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纯
陈纯

青年学者,研究政治哲学、伦理学、价值现象学、思想史与中国当代政治文化

道歉声明

(编辑过)

我想先澄清三点:一是本人不曾和未成年人发生关系;二是本人不曾与处于实质师生关系(此处“实质师生关系”指两人经由某种契约形式达成的师生关系)的女性发生过恋爱关系和性关系;三是本人不曾对女性血亲产生过幻想。

 

在这里,我想向那些因为我有意或者无意在你们面前提及性经历——不管是我主动提及还是被问及——而感到不适的女性道歉,向那些因为我的某些言语感觉被物化或者被冒犯的女性道歉,向那些与我存在权力关系,且因此不得不容忍我的冒犯的女性道歉。最后,向那些因为跟我的交往而感到不悦和愤怒的女性道歉。

 

我的原初性别意识极其匮乏,在接触了相关理论和一些女权主义者以后也成长得十分缓慢。我所理解的“权力关系”比较僵硬化,一直以来停留在比较建制化的层面,如官方与民间、上司与下属、(正式的)老师与学生、神职人员与信众、机构媒体与受众等,这使得我与读者之间缺乏边界感,没有意识到我与某一类型的读者(年龄差距大、阅历较少)之间,确实存在着某种意义上的权力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我与对方发展恋爱关系是不恰当的。我所理解的“同意”(涉及谈论性话题)或许也同样有问题:我认为只要对方不提出反对,或者曾经在我面前主动提及性相关的话题,这就意味着我具有了在对方面前谈论性话题的准许权,没有意识到这样的谈论可能会给对方带来不适和困扰;我对他人情绪和感受的感知能力同样堪忧,我时常难以分辨哪些话对她们来说是不适的,除非她们直接指出,我能够判断出来的那些场合,常常是根据经验(一般是读到过类似例子)而不是感知;我的自我防御机制过强,有时看到一些与自己的理论或者判断相悖的话,我都倾向于否定而不是虚心思考其中是否存在合理之处。

 

我希望能够在不牵涉当事人隐私的基础上回应此事,只写到涉及我们接触的那些部分。

 

关于真心话大冒险:

 

老实说,最开始看到这部分我是有点懵的,因为首先那年我并不是作为受邀的导师来参加他们的活动的,而是受到主办者和去年同学的邀请过去看看,他们也并没有为我的分享支付任何报酬。其次我讲到性经历也是因为在真心话大冒险(并非由我发起)中被别人(不止一个,我记得其中的一位的名字,但我不想这个道歉变成甩锅,也不想这个同学受到过多连累)问到。

 

最后是参与游戏的未成年人,一开始是不在的,她是后来(应该是整个游戏过了将近一半)才过来的,我其实并没有特别留意她到来这件事。

 

然而,我应该是有义务留意的,我没有考虑到在座有可能会有未成年人,而他们是不适合参与这样的游戏的。在未成年人面前提到这些事情,确实是我的不对。

 

关于我和发帖人第二次见面就谈到性:

 

我们从来没有两个人单独见过,后面在一起的时候也只是网恋,前面她每次和我见面都有一个女生伴随,也就是其中一个截图里的。

 

当时书院出了一件涉嫌性骚扰的事情,一个助教被书院多位同学(其中一位也是那位参与真心话大冒险的未成年人)指控涉嫌性骚扰,她和另外一个女生跟那个被指控性骚扰的男生关系较好,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她希望我能作为“中立的第三方”出面劝说学院的负责人改变对事情的定性。

 

那个事情我本人跟书院多人了解过,包括那个提出指控的女生,和其他几个也提出指控的女生,我没有办法下一个肯定的判断,不管是性骚扰还是不是性骚扰。我确实向书院提出说有人可能存在不同的看法,书院在第二年还是在一份类似通报的文章里提到此事,虽然并没有说是性骚扰。

 

第二次见面,是她们两个提出请我吃饭作为答谢,吃完饭我们去逛了西湖。

 

在吃饭期间,谈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她依然认为那个男生是被冤枉的,并且说按照这个标准,我和学生玩真心话大冒险提到性也算性骚扰。我当时说的和我前面回复的差不多,就是说都是大家自己凑上来玩的,不存在强迫,而且也不是我主动说的。

 

原贴涉及这部分的截图是她和那个女生的对话,但是这部分有严重扭曲事实的内容,那就是里面提到我对女性血亲的幻想。了解我和家人关系的都知道这个不可能,在那方面我对女性家属只有生理上的厌恶。

 

但是截图前面说的那部分确实存在:

 

她问我目前最大的困扰是什么?我说可能是自己欲望太强,有时每天要自己解决两三次(顺便说一下,我是不会用“自慰”这种词的),恐怕这个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这部分我确实应该道歉,毕竟她期待的可能是一个与性无关的答案,一个原本与性无关的问题,答出了一个与性有关的答案,在她看来,或许有借机耍流氓之嫌。

 

关于所指控的“和未成年人发生过关系”:

 

这个帖子的作者,2018年对我提出过指控,说我对她谈论性话题让她不适,但她发的截图是拼接的,恰好我手机并没有清理聊天记录,有一些比较早的记录能证明是她最早开始谈论性的,而且不止一次。

 

这次她添加了不少内容,包括“和未成年人发生关系”,但是这次连截图都懒得伪造了,直接一个账号发一段话就算证据了。

 

顺便说一下,那些记录我还在,但这次我不想先暴露别人隐私,除非对方逼我自证清白。我想提醒一下,这部分是相当严重的指控,我不能承受这样的不白之冤,希望发帖人能基于公正原则,澄清或者收回。

 

 

关于我是不是“女权男”:

 

我个人私生活黑点太多,知道自己完全不够格作为女权主义者,所以我转发归转发,基本从没自称过“女权主义者”,尤其是2019年以后。我对女权主义的抗争十分佩服,但我只是从社运和政治抗争的角度来理解,我的学术论述一直都是遵循这个思路。我的性别意识,远远没有够得上成为一个女权主义者,这个我有自知之明。

 

有人好奇我为什么会支持和参加MeToo,这里面最主要的还是我从变革的角度认同MeToo所起到的作用,但也有一点,我确实觉得那些性骚扰案例里发生的情况是我所不能接受的,我参与到一些案子,大多是因为我不太懂得拒绝那些来自受害人的正当的请求,比如在微博、公众号、豆瓣帮她们发发视频或者她们的自述。

 

有的人可能会觉得我对MeToo的认同不是真心的,如果一定要从女权主义的角度去认同MeToo才叫“真心”,那我确实不算真心,但如果换一种理解,从罗尔斯的“交叠共识”去理解,我们都可以从不同的立场去找到认同#MeToo的理由,这似乎也未尝不可。

 

这也是为什么,我不太明白有些人要叫我“女权男”或者“女权大V”,并非支持了MeToo就一定是女权男,也并不是只有女权主义者才能认同MeToo。

 

关于这里面一些重要的区分:

 

在2019年发表的一篇文章里,我对MeToo有过这样的评论:“刘瑜提出的一些问题,没有得到足够认真的对待,比如米兔如何避免冤假错案,如何对性骚扰的不同程度进行区分,如何区分愚蠢的性试探和性骚扰。它们确实得到一定程度的回应,但这种回应相比它们的重要性来说,依然是不够的。刘瑜提出的解决途径(诉诸司法)固然难以让人信服,但如果完全像赵丹所说的,依照流行文化的‘疑罪从有’,听起来当然解恨,可终究不是妥善之计。”

 

我不敢说我这里面都是“愚蠢的性试探”而不是性骚扰,如果涉及性的话语让女性感到不适,那被定性为“言语性骚扰”也确实不冤枉。我想提出的是,即便我和那些女性存在广义的权力关系因此不应该和她们恋爱,这还是和在学校里和女学生谈恋爱还有一定程度的差别,现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老师不能和学生谈恋爱”已经是广泛承认的教师职业道德之一,但“作者不能和跟自己年龄差太多的读者谈恋爱”似乎还不是。

 

在我教国际课程的这些年里,即便我曾经在女学生面前言语失当(比如向某个截图里的学生要照片,当时是寒假,她和另一个学生第一次就是上线上课,由于是语音上课没有开视频,在上了一段时间后,我便说有点想知道她们长什么样,这让她们感到不适确实是我的错),让她们感觉受到冒犯或者被物化,但我绝对不曾和任何女学生有过任何暧昧关系,更不要说恋爱关系或者性关系,这条界限我是非常清楚的。

 

最重要的是,即便我和一些发帖人有过不愉快的恋爱关系,我们在这个过程中有许多涉及隐私的内容还是不应该被发出来,除非现在有理论认定对女朋友谈论性也属于性骚扰,不然我不太明白这些发出来的伦理意义何在,感觉发帖人只是想通过这个加强我“喜欢谈论性经历”这个印象。但里面还不止涉及我个人的隐私,不知这个有何必要?

 

这件事给我的触动是巨大的,甚至可以说陷入了“生存论的危机”,我突然意识到原来我有过那么多不当言语,原来我自以为是到这个地步,原来有那么多女性在和我的接触中感觉被物化、被轻视、被冒犯。如今我能做到的就是,尽可能远离女性,进一步保持和女学生的距离,不再与年龄差距较大的女读者有过多接触,不再在任何女性面前谈论性话题。

 

再次为我的错误言行表示道歉。

CC BY-NC-ND 4.0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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