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讀.書香
一讀.書香

讀書,寫字,手作,養毛也養人。

女人與她的詩

在某些人眼裡,異性戀女人的愛情專屬於年輕貌美的女人,老等於醜,醜等於死,死人有甚麼資格好說戀愛?連聊齋裡的女鬼都得年輕貌美,不年輕貌美的,當女鬼還嫌沒資格。畢竟書生眼裡看到不貌美的,還不能是妖──妖得年輕貌美──就只是怪。

偶爾看到了她的事。

在鄰國,有些男人看到她談戀愛,就糟蹋她,說小情人眼睛有問題,怎麼找個這麼老醜的?小情人也糟蹋她,不僅打她,還給她寫了封『道歉信』,要她「少讀小說,多讀儒學經典」。


看完那男人的沾沾自喜,白眼翻的差點轉不回來。什麼東西。拳頭的暴力,精神的噁爛,有時候也真佩服那些男人,家裡沒鏡子也就算了,連尿都尿在了電線桿上。


但愛,渴望愛情的她有什麼錯?有人覺得她戀愛腦,認為她不該這樣追求愛情,出醜露乖,覺得她把自己變成笑柄,說女人不該戀愛腦。可是她想要一個人對她好,不是嗎?全世界鋪天蓋地告訴異性戀女人愛情甜如蜜,她不過想嚐一口,還得被人品頭論足:妳老,妳醜,妳蕩婦,妳頭髮毛多一根……總結一句,妳沒資格。在某些人眼裡,異性戀女人的愛情專屬於年輕貌美的女人,老等於醜,醜等於死,死人有甚麼資格好說戀愛?連聊齋裡的女鬼都得年輕貌美,不年輕貌美的,當女鬼還嫌沒資格。畢竟書生眼裡看到不貌美的,還不能是妖──妖得年輕貌美──就只是怪。


所以這時候想起莒哈絲的《情人》,想起揚對年老的她說:「人們總說年輕時的妳美極了,但我卻偏愛妳現在破碎的容顏」,一句話令女人心碎,而後深深愛上了對方。

雖然現在說不婚不愛,但誰能說自己永遠不動心呢?

只是動心之後若在一起,又是另一回事。


她的小情人打她,抽她一百多個巴掌,一百多個。這是甚麼數字?一個人可以不停手的打另一個人一百多下而不算犯罪?要是放在別的地方,這都是活活的侵犯,但放在家裏,男人打女人,沒打死都不算罪,只能算「他脾氣不好」──這句話還得是女人說,為他說的遮掩。有時候感覺東方社會說不厭女都不好意思,男人打男人上法庭互告,但男人打女人先上調解庭,調解無用才上法庭……那個無用之間,很多女人已經被打得奄奄一息,還有些七嘴八舌在旁邊說:不要離婚哪~離婚怎樣怎樣……對這些人來說,沒打死,就往死裡打。畢竟他們圖得是看戲,別人的人生怎麼樣與他無關。


就像,對有些人來說,聰明與善良是兩回事。

有些聰明人說起這件事,笑著說不就是人設問題?笑著說那些肢體不全的、受傷疼痛的、捱病的……鰥寡孤獨廢疾者,全是人設。人設崩塌,簡直活該。

看到文章,頭皮發麻,好意思這麼坦然自己的惡意,也是聰明人的特權了。因為他的身分,他的背景,他的小雞雞,他這麼作不會被聲討,反而還能收穫一批人對他的景仰,畢竟突梯怪異也是一種魅力,更何況是一個有學養的聰明人。


我以為最大的糟蹋是糟蹋她的性別與年齡,沒想到還有更驚人的糟賤方法:是,妳有名,妳是個詩人,但這一切皆因著妳的人設。拿掉妳的人設,誰買妳的詩呢?

哇,《如何抑止女性寫作》裡漏了這條,今日見識,也算奇觀。只能撰文紀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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