一直重犯之人呢?(尤其是犯了重罪,假釋後再進監的人,或是滅了一家五口,到法庭上還笑的出來的),真的具有所謂”教化可能性”嗎? 還是只是抱著僥倖的心態:反正現在司法實務幾乎不會被判死刑,我進去頂多被關個幾年,還不用擔心三餐溫飽的心態

9.而國家在給他機會的同時,如:幾年的觀察期,定期去找觀護人報到,性犯罪者出獄後配戴電子腳鐐,但同時也需承擔相對應的代價,如:附近鄰里的反彈,監獄不斷擴建,只為養一群不確定他是否具有”教化可能性之人”

10.這部分讓我想到了日本數年前,也許是數十年前,所發生的媛惠案(詳細名字我有點忘記),主要是一個小學女童,路過公園,然後被拉進公廁行猥瑣之事,嫌犯甚至還毀他容貌,用刀械(或鈍器,詳細請查網路)讓他臟器及肛門部分毀損,導致他往後的數年,都需用人工便管,無法正常行走和大小便,慶幸的是,女孩在經過此事之後現已可以自理,且立志考上醫科,幫助更多需要幫忙的人(寫到這,真心覺得小女孩好偉大...)

  1. 至於那位嫌犯,在關了20幾年之後,日本政府居然要放他出來,遭到周遭鄰里大力反彈,聯合寫連署書請願,也首度公開犯罪者長相,提醒周遭具有小朋友的家庭格外小心

  2. 對於這種不肖之輩,做出此等令人髮指的行為,先不論他在監獄裏菊花是否安好,光是放出來這個行徑就讓人不解...這不是擺明了把一顆不定時炸彈放入居民的生活之中嗎?

  3. 上述這類型的人,我個人是真的不相信,他有所謂的”教化可能性”,而被放出來興許是,在獄中比較安分,但那也只是做做表面功夫,以保住他殘破的菊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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